婚礼的成员(麦卡勒斯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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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序

孙胜忠

作为这套《麦卡勒斯文集》的译者之一,应《文集》责编宋玲女士之邀为其作总序,我感到既有义务也很荣幸。下文首先简介麦卡勒斯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及其作品的接受情况和当下性,然后对麦卡勒斯小说逐一做个概述,以便读者对这套文集有个总体把握。在评介的基础上,我将进一步对麦卡勒斯的创作风格、作品的重要主题、小说之间的关联,以及最新的研究动态等略做探讨,以期为研究者提供参考。

麦卡勒斯无疑是美国文学史上一位重要的作家。1947年,麦卡勒斯就被评选为“美国最佳战后作家之一”,几乎同时,她被称为“最佳美国女小说家”;1951年《纽约时报》“感谢美国是卡森·麦卡勒斯的国家”,而《时代》杂志则宣称“麦卡勒斯是美国最重要的当代作家之一”。遗憾的是,1967年,麦卡勒斯在50岁的时候就因病英年早逝,说到她的不幸离世,传记作家弗吉尼亚·斯宾塞·凯尔(Virginia Spencer Carr)感叹道:“20世纪的美国失去了其孤独的猎手。”其实,麦卡勒斯何止是20世纪的重要作家之一,今天的读者和研究者还在不断地欣赏和研究她的作品,并能发掘出新意,这说明,她也属于21世纪。下面略举几个例证以说明麦卡勒斯的当下影响力。2001年美国文库出版了麦卡勒斯的小说集,并于2004年第二次印刷;2002年美国上演了她的剧作,《纽约时报》称这是对麦卡勒斯及其作品“恢复兴趣的最新证据”;2014年麦卡勒斯协会(Carson McCullers Society,创立于1990年)再次活跃起来,选举了新的协会领导人,吸纳了“致力于研究这位伟大的美国作家”的成员;2017年在意大利的罗马举办了“世界的卡森·麦卡勒斯(1917—2017):庆祝卡森·麦卡勒斯诞辰100周年国际会议”。[1]上述数例已足以说明麦卡勒斯的当下性,但更重要的还是要看她的作品与当代社会,尤其是美国社会现实的关联性。例如,麦卡勒斯的作品常常涉及种族歧视与暴力,这与美国眼下的种族现状是否相关呢?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奥巴马2008年甫一当选为美国总统,就有人宣称美国已进入所谓“后种族时代”,仿佛种族问题已成过去。但这一美丽的标签很快就被现实击得粉碎,因为随后在美国密苏里州的弗格森及其他城市接二连三地发生了警察枪杀黑人青年的事件,从而引起极大的争议与抗议。这种无处不在的种族歧视以及黑人暴力死亡案件令人不禁想起麦卡勒斯创作的《没有指针的钟》,如其中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舍曼因移居白人区被炸死等。小说中的种族暴力威胁、暴民心态与美国今天的种族冲突如出一辙,因此,麦卡勒斯的小说必然会给人们带来对美国历史、现状和未来的新的思考。这也说明了我们今天重译、重读麦卡勒斯小说的当下意义。

这套文集收录了麦卡勒斯的五部长篇小说和一部《麦卡勒斯短篇小说全集》,几乎涵盖了作者的全部小说作品。长篇小说分别是《心是孤独的猎手》(1940)、《金色眼睛的映象》(1940年分期发表在《时尚芭莎》上,1941年以书的形式出版)、《伤心咖啡馆之歌》(1943)、《婚礼的成员》(1946)和《没有指针的钟》(1961)。

读者要想了解麦卡勒斯小说的主题和创作风格最好还是从她的《心是孤独的猎手》读起。这倒不是因为这是她创作的第一部小说,而是因为这部小说几乎涵盖了她此后所有作品的主题、题材以及她意欲探讨的有关人性和社会等深层次的问题。《心是孤独的猎手》的背景是美国南方腹地,人物是遭到社会疏离的弱势群体,主题主要表现为孤独与无望的爱。

