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致瀚章兄[1](同治十三年十月初三日 二十九日)(1874年11月11日 12月7日)
哥哥大人左右:
九月二十七日柏云凌至津,接初三日八十八号书,知慈亲康健,合署顺平为慰。八月二十七日,九月十九、二十三,驿递九十九、一百及不列号家信,计先后达到。
倭使大久保二十五日过津谒晤,即搭船南下,云亲往台湾撤兵。柳原仍在京候觐。二十七寄谕,饬议整备海防,注意在铁甲战船、水炮台等件,自是当务之亟。惟中国水师向未讲究,离道太远,无人无钱,一时殊难集事。今从发蒙起手,人才当于粤、闽求之。文相为倭事气愤不过,发此正论,但恐有唱无和,言易行难。限一月复奏交议,未便过迟,此间正拟构思,尚不知从何处说起。尊处虽居上游,遇此大议论不免随众涂抹,幕僚中有可商榷属稿者否?弟自凌筱南南旋后,洋务笺奏皆自起稿,苦涩殊甚,故常说白话,无泛论也。无办事之人,并无能动笔之人,而中朝见推过甚,款夷、防夷皆欲付托,藐躬只速其颠覆耳。
倭事起时,密举幼丹赴台。嗣文相拟以准令通商结局,幼丹力言不可。弟亦以为未餍所欲,且多后患,不如就抚恤一节为归宿。是以总署迭奏,皆引鄙言相印证,以之分谤所不敢辞,但初意或酌给二三十万敷衍,外面须与津案稍有区别。乃因大久保、柳原幡然欲行,威妥玛从旁恫喝,总署惧即决裂,开口便允五十万。弟已与新来美使面定,嘱即出为调停,至多不得过十万两,而总署迫不可待,五十万与三十万,犹五十步笑百步。然甘允日本保民义举,不指以为不足,犹要出五十万,犹以为了结便易,庸懦之甚。足见中国无人,能毋浩叹!威使先要先给银后退兵,经文相力持乃定,此则文公较胜董、崇等一筹矣。廷臣一派雌柔,若无潞公,更不知倒塌那(哪)样。博翁拟俟各省复议定后,再上一疏即辞退,不退亦不能久存。失此帮手,洋务更无能担之人。奈何,奈何!近日热闹,万寿排日筵宴,恬嬉歌舞,皆幸倭事速了,意乃不以为耻辱。窃料奏议即多,仍是空话。农部及外省一毛不拔,必亦一事无成也。闻恭邸模棱缄默,畏祸实甚宝、沈。自郐以下,更无建白。
升除多出特简,如新补豫臬兴奎,由宦者荐引;周寿昌名字吉祥,擢署户左;张家骧值南斋,不知所由推之;西林督粤、寿山抚皖,似皆意外。仲仙退志已决,雨亭必不耐久,替人亦不知谁何。不得人则江海固不必防,防亦虚文何用?雨生徘徊未出,颇有见地。杏荪至鄂,闻已定运漕三万石。各省购船之议,欲于商局外另树一帜,能有成否?渠与唐廷枢不甚相合,而海洋生意唐较盛、朱尤熟练,故兼用之。稚璜赴京,谅即回东,志大而才识不足副之,究是健者。
方儿往椒云宅赘姻,今日成礼,约十五前后夫妇同归,二十二日入署。礼数稍简,银钱亦不少费。前以应北闱须捐贡,而张府往来多达官贵人,世家子不宜过寒气,姑徇俗加双月郎中费千余金,自哂无谓,而小子颇以头衔为荣。椒翁病已大愈,家法尚严,在彼小住谅不至沾染坏习。伯远、仲韬均极俭朴,同去同来,诸可放心。楞侄在沪勾留月余,弟嘱其中秋到家。梓芳信告九月望始抵金陵,尚须赴扬,“无忌惮”三字实刺病根。子弟至无忌惮,亦何所不至也!诸侄皆当以彼为鉴戒。
弟十月杪、冬月初当回驻保定。弟妇身体渐好,只饮食尚未多进。桂儿从宣孝廉紫□读。孔桂轩闻即来津,蒙师不过如此。兹因诸肖菊回鄂(肖菊写作俱好,人亦妥当,假回)。泐此。敬叩母亲大人万福。五弟到鄂否?并颂近佳。侄儿女均好。弟鸿。
方儿率妇回署,新妇婉顺知礼,像貌较刘女略秀,而心颇灵敏,将来操作家事当可学习,弟妇甚爱之。椒翁卧病,其子妇刻薄,陪奁极俭,亦不怪也。所呈堂上及伯叔翁姑各事,大半系伊姑代凑者,幸讳言之。薛觐翁计已抵鄂,兄亦将忙喜事矣。
海防自强复疏,文相又专函催嘱畅所欲言。若弟不畅所欲言,各督抚未必尽知、未必敢说。连日百忙中采择各营局洞悉军情洋法者议论,又历年来所阅历蕴蓄,逐条详答(统帅一节,内中注意鄙人,而以幼丹佐之,故不得不切实直陈,免至贻误),推阐出许多新意。或日做一条,或数日一条,兹拟就头条草稿(第一条裁汰绿营尚未说透),尚须改定,先抄寄秘览。将来王大臣会议,即不能尽行,存吾此言,以俟后世。不一一做到,洋务断不得振作,自强断无实际也。兄未经办洋务,有许多话可说不到,复疏或不必分条详对(于正折内条对似可藏拙),或分条撮要言之,幸勿过于雷同耳。弟处正折尚未起稿,顷又接廷寄,以文祥奏催办铁甲船、水炮台,饬与南洋筹办,大约初二三日当拜发。
