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96 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3.1.3.6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