故事开始时,两个聋哑人——约翰·辛格和斯皮罗斯·安东尼帕罗斯——已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十年,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结成了一种神秘的友谊:身材高挑、敏捷、聪明的辛格非常迷恋肥胖臃肿、冷淡、神情恍惚的希腊人安东尼帕罗斯。在他们生活的那个萧条的棉纺厂小镇上,大多数人脸上都常常露出饥饿和孤独绝望的神情,而他俩似乎一点也不孤独。只不过他们付出的感情并不对等:辛格给予;他的朋友接受;一个是爱者而另一个是被爱者,似乎都沉浸在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中,倒也相安无事。可突然间,这一宁静被打破了,安东尼帕罗斯神秘地生了场病,病好后,他像变了个人似的,成了麻烦制造者:偷东西、冲撞陌生人,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撒尿。尽管辛格对此很伤心,悉心照料,倾其所有为朋友解决他所造成的麻烦,但他最终还是无计可施,精神错乱的希腊人被送到两百英里之外的精神病院。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辛格不知不觉间成了另外四个人生活的焦点,这些人都希望在他身上寻觅一种神秘的形象,以圆他们自己痴迷而支离破碎的梦想。12岁的米克·凯利是个假小子,表现出对音乐的独特禀赋,在她的想象中,辛格具有某种精神和谐,这使她想起莫扎特。黑人医生本尼迪克特·科普兰长期以拯救黑人为使命,哑巴对他来说象征着极其罕见的白人的同情心。杰克·布朗特是个激进的工人运动组织者,但他的语言天赋胜于行动,对他而言辛格仿佛是天赐的,因为布朗特误以为只有哑巴愿意倾听,并能理解自己。咖啡馆的老板比夫·布兰农刻意观察咖啡馆的各色人等,在他看来,辛格是个再恰当不过的静观对象,因为大家的注意力都在他的身上。然而,所有这些人都不知道辛格对安东尼帕罗斯的爱,也没有意识到他们对他的兴趣给他带来的困惑。当得知安东尼帕罗斯的死讯时,辛格自杀了,留下的只是他的那些追随者或崇拜者们的思考和悲伤。

与《心是孤独的猎手》相比,《金色眼睛的映象》色调显得更加灰暗,充斥着性反常、窥淫癖、自残和谋杀等情节,因而出版伊始便遭到诟病。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南方腹地的一个兵营,按照叙述者的说法,其中的人物涉及“两名军官、一个士兵、两个妇女、一个菲律宾人,还有一匹马”。其中一名军官是韦尔登·彭德顿上尉,他是一个倍受压抑、隐藏极深的同性恋者,对其妻子的情人非常着迷;另一名军官是莫里斯·兰登少校,这个行为随便的公子哥在与精力充沛的莉奥诺拉·彭德顿初次见面两个小时之后,便在黑莓丛里发生了关系。那个天真、显得愚笨的士兵——二等兵艾尔基·威廉斯偶然间从窗户里目睹了裸体的彭德顿太太,于是便开始偷偷摸进她的卧室,痴迷地窥视熟睡中的她,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另一名女子是弱不禁风、神经衰弱的艾莉森·兰登,因遭受婴儿夭折、丈夫出轨等连续打击,竟然用园艺剪刀将自己的两只乳头剪了下来,好在她有菲律宾籍用人阿纳克莱托陪伴,从他那里得到了些许的安慰。深得莉奥诺拉喜爱的那匹马——“火鸟”由威廉斯饲养,却遭到彭德顿上尉的鄙视和虐待。经过一系列冒险和潜伏跟踪之后,彭德顿对沉默寡言的威廉斯产生了复杂的感情——既爱又恨,直到他发现这个二等兵潜伏到他妻子的卧室时,他才意识到威廉斯的眼中只有他的妻子,于是,他枪杀了这名士兵。

在某些评论家看来,《伤心咖啡馆之歌》比《金色眼睛的映象》更令人满意,因为在这部小说中,麦卡勒斯避开与更擅长心理描写和组织小说情节结构的作家竞争,明智地转向描写一个更适合自己才能发挥的有限的区域。这是个昏暗的、与文明社会隔离开来的南方小镇。咖啡馆的主人艾米莉亚·埃文斯小姐,是一个黑黑的高大女人,骨骼和肌肉长得像个男人,虽稍微有点斜眼,但还算是一个好看的女子。她生性孤僻,对异性爱不感兴趣,曾有过一段为期十天的婚姻。咖啡馆前身是一个经销饲料、谷物等土特产的商店,除此之外,艾米莉亚还拥有一家酿酒厂,因此,她很有钱。她不仅是个强悍的商人,还是一位颇有一点以解除百姓痛苦为志向的巫医。除了喜欢打官司之外,她日子一直过得很平静,直到她30岁那年的春天,生活发生了变化。她爱上了来投靠她的远房表哥雷蒙·威利斯,一个驼背的矮子,患有肺结核的同性恋者。这便验证了麦卡勒斯的一句话:“最稀奇古怪的人(the most outlandish people)都能够成为爱的触发剂。”有了爱情,艾米莉亚变得温柔、优雅了许多,而且爱说话了,而作为被爱的雷蒙也变得得意洋洋、神气活现,还有点贵族气。随着人气旺盛,商店逐渐变成了咖啡馆。小镇上的那种怀疑、隔离和怨恨的气氛也逐渐被温暖和友谊的氛围所取代。然而,艾米莉亚对雷蒙的爱并没有得到回报,相反,这个矮子蓄意乞求艾米莉亚的前夫,马文·梅西,一个刑满释放人员的关注,并与其合谋,取走艾米莉亚百宝箱里的所有东西、砸烂她的钢琴和酿酒厂,还企图毒死她,然后一起逃之夭夭。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艾米莉亚任由咖啡馆荒废,也放弃了行医治病,最终成为一个隐居者。小镇又回到从前那种荒凉、死气沉沉的状态。