柳原过此回国,云台兵必即撤尽,博川犹虑其游移也。弟拟初十内外回省,明春闻有东陵差,真是累极。春帆已放天津道矣。此颂侍祺。鸿又上。二十九辰刻。
释读与评点
“倭事”海防及择人笑话
李鸿章的这封信,最主要的内容是就中日《北京专条》议订和海防讨论发议的。
同治十年(1871年)冬,有琉球船民遭风漂流至台湾,部分被当地高山族民众杀害。两年多之后,日本以此为借口,公然发兵侵犯台湾,当地民众进行抗击,清政府也调兵布防。日本转而进行外交讹诈,信中说到的大久保(即大久保利通)和柳原(即柳原前光),就是日本派来交涉的使者。谈判和签约在北京进行,清朝是由总理衙门一班大臣出场。而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扮演“居间调停”的角色,实际起着帮日本讹诈中国的恶劣作用。所成约款的主要内容是:清方承认日本此次所办是“保民义举”;计赔付日本50万银两(抚恤银和日兵在台期间的建设费用);清方约束“生番”,永保航客不能再受凶害。日本在前与中国订立起码文本上基本平等的《中日修好条规》(前边述及)后,偌短时间里就公然依恃武力进行勒索。这个昔日为“天朝上国”看不起的“蕞尔小邦”,正在步西方列强后尘,并且由于地理因素,成为中国最邻近的且会愈发危险的敌国。
这种情势,在此次议定条约过程中就亮出了明显的信号。而李鸿章,他是比较敏锐地有所觉察的,并且从议约之局中看到了清方官员的软弱和低能(尽管从李鸿章以后办理外交的实践看“软弱”也是一贯的)。在此番涉局的一班总理衙门大臣中,比较起来李鸿章最看好的是“文相”,即大学士文祥。所谓“若无潞公,更不知倒塌那(哪)样”。“潞公”应该是以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彦博(他封“潞国公”,有《文潞公集》)借指文祥的,是把他看作撑局者了。随后说的“博翁”,也是指他,因为其人字博川。但又说到他意欲辞退,若如此“洋务更无能担之人”。在李鸿章看来,文祥之外,其他人“一派雌柔”和懵懂,所举及的董、崇、宝、沈,分别是指董恂、崇纶和崇厚、宝鋆、沈桂芬。他还特别说到“恭邸”,即恭亲王奕訢,要说此人可是晚清外交“名手”,也是李鸿章办外交共事时间最长的同道,反正这时是把他说得最为不堪,比宝鋆、沈桂芬他们更为“畏祸”。李鸿章对谈判过程的不满,主要在于清廷为求息事宁人太容易地就答应对方要求,没有做到尽可能地讨价还价。
正是由于台湾事端的刺激,引起清方对加强东南海防的关注。而这时,西北“塞防”也急需用兵扩饷。怎样筹划和安排?清廷发动大员们讨论,并产生明显争议,即通常所谓“海防塞防之争”。最“两极”的意见,就是以左宗棠为代表的“塞防派”和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海防派”所持,都提出种种理由证明自己的意见可取。过去,曾把其间分歧视为所谓“爱国”与“卖国”之争(因为“塞防”直接牵涉新疆失地收复问题,故把“塞防派”视为爱国),实质上,所争反映的主要是关于国防战略布局的不同意见。当然,这里边确有偏颇与否乃至正误问题,也与派系和职守所涉地域因素有关,但各自基本动机上应该说还都是着想于国防的。到最后,清廷倒是斟酌情势,拿出了一个相对照顾全面也是比较正确的决策,即东则海防,西则塞防,两相兼顾,合理布局。
