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一般项目
5.2.9 焊接前应有完整的工序交接记录,包括焊缝坡口、间隙、错边、清洁等内容。
检查数量:按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检查工序交接记录。
5.2.10 高炉和热风炉炉壳焊缝一侧应有与焊工相应的标记和焊工焊接记录图表。
检查数量:按炉壳带(段)数抽查10%,且不少于3带(段)。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焊工焊接记录图表。
5.2.11 柱、梁、通廊桁架类焊缝尺寸和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中二级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长度小于500mm的焊缝,每条检查1处。长度500~2000mm的焊缝,每条检查2处。长度大于2000mm的焊缝,每条每米检查1处。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必要时采用渗透探伤法检查。
5.2.12 高炉、热风炉等壳体对接焊缝尺寸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5.2.1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段(带)每一类型焊缝长度抽查10%。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必要时采用渗透探伤法检查。
表5.2.12 高炉、热风炉等壳体焊缝尺寸及外观质量(mm)
注:t为母材厚度。
5.2.13 水冷梁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中焊缝质量分级标准Ⅱ级的规定。
检查数量:焊缝数的100%。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必要时采用渗透探伤法检查。
5.2.14 煤气管道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中焊缝质量分级标准Ⅲ级的规定。
检查数量:抽查焊缝条数的30%。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必要时采用渗透探伤法检查。
5.2.15 大直径卷焊钢管对接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中焊缝质量分级标准Ⅲ级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对接焊缝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条。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
必要时采用渗透探伤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