如果说《伤心咖啡馆之歌》所揭示的人性显得有些神秘,甚至怪诞的话,那么,《婚礼的成员》就容易接近得多,故事也显得更加生动活泼,因此,有评论家认为这是麦卡勒斯最好的作品。《婚礼的成员》共分为三个部分,分别对应青少年成长历程的三个阶段:萌发对生长环境的不满;满怀不切实际的理想;幻灭及对人生局限性的认识。故事的叙述者是主人公弗兰琪·亚当斯。第一部分主要描述弗兰琪感受到的压抑和孤独,连自己的心都仿佛“挤成一团”,因此,她打算离开镇子,到别的地方去,永不回来。这个12岁、没有母亲的少女是个行为似男孩的顽皮姑娘。四月以来,她一直被一种朦胧但强烈的不满压得喘不过气来,在炎热的八月,她第一次遭遇少年危机。她感到自己是个孤独的人,不属于任何一个组织的成员。于是,她展开自己丰富的想象力——想到北极熊和冰屋;把贝壳放在耳边就仿佛能听到墨西哥湾的潮汐;想到她的哥哥简维斯和他的新娘简妮丝在冰雪覆盖的教堂里的婚礼。她凭冲动做任何事情,但所做的一切总是错,根本不是她真正想做的。为此,她把自己的美好希望寄托在未来,第一部分结束时,她得意洋洋地宣告,她将成为她哥哥婚礼的成员。

在第二部分,弗兰琪受到新的归属感的鼓舞,发现婚礼前的那天既神奇又独特,似乎对这个世界有了新的认识。她就像一只被释放出来的动物,可以在她此前从未见过的地方游荡。她还自称为弗·简茉莉,当简茉莉在那个难忘的星期六早晨醒来时,她感到她的哥哥和新娘仿佛就睡在她的心底,这使她立刻想起星期天的婚礼。她换掉不合身的衣服,对那套本来就整洁的粉红色的裙子又做了番修饰。她似乎一夜间长大了,第一次理解了她父亲的日常起居,一贯叛逆的她对父亲也有了某种柔情。她还短暂地不再将自己与他人隔离开来,梦想着婚礼结束后远走高飞。

但在第三部分,在试图逃离家庭失败后,她认识到自己此前的梦想有多么幼稚:“婚礼就像一场超乎她能力的梦,或像一台不听她管控也不该有她角色的戏。”按照她表弟约翰·亨利的话来说,“猴子死啦,好戏完啦”。此时,她又被称为弗兰西斯。在婚礼上,她一直想对新郎和新娘说:“我太爱你们俩了,你们就是我的‘我们’。”可是,她一直没有机会说,最终只是大喊:“带上我!”而哥哥和新娘已绝尘而去。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弗兰西斯还是打算离家出走,在给父亲留下一封信后,她竟然鬼使神差地要去“蓝月亮”旅馆见那个被她砸倒在地的士兵,结果被警察抓住没有走成。此时,她觉得,“大世界太遥远,她是不可能再参与其中了。她又回到夏季的忧惧里,回到原先那种与世隔绝的忧惧里——而婚礼败笔使忧惧加速升级为恐惧”。小说结尾,约翰·亨利因脑膜炎死亡,哈尼被捕入狱,而一直在她家当厨子,陪伴她长大的贝拉妮斯也将不再为她家服务了。已经13岁的弗兰西斯似乎比原来的弗兰琪理性了许多,放弃了幻想,也在设法与环境达成某种妥协。但她并没有变得更讨人喜欢,对环境变化她似乎有些麻木——对约翰·亨利的死和贝拉妮斯即将离开她家好像并不关心。失去梦想的弗兰琪与别人已没有什么区别,换个角度来说,她已融入了社会。

总之,《婚礼的成员》情节紧凑——仅集中描写一个12岁的女孩几天里发生的事情;主题特色鲜明——聚焦于主人公的心理变化,紧紧围绕她的梦想与挫败讲述故事。这部小说还常常被归为成长小说之列,但笔者认为,它并不是典型的美国成长小说,因为美国成长小说的结局通常表现为主人公与社会决裂,而不是融合。

