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工艺设计
4.1 工艺参数
4.1.1 盐酸再生装置的设计年工作时间不应小于6200h。
本条规定了装置的设计年最小工作时间。装置年修时间15d(360h),定修时间18d(432h),装置酸操作业率80%,可得装置年工作时间6374h,考虑到其他未预见状况,故盐酸再生装置的最小设计年工作时间为6200h。
4.1.2 盐酸再生站房内物料存储能力应满足酸洗机组和盐酸再生装置连续运行的要求,存储时间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 物料的存储时间
规定物料存储能力的目的是避免因盐酸再生装置突发故障或检修而影响酸洗机组的生产。
4.1.3 盐酸再生装置处理的废酸主要成分宜满足表4.1.3的要求。
表4.1.3 废酸主要成分
酸洗机组所使用的HCl质量浓度为190g/L~210g/L,此数据即盐酸再生装置接纳的废酸中HCl的浓度,该浓度废酸所能溶解的Fe约为160g/L。
4.1.4 盐酸再生装置的处理能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Qarp——盐酸再生装置处理能力(L/h);
Qpl——酸洗机组处理能力(kg/a);
St——酸洗机组铁损,0.35%~0.45%;
T——盐酸再生装置年工作时间(h);
CWA——酸洗机组排出的废酸中铁离子的浓度(g/L);
CRW——酸洗机组排出的漂洗水中铁离子的浓度(g/L)。
给出了盐酸再生装置处理能力的计算公式。普碳钢连续式或推拉式酸洗机组的铁损可以取0.35%,硅钢或高强钢酸洗机组铁损可取0.45%。
4.1.5 盐酸再生装置的设计指标宜满足下列要求:
1 氯离子(Cl-)回收率应大于或等于99%;
2 预浓缩器循环泵循环流量宜为机组处理能力的8倍~10倍;
3 洗涤器循环泵循环流量宜为机组处理能力的8倍~10倍。
4.1.6 盐酸再生装置运行时,应符合下列控制指标:
1 焙烧炉顶部压力宜为-0.15kPa~-0.45kPa;
2 焙烧炉顶部温度应控制在385℃~430℃;
3 预浓缩器出口烟气温度应小于100℃。
规定了盐酸再生装置的运行控制指标。
1 控制焙烧炉顶部压力是为了避免酸气或粉尘外溢,保护环境。
2 HCl气体在380℃以上对普碳钢没有腐蚀性,但由于焙烧炉顶内部无耐火内衬,若长期处在高于430℃以上运行,会因为钢板屈服强度降低导致炉顶使用寿命缩短。
3 控制预浓缩器出口烟气温度是为了保护吸收塔等后续设备(包括填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