当然,到李鸿章写这封信的时候,清廷的这个决策还没有作出,尚是处于臣工讨论的初步阶段。李鸿章初三日的信文中说,“此间正拟构思,尚不知从何处说起”,这是就他要上的参议奏疏而言。到二十九日的信文中,已说是“连日百忙中采择各营局洞悉军情洋法者议论,又历年来所阅历蕴蓄,逐条详答”,表明这时疏稿已经大致成型了。并且,李鸿章对此疏稿很是满意和自负,有“推阐出许多新意”云云。他还特别申说,是文祥专函“催嘱”他畅所欲言,而自己也觉得若不如此,“各督抚未必尽知、未必敢说”,意思是自己既通晓情况,又有“敢说”的资本。别说他人,连哥哥他都明示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要他不必仿效自己,所奏“幸勿过于雷同”。他还告诉哥哥,自己的奏疏“大约(下月)初二三日拜发”。可查知,此奏是在十一月初二日发出的。该折在宗旨性的阐述之后,就“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六条分别作出筹议。这是非常有名的一篇奏疏(即《筹议海防折》),内容实际不只限于海防事宜,而是更为全面的洋务纲领性文献。
信中也述及人事问题,所谓“升除多出特简”,意思是擢升官员多是由皇帝破格选用(非循例行事)。而由此也出现了诸多反常事情,所举像新补的河南按察使兴奎,是由宦官荐引(按规定宦官不能干政);擢署户部左侍郎的周寿昌,是因为名字吉祥;张家骧入值南书房,不知道出于什么理由;还有英翰(字西林)为两广总督、裕禄(字寿山)为安徽巡抚,也都是意外之事。想来,最滑稽的当数以名字吉祥擢官。那名字不吉祥的呢,恐怕就有被贬抑的危险了。你别说,这种事情在当年还真不鲜见,科举中也时有。据说,咸丰二年(1852年)武昌人范鸣璚殿试卷取在前十名,皇帝觉其名字读音近于“万民穷”,此后授职便被降格;慈禧太后执政期间,有一届殿试中有个叫王国钧的名列前茅,其名字意义上不是挺好吗?可慈禧却觉得与“亡国君”之音相谐,大不吉利,便被抑置三甲;这位太后七十大寿前一年乡试(也是最末一届,以后便废除了科举),头批放榜的云贵两广获中人员,由八个人的姓名中各取一字,正可连缀成“明年吉庆,寿景能成”之句,想必是“头脑活络”的考官们靠“妙法”取人。这算是插个小花絮吧,回到李鸿章此信。
信中还说到,时为四川总督的吴棠(字仲仙)退志已决,而时为两江总督的李宗羲(字雨亭)也一定不能久任,不知将由谁来接替。还说到山东巡抚丁宝桢[字稚璜,因其暂时请假,故信中有其“(假满)赴京,谅即回东”之言],李鸿章对此人的看法是“志大而才识不足副之,究是健者”,就是说有点志大才疏,但敢干勇为。至于洋务人才,说到丁日昌(字雨生)“徘徊未出,颇有见地”;而盛宣怀(字杏荪)与唐廷枢不甚相合,但“海洋生意”唐氏比盛氏还有朱其昂尤为熟练,所以兼而用之。
至于家事,信中说到“方儿往椒云宅赘姻”之事。这是经方第二次婚事了。初婚夫人刘氏前一年七月间肺疾去世,此次娶的是江苏仪征人氏张集馨(字椒云)的女儿。初三日信文中只说了夫妇往还的日程计划,那时经方尚在丈人家办婚礼,而到二十九日写信时经方就已携新妇归来了。李鸿章向哥哥告知了他心目中“新妇”的情况,对这个儿媳妇比较满意。新亲家张集馨,比李鸿章大23岁,做到过布政使官职,还曾短时署理陕西巡抚,但其仕途中曾屡出屡革,颇不顺遂,没法跟李鸿章比。至于李经方的婚姻,远不止这两次,相继的多个正妻之外,还有多妾,并且后来还曾利用出使外国的机缘,先后娶过两位外国夫人,分别是法国和英国女子,她们分别生下儿子国焘和国烋。在那个年代,这可说是颇有“浪漫”色彩了。李鸿章信中还说到“薛觐翁计已抵鄂,兄亦将忙喜事矣”,薛李两家结亲之事在下录信中会稍详述及。
注释
[1]此信实为前后两篇,前篇写于初三日,似未及时发出;后篇(隔行与前分别)写于二十九日,写好与前篇一同发出,从后篇末尾的“鸿又上”看,可知是随附于前篇的,而未独作一信。已经注意到,本书所录下一封信日期在同月二十日,为时是在此信两个分篇的中间,这似与常理不合,但也不是没有中间寄出信后,又发现前有信稿尚未寄出,再写信时一并寄发的可能。鉴于“新全集”中将此合并一信,这里也未做拆分处理,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