麦卡勒斯忍受病痛的折磨,历经10年,艰难地完成了她的最后一部小说——《没有指针的钟》的创作。这部小说虽然聚焦于死亡,但视野显然更为开阔,它将个人的生死、成长与美国南方的种族危机结合在一起。麦卡勒斯对主人公马隆死亡过程的描写可能与她自身的体验有关,因为在她生命的最后阶段,随着健康状况的日益恶化,她不得不时时面对死亡,也难免思考死亡的问题。但她毕竟是个艺术家,死亡主题只是小说的一个方面,她由此生发开来,涉及多重主题。在我看来,这是麦卡勒斯格局最壮阔、最有阐释意义的一部小说。

小说中有四个主要人物:J.T.马隆,40岁的药房老板;马隆的朋友,一个激进的白人至上主义者,84岁的前国会议员福克斯·克兰恩法官;法官的孙子,19岁的约翰·杰斯特·克兰恩,以及一个蓝眼睛的黑人青年舍曼·皮尤。

小说开始时,马隆得知自己患有白血病,他知道自己一定会死,但不知道何时会死,因此,他就像一个看着没有指针的钟的人。马隆素来性格温顺,像头绵羊,任由别人安排他的生活。也许是因为意识到自己即将死亡,他突然产生了顿悟,有了自我认知,觉得自己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活过。尽管被死亡意识所困扰——他到底什么时候会死,但他还是决心在生命行将结束前的几个月里获得自我,从而使他的人生有某种意义。同样在寻找自我的还有杰斯特——这个小伙子尚未决定他这辈子要干什么。尽管他有许多短暂的兴趣,但他觉得还没有受到任何特定职业的召唤。这种未定的生存状态很可能与他的出身有关。他虽然有显赫的家庭背景,但他对自己的父母一无所知,因为在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的父亲就已经自杀身亡,而他的母亲也在生产他的时候不幸去世。所以,他一直渴望了解自己的父母,尤其是探寻他父亲自杀的原因,由此小说引出了另一个主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与舍曼密切相关,这个黑人青年也一直渴望了解自己的身世。舍曼·皮尤是个弃儿,他的姓——皮尤(Pew)——就来自人们发现他时的情形,他被人遗弃在教堂里的一个靠背长椅上,英文中的“pew”就是教堂内靠背长椅的意思。

小说将舍曼父母的身份之谜与杰斯特父亲的自杀之谜嫁接起来,因为杰斯特断断续续从他爷爷——老法官——那里了解到自己父亲的自杀竟然与舍曼父母有关。杰斯特身为律师的父亲约翰爱上了他的一个当事人,一名白人女子——利特尔太太。利特尔太太的黑人情人琼斯因“谋杀”了她的丈夫而受审。约翰为其辩护,试图说服陪审团,琼斯杀人属于自卫,事实也是如此,但这次由老法官主持的审判被证明是对司法和正义的嘲弄——无辜的黑人最终被绞死。在法庭上,利特尔太太拒绝对琼斯作不利的证明,因输了官司,她在审判后不久就死于分娩,临终之时,她诅咒杰斯特的父亲。辩护失败、审判不公、爱情受挫以及当事人的死亡,这一切令约翰极其沮丧而愤怒,于是,他开枪自杀。而舍曼·皮尤就是利特尔太太与黑人琼斯的儿子。

杰斯特终于了解到老法官与其儿子约翰——杰斯特的父亲——在种族问题上意见相左,在这方面,杰斯特也与一手将其抚养长大的爷爷针锋相对。杰斯特天生就具有开明的思想,在得知社会不公是造成他父亲人生悲剧的部分原因之后,他的进步思想得到了进一步强化。于是,他决定子承父业,也当一名律师,完成父亲的未竟事业。父亲的遭遇以及他自己的亲身经历教育了杰斯特,使他找到了人生的方向。而舍曼就没有他这么幸运了,尽管他最终也破解了自己的身世之谜,但他无意,也不可能被白人社会所接纳,而是决定以行动与种族主义社会抗争。于是,他不断挑衅白人社会,最终选择以搬进白人居住区的行为来表达对种族隔离的不屑。在得知白人种族主义者要因此轰炸舍曼的房子后,杰斯特多次警告他,但他拒绝逃离,结果被炸死在自己租住的房子里。这次恐怖袭击事件也涉及马隆,因为在抽签决定谁去炸舍曼的房子时,这个签不幸正好被马隆抽中了,但他拒绝去执行这项“任务”。一辈子都在听命于人的马隆这次似乎也找到了自我,尽管事后不久他就因病而死,但他得到了些许安慰,因为他毕竟自主作了一次道德选择,也算为自己活过一回。在麦卡勒斯的这部绝笔之作中,寻找自我成了突出的主题,但视域更为宽广,因为除了死亡这一文学中的永恒主题之外,《没有指针的钟》还涉及个体的成长、种族主义以及与此相关的道德选择等。

