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对辩证法中统一关系的思考
刚学完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
有以下思考
一,统一关系是逻辑上的必然联系
统一关系是,是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一方消失,一方无法独存
针对课上讲的医患关系进行分析
首先,常规意义上的患者与医生是无法构成统一关系的
因为患者概念出现在医生之前
两者并没有“同生共死”
这里应该是将“患者”概念分离了
“患者”包涵“非正常人”与“就医者”等两层概念
“就医者”与“医者”才是统一关系,因为这样逻辑上才有必然联系
而“非正常人”应当是与“正常人”形成统一关系
(没有非正常人的概念,正常人的概念自然也就没有了)
这里没有必要引进统一关系的变化与更替,只要在概念上是相反概念,就一定是“同生共死”的,统一关系的双方是无法以变化为借口来解释没有“同生共死”的,这是否定了其基本概念
同样的,可以通过论证两者不是“同生共死”来证明其不具有统一关系
我们再拿医患关系举例
“患者”先作为“非正常人”与“正常人”对立统一,此时没有“医者”的概念
再加入了“就医者”的概念与“医者”对立统一
当然,“患者”是一个复合的概念,不只有这两种概念
二,所有统一关系都可以被解构为是否关系,是概念上的矛盾
这一点主要来论证“主被动关系”的本质也是“是否关系”
像什么“生与死”的简单“是否”这里不给予论证
“主被动关系”是运动下的“是否关系”
当我们对立统一的双方描述的是一个运动时的“是否”,那便成了“主被动”
我们以“师生”为例
乍一看,这这怎么会是“是否”呢
待我慢慢解构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抽象讨论时对立统一只存在两个对象
“老师”→“教育者”→“教育”
→“运动”→“是出”+“非入”
“学生”→“被教育者”→“被教育”
→“被运动”→“非出”+“是入”
只存在两个对象加一系列的“出与入”就能被我们默认复合成一个“主被动”
“出与入”是一个动态过程中的“是否”
我们同理“升与降”来论证
我们以“上与下”这一明显的是否关系来建立联系
运动的,一系列的“上”就是“升”
运动的,一系列的“下”就是“降”
所以统一关系都是“是否”关系,所以才一定“同生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