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总布置
3.2.1 总布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和《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的有关规定。
现行行业标准《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和《变电站总布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056对110 (66)kV~220kV智能变电站的总布置仍适用。
3.2.2 总平面的位置和方向、进站道路、排水路径、线路进出方向及形式应结合站址环境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变电站总平面的位置及方向、进站道路、排水路径、线路方向及形式是变电站站区规划的主要内容,也是总布置的基本条件,应结合站址环境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尽量适应站址的环境条件并符合规划要求,同时要获得工程投资的最大行业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条件包括场地水文气象、自然地形和坡度、周围既有的建(构)筑物、交通、排水系统;充分预测风、沙、雪、雨等水文气象对于变电站运行条件的影响,优选总布置的方向、坡度和其他有效的防灾措施;尽量减少由于变电站建设引起的既有建(构)筑物改造或拆迁,同时还应合理利用既有地形,规整用地,减少土石方和边坡工程量,减少水土流失;规划包括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电力系统规划,应做到相互协调,防止规划冲突;排水路径有地面排水沟渠和地下管道排水。变电站进出线路对于站区周围的建设性土地利用环境具有一定影响,包括电磁场强、观瞻效果,必须协调规划,选择合适的线路方向、形式或其他措施,使影响程度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对既有建(构)筑物和地下与地上既有管线的交叉跨越可以采用架空明线、架空电缆、地下电缆等形式。
3.2.3 总布置应根据工艺要求,利用自然地形,布置应紧凑合理、方便扩建。
3.2.4 建筑布置应根据工艺要求和使用功能统一规划,宜结合工程条件采用联合建筑形式,提高场地使用效益,节约用地。
智能变电站贯彻节约用地的国家政策,整合建筑物功能,精简不必要辅助生产的附属生活用房,采用联合建筑,提高场地使用效益。
3.2.5 配电装置选型应因地制宜,技术经济指标合理时,宜采用占地少的配电装置型式。
3.2.6 竖向设计应与站址周边现有或规划道路、排水系统、场地标高等相协调,宜采用平坡式或阶梯式布置,站区排水宜采用自流式排水。
竖向设计时,应充分利用地形,采用平坡式或阶梯式布置,站区排水宜采用自流式排水,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及排水设施,节约工程投资。
3.2.7 光缆、电缆通道宜根据工艺和场地情况选用沟道、槽盒、隧道和电缆埋管等方式。
本条明确了智能变电站光缆、电缆的敷设方式。
3.2.8 围墙宜采用高度不低于2.3m的实体墙,围墙顶部应设置电子围栏。
这两条明确了无人值班或少人值守变电站围墙、大门的安防要求。
3.2.9 大门宜采用轻型实体大门。
这两条明确了无人值班或少人值守变电站围墙、大门的安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