这套美国文库版《麦卡勒斯文集》首次完整地收录了麦卡勒斯20部优秀的短篇小说,集成《麦卡勒斯短篇小说全集》。其中,除了令人难忘的故事《泽伦斯基夫人和芬兰国王》和《树·石·云》等之外,还收录了她以前没有被收录的有关民权运动的故事《游行示威》。

麦卡勒斯的短篇小说同样写得精彩,也涉及其长篇小说中常见的主题:孤独、种族歧视以及人与人之间微妙的感情等,而且似乎在不经意间往往能给读者带来意想不到的启发。例如,在《傻子》中,16岁的叙述者就得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真理”:“如果一个人很崇拜你,你会鄙视他,不在乎他——然而,正是对那个根本不注意你的人,你却往往很崇拜。”短篇小说中有不少关涉少年成长的主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成长小说中涉及的问题——青春期的躁动、莫名的惆怅和孤独等。其中有关逃离这一美国文学中的常见主题尤其引人注目。例如,在《无题》中,叙述者就说道:“每个人都有想出逃的时候——无论跟家里人相处得有多好。他们都觉得不得不逃离,因为他们曾经做过某事,或是因为他们想做某事,又或许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究竟是什么的理由。也许这是某种渐渐产生的渴望,让他们觉得必须出去,去寻找某种东西。”这种逃离的冲动既有人对环境不满的诱因,又有对未来充满幻想的成长因素。《无题》对少年的性萌动描写得细致而含蓄,当主人公安德鲁夜晚独自行走在寂静而偏僻的地方时,某种陌生的声音总令他不安:“有时候,它听似一个女孩子的笑声——温柔地笑个不停。而有时,它却是一个男人在黑暗处的呻吟。这声音就如同音乐,只是没有固定的形式——它让他驻足倾听,而后颤抖,这跟一首歌的效果一样。当他回家睡下之后,这个声音仍然挥之不去;他会在黑暗中辗转反侧,僵硬的四肢互相摩擦,因为他无法得到片刻的安宁。”可能正因为这种情境的触动,使他对家里的女厨子维塔利斯产生了欲望,每当他回家看到她时,他都会说“我饿了”这三个字,即便刚吃饱了也一样。于是,“看着维塔利斯就跟吃东西一样愉快,他的目光总是围着她转”。维塔利斯的理解是:“你就是想有件事可做才吃东西的,因为你不知道有什么其他的事情可做。”这里的“饿”显然暗示的是性饥渴。终于有一天,当17岁的安德鲁在维塔利斯家见到她时,“他感觉到自己再一次听到了他在深夜的时候曾经在这条街上听到的那种奇怪的声音”。于是,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直在心底蓄势待发”的那种事。事后,他前往“佐治亚州某个较大城市”,一别三年后,他在返乡途中,在南方某个不知道名字的镇子的车站餐厅里回忆了以前所发生的事情。麦卡勒斯的这类小说写得感情细腻,但让人有种不确定感。

值得一提的是,这部短篇小说集还首次收录了麦卡勒斯的《游行示威》,这使读者能够从短篇小说的角度更全面地了解这位作家的创作,也为全面研究麦卡勒斯提供了难得的文本资料。

《游行示威》讲述的是因一座黑人教堂——希尔顿锡安教堂——被炸引发的一场游行示威。游行队伍从锡安第一浸信会教堂出发前往亚特兰大请愿。一路上,自由请愿者既得到部分人的支持,也受到一些人的嘲弄,还遭遇了三K党徒的威胁。在离亚特兰大还很远的时候,他们就遭到了警察催泪弹的袭击,在离目的地尚有三英里远的花枝镇,全体请愿者遭到警察的逮捕,不过,在狱中关了一夜后,他们就被放了出来。出狱后,他们高唱“我们一定会胜利”,继续向亚特兰大进发。这个故事比较真实地反映了20世纪中期美国种族矛盾的现实。其实,麦卡勒斯的小说中常有种族歧视的情节,以《没有指针的钟》为甚,但在短篇小说中,《游行示威》是唯一一篇专门描写种族歧视和民权运动的小说。但正如小说最后所说的,“这不是一次可以……改变历史的游行示威,甚至都算不上是一次民权运动。可参与的每一个人身上都发生了变化”。小说以白人青年吉姆·格雷参加游行为中心:他从家乡止水村出发,跟随游行队伍一直走到一百英里以外的亚特兰大州议会大厦。一路上,他与同样来参加游行的黑人青年奥德姆·威尔逊经历了由生疏到结下友谊的过程,还穿插了他与校友珍妮特·卡尔佩伯之间的爱情故事,以及他的高中英语老师罗莎·卡尔佩伯与圣公会牧师乔治·汤普森之间闪电般的爱情和求婚过程。总之,正如小说的叙述者所说的,“参与的每一个人身上都发生了变化”。

