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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致方儿[1](光绪十六年三月初十日午)(1890年4月28日午)
方儿阅悉:
前接初三、初五函,顷又接初八日详函,慰知一一。见醇邸问答节略,均甚妥晰。借洋债事,都人以为厉禁,切勿与无知人谈及,免丛谤议。邸意未言要借多少,但欲不动正款筹还,说得太易。粤东自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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