麦卡勒斯的短篇小说涉及的主题同样广泛,但往往会选择从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来打量成人世界。

麦卡勒斯是个备受争议的作家,争议始于她1940年发表的《心是孤独的猎手》,并伴随着她的整个创作生涯。争议者大致可分为两个阵营:批评主要来自职业书评家,而赞誉则来自小说家和文学批评家。这或许说明,麦卡勒斯属于那种“作家的作家”(writers'writer)之类,其作品不容易立刻对读者产生亲和力,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她的小说不是用来愉悦读者的,而是要教育读者。但她的“教育”并非简单的说教,而多采用微言大义的写法,向读者展示人性和人的心灵,她对事物,尤其是对人性,有一种很特别的感悟力。可以说,麦卡勒斯独特的感悟能力是她的个性,也是她作为艺术家独创性的表现,而这两个方面均集中表现在她对人性的深刻揭示和对人的灵魂的拷问。

麦卡勒斯独特的悟性和新颖的表现手法决定了她的作品需要阐释和细心体悟,方能领会其妙处,因此,读者不仅要有一定文学方面的知识储备,还要有人生经历的积淀,并能在阅读时调用自己心灵深处那些微妙的人生体验。例如,在《婚礼的成员》中那个12岁的弗兰琪常常感到浑身不自在,她不知道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她能感觉到自己的心受到挤压,觉得“世界很小”。其实,这是接近青春期的少女生理和心理上发生的微妙变化,但作者并不明言,而是让读者自己去细心体会,同时也给读者造成一种阅读期待,随着小说呈现越来越多的细节,读者才会慢慢地领悟到主人公内心世界的变化及其成因。弗兰琪在12岁零10个月的时候,她的身高已达到五英尺五又四分之三英寸,此时,她非常担心自己会成为一个“怪胎”。当父亲说她都12岁了,不能再跟他一起睡觉的时候,她开始对父亲有些“怨恨”。所有这些都是她青春期的烦恼,而这些烦恼必然与性有关。于是,麻烦就开始了,她与一个叫巴尼·麦基恩的小伙子在他家车库里犯了“一宗怪诞的罪孽”,这种罪到底坏到什么程度,她并不知道,只是感到恶心,恨不得要杀了巴尼。所以,当她的哥哥带着新娘回家宣布将要结婚时,想到他们就会给她痛苦的感觉,这时弗兰琪可能联想到她与巴尼犯下的“罪孽”,于是,她问贝拉妮斯和第一个丈夫结婚时多大年纪,得知她13岁就结婚了,弗兰琪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年轻就结婚。显然,弗兰琪是因为她与巴尼的那种事情使她想起了婚姻的问题。读者这时才会明白,为什么小说一开始她对婚姻这件事感到迷惑:“真奇怪……就这么发生了。”作者就是如此细致地描述主人公的感受,逐渐交代事情原委的。

从探索人的心灵出发,麦卡勒斯的小说着重描写人的孤独——孤独造成人的压抑和怪异行为,以及突破孤独的爱的力量。

麦卡勒斯小说中的人物多半是孤独的,故事多涉及因缺乏与他人的亲密关系或交往而造成的孤独感。《婚礼的成员》开篇就说,12岁的主人公弗兰琪就已经很久不是一个成员了,“她既不归属于任何团体,也不是任何成员。弗兰琪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家门口晃荡,她内心惶惶”。整部小说读起来就仿佛是在听弗兰琪对一个不存在的上帝诉说自己的孤独感及由此带来的苦痛。这个“徘徊在门廊之间”的少女总是处于入口处,从来就不是真正地在里面,也不是真正地在外面。《金色眼睛的映象》中的彭德顿上尉是个同性恋、施虐狂、瘾君子和有盗窃癖的人,但更重要的是,他是个精神孤独者,甚至可以说,正是由于孤独才造成了他的上述怪异行为。《伤心咖啡馆之歌》是麦卡勒斯作品中最悲伤的,其中,有关精神孤独和爱的本质及其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展示和处理。因此,从纯粹讽喻或寓言的角度来说,《伤心咖啡馆之歌》是麦卡勒斯最成功的小说,欧文·豪称之为“美国人创作的最优秀的小说之一”。[2]

麦卡勒斯的小说还将孤独与人的身份追寻联系起来:失去身份就会产生孤独感。杰斯特、舍曼在探寻自己身世时感到无比孤独,因此,他们都渴望与他人建立某种联系,而建立联系的最佳方式就是爱,理想的爱。杰斯特缺乏父母的爱,又不爱他的爷爷——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于是对舍曼产生了一种畸形的情愫,而舍曼因为从来没有享受过母爱,他总是想象自己的母亲就是玛丽安·安德森——美国黑人女低音歌唱大师,20世纪著名的歌唱家。《婚礼的成员》中的弗兰琪由于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也不屑依附于任何一个特定的人,因此,她渴望的是“我的我们”(the we of me)。

麦卡勒斯似乎认为,摆脱精神孤独仰赖的是爱的力量。在她看来,孤独的原因之一在于人们缺乏交流,而通常的语言交流往往是不成功的,只有通过爱这种理想的交流方式,人才有可能达到目的。在《心是孤独的猎手》中,她形象化地表达了这一观点。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约翰·辛格是个聋哑人,但这一缺陷并没有妨碍他对爱的体验,在小说中所描绘的爱中,这是唯一令人满意的,而这种爱的满足恰恰是因为它不是通过语言表达而获得的。当然,这种满意或满足也只是相对而言,因为辛格的爱并没有得到对方——斯皮罗斯·安东尼帕罗斯,一个“神情恍惚的希腊人”——的回报,而且他不久就死了。因此,小说传递了一个悲观的讯息,那便是,虽然爱是将两个男人连接起来的唯一力量,但爱绝非完全是双向的,而且受制于时间,随着爱恋对象的死亡而衰减。唯一的安慰就是在爱存续期间,它对施爱方有益,使他能够短暂地排解孤独,从而得到慰藉。[3]

可悲的是,麦卡勒斯小说中的爱仿佛都得不到回报,都是无望之爱。《没有指针的钟》中的杰斯特暗恋舍曼,后者毫无感觉,还经常折磨他;马隆的女儿埃伦爱杰斯特,杰斯特几乎都不知道她的存在;舍曼崇拜他的房东,黑人齐普·马林斯,换来的只是齐普的虐待;杰斯特的父亲约翰爱上了利特尔太太,但得到的只是她临终前的诅咒;《心是孤独的猎手》中约翰·辛格的爱也没有得到斯皮罗斯·安东尼帕罗斯的回报;《金色眼睛的映象》中的彭德顿上尉暗恋二等兵威廉斯,威廉斯对此丝毫没有察觉;艾莉森·兰登与阿纳克莱托——兰登夫妇的菲律宾籍用人之间的关系也一样;《伤心咖啡馆之歌》中的艾米莉亚更不用说,她对其表哥雷蒙·威利斯的爱不仅没有得到回报还被他害得几乎一无所有。因此,作者对爱得出了极其悲观的结论:

存在恋爱的人和被爱的人,这两类人是全然不同的。通常来说,被爱的那个仅仅是激发体,把恋爱的那个长久积压于心底的、沉默的爱情激发了起来。……因此,任何爱情的价值和性质完全取决于这恋爱的人自己。

正是因为这个道理,我们绝大多数人更愿意恋爱而不是被爱。几乎每个人都想做恋爱的那个人。道理很简单,许多人嘴上不说,内心却是这么觉得,处于被爱的地位是不堪忍受的。被爱的人对恋爱的人是既怕又恨,是有最充分理由的。因为恋爱的人永远只想将那被爱的人剥个赤膊精光,让他暴露无遗。恋爱的人猴急地渴望与被爱的人发展任何一种可能的关系,哪怕这种经历给他带来的只有痛苦。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麦卡勒斯笔下的人物有一个突出的悲剧性格特征:他们往往将爱施与那些不可能接受他们爱欲的人。这使得她的作品总是散发着一股怪诞和异常的味道,仿佛非此就不是她的风格。如《金色眼睛的映象》中的彭德顿上尉居然迷恋他的妻子莉奥诺拉的情人——兰登少校以及常常趁夜色潜入他妻子卧室的二等兵威廉斯,《没有指针的钟》中老法官的孙子约翰·杰斯特·克兰恩始终对黑人男孩舍曼·皮尤有一种得不到回报的情愫等等。在威廉·巴特勒·叶芝的诗歌《为我女儿祈祷》(Prayer for My Daughter, 1919)中,他提及女性在选择情人时的一种妙不可言的矛盾现象:“毫无疑问,可敬的好女人/就着肉吃沙拉古怪迷人/丰饶角就此尽毁。”就爱情而言,麦卡勒斯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吃的就是这种“古怪的沙拉”(crazy salad),尤以《伤心咖啡馆之歌》为甚,其中每一对情人都极不般配——丑的与美的,女继承人与罪犯,侏儒般的男人与高大强壮的女人。小说似乎表明,激情是人类最持久、最不可思议的一个谜。爱人者的选择往往是随心所欲、令人难以置信的,但一旦相爱,就爱得持久而坚定,令人称奇,如艾米莉亚对雷蒙的爱,辛格对安东尼帕罗斯的爱。而且,爱既能迫使人屈服,也能使人温柔。例如,艾米莉亚爱上雷蒙后性情大改,不再急躁,也很少跟人打官司了,连恶棍梅西自从迷上艾米莉亚后在礼仪和行为上都有所改善。但爱也能令人毫无防备,爱人者往往会遭遇断然拒绝或背叛,甚至遭到攻击,如梅西婚后遭遇艾米莉亚冷漠的拒斥,艾米莉亚遭到雷蒙的背叛和攻击等。

在麦卡勒斯苦心经营的异化世界里,在她着力描述的孤独的人物背后,我们仿佛看到一个渴望温暖和柔情的麦卡勒斯。正如现实中的麦卡勒斯一样,她总是以眼睛来传达一种亲密感,虽不是实际上的身体接触,但在眸子里折射的是灵魂的交流。[4]可以说,《心是孤独的猎手》中的米克·凯利就是麦卡勒斯的替身,这个12岁女孩的性格就是麦卡勒斯自己那个时候性格的生动体现;《婚礼的成员》中的弗兰琪·亚当斯也是自传式的主人公。所以,麦卡勒斯说:“我成了我书写的人物,我感谢拉丁语诗人特伦斯,他说道:‘凡是显示人性的没有什么与我不相容。’(Nothing human is alien to me.)”这就是麦卡勒斯的“美学信条”和她的“小说艺术”。[5]她所刻画的人物虽然显得怪诞,但却深刻地揭示了人性。

总体而言,麦卡勒斯更擅长在有限的范围内集中描写小人物或边缘人物,刻画他们的性格特点和心理变化。如《婚礼的成员》主要写一个12岁女孩的欢乐和苦恼;《伤心咖啡馆之歌》聚焦于主人公艾米莉亚·埃文斯小姐的命运变化。这些故事虽然格局不算高大,但往往写得感人。而她在写较为复杂的故事时则常被认为技术不够娴熟,如《金色眼睛的映象》中有关谋杀的描写显得不够自然,《心是孤独的猎手》的结尾就有点机械。很显然,麦卡勒斯一直在试图拓宽她的视野,她经过10年艰难的创作铸就的最后一部小说——《没有指针的钟》便是明证。这部小说力图将一个受到癌症威胁的濒死之人的生存危机与南方受到种族主义困扰的社会危机联系起来,将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小世界镶嵌在一个广阔的社会图景之中,格调更高、视野更开阔。但这样的努力并没有获得批评家应有的赏识,反而遭到诟病,尤其是在小说出版之初。譬如,有人认为,由于她当时病重,这种写法与她的天性相悖,因此,小说在心理直觉的描写和文化分析上显得捉襟见肘。[6]但公允地说,小说以主人公马隆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开始,到他最后死亡结束,以“等死”为线索,为故事提供架构,将小说中的其他几个与死亡有关的主题连接在一起,显示了作者较高的驾驭能力。而且,小说既有细腻的心理描写,也有深刻的社会和文化分析,其中还穿插了有据可考的历史事实,因此并非像早期论者所说的那样单薄。

从有关麦卡勒斯的研究现状来看,社会语境的变化给麦卡勒斯的作品带来了新的批评视角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譬如,在对待同性恋这个主题上,传统的研究方法通常采用的是传记式的批评,将小说中的同性恋描写与麦卡勒斯自己的同性恋倾向联系起来。但在21世纪,人们越来越关注人类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于是,研究者便对诸如《金色眼睛的映象》这样的小说展开酷儿—后人文主义研究,在酷儿解读的基础上增加了后人文主义的透镜,将小说中人类和非人类身体的重要性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小说中那匹叫作“火鸟”的马被列为悲剧的“参与者”,它对人类主人公的自我认知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瓦解了人与非人这对二元对立。从这个角度来看,彭德顿上尉的虐马行为,一方面表现为他试图恢复自己对同性恋倾向的控制,另一方面也显示了他维持人与动物之间等级区分的企图,这样,他对动物的压制就与他对自己同性恋倾向的抑制联系了起来。这种新的批评视角和方法是对过去的观点——诸如,《金色眼睛的映象》真实地洞悉了性反常,但只随意描写了一系列俗艳、夸张的插曲,令人震惊,但没有启发,更没有连成一个更大的情节模式或意义[7]——的一种反拨。

早在1961年,戈尔·维达尔就断言:“在所有的南方作家中,[麦卡勒斯]是最有可能历久弥新的”。[8]事实证明,麦卡勒斯的作品至今没有褪色,鉴于她小说中所涉及的问题与当下社会问题密切相关,我们有理由相信,她的艺术之花在将来也不会凋萎。

关于麦卡勒斯其人其作有谈不尽的话题,我还是就此搁笔,让读者诸君尽早进入麦卡勒斯那略显怪异,却迷人而发人深省的艺术世界吧!是为序。

2019年10月于松江大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