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扳戒
一夜无眠。
清晨,宁夏打包着行李要走,肖凌拉住她。
宁夏正色道:“你说过,我这次帮了你,你就还我自由。你可比我想象的还要危险,肖公子。”
“是吗?”肖凌苦笑。
“对不起,没办法一起了。”宁夏说。
她不能拿自己开玩笑,肖凌胆子大到刺杀皇帝,必定不是一般人!刺杀原因他没解释,她也没追问,也没必要追问了。
“一起走吧,我们今天也要离开龙临山庄了。”肖凌左手按住肩,伤口已经不流血了。
在集市口说分手,宁夏潇洒地背对着肖凌挥手告别,走的时候,连头都没回。
看似潇洒,宁夏其实是无奈。
天知道她有多无奈。
但向好的方面看呢,她至少离开了邦什,暂时躲过了追杀,还有,至少肖凌很大方,给了她很多银子。
这么看,情况还不坏。
市集上一阵喧闹声把宁夏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张望了一下,前方三丈开外的地方很热闹。
宁夏奋力从人群中挤了进去。人很多,差点把她的破帽子给挤掉了!扶了扶正,询问之下,才知道这里是在征兵。
宁夏凑上去,对记名册的小弟眨了眨眼睛,说:“我要报名!”
后面的男子一把推开她,吼道:“你插什么队!”
宁夏回头看去,惊叹,那男人好大的个啊!估计两个宁夏的分量也比不过他一个!
真不知道契沙人都是吃什么长大的,怎么会发育得如此过度!转念一想,契沙的牛马不也是以壮出了名的吗?这么想倒也不奇怪了。
宁夏狠狠瞪了他一眼,站到一边,让他先登记。
“叫什么名字?”记录员问。
“满大牛。”大个回答的声音很洪亮,宁夏汗颜……这名字还真适合他!
等他写完,宁夏又填上自己的名字。尾笔刚落,忽然有人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她惊讶之下回头,发现竟然是肖凌。
肖凌一脸怒气,把宁夏拖到城角,对她吼道:“你疯了!一个女人跑去参军!”
宁夏甩开他的手,揉揉被捏得发紫的手腕,瞪还他一眼,“管你什么事!”
肖凌脸色一阵白一阵青。
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离开的背影,竟鬼使神差地跟了过来,结果,发现她竟是在征兵处报名!军队里一旦发现有女人,是要立斩的!况且她还是邦什人!
她这样跑到契沙的部队里,真有一百个脑袋都不够人砍!
宁夏拍了拍他的肩,露出自信的笑容,说:“谢谢你的关心,我有我的想法,而且,我能保护自己,不会被发现。”
说完,宁夏转身离去,第二次留给肖凌一个“一去不复还”的背影。
回到报名处领取物品的时候,肖凌从后面追了上来,两手朝桌上一拍,把桌上东西都震离了几分,又回落下来。
他对记名的小弟吼道:“报名!肖凌!”
记名册的小弟被他这一吓,毛笔都掉到了地上……不就是报个名么,怎么跟凶神恶煞似的!
宁夏的惊讶远大于记名册的小弟,她把肖凌拉到一边,低声说:“你疯了!?”
肖凌回以一个阴狠的笑容:“我就是疯了!”
这次征兵只是在契沙东部地区小规模的征集,一共征集了十万人,十万人在位于落柏城西南方向的南部军营集训。从落柏城到南部军营,行程十五天,不算远,却走得宁夏脚都要断了。她很肯定,她这辈子绝对没有走过那么多的路!
由于分组的排制是按照报名时间先后编排,所以宁夏与肖凌,还有那天推开她的满大牛,都编到了一个排,行军时也一起走了。
都是新兵,行走速度慢得可笑,开始两天还好,到了第三天,所有人都露出了疲态,宁夏的脚,已经是磨出了水疱后,水疱又扁下去,然后又在加厚的皮层下再出了一个水疱!
肖凌一路上都在给她讲笑话,宁夏累级了笑不出来,反到是惹得满大牛一阵阵哄笑。
肖凌跟满大牛解释说他和宁夏是表兄弟,宁夏从小体质就不太好。这让从小体质超级好的满大牛对宁夏抱以深切的同情,帮着宁夏一起拎行李。
于是到最后,满大牛和肖凌每人拿了宁夏一半行李,宁夏很舒坦地开始了她的零负担行军。
本来十五天的行程,走了二十天才到。尽管如此,在到达军营的那天,所有人都如同脱胎换骨了一般,脸上明显多了一份坚毅。
“军人,就是为家,为国而战的勇士!”到达军营的第一天,南部军营最高统帅,契沙国南将军龙沫九第一句话就如此说,“身为军人,你们的生命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了!随时要做好牺牲于战场的准备!要以生命来捍卫国家,捍卫百姓!”
契沙军队的编制,以十万为师,万人为团,千人为营,百人连,二十人为排。肖凌,宁夏和满大牛被分到一团一营四连五排。肖凌编号114515,宁夏编号114508,满大牛编号114507。散去后,各自以排为单位进入营房。
肖凌走在前面,占了一个靠墙的床位给宁夏,自己睡在她旁边的位置上。宁夏感激地对他微笑,心里不禁一暖。
有同伴,似乎是件不错的事。
新兵营并没有多余的时间用来休息,第二天便开始了艰苦的训练。
早上是进行最基础阵营训练,到中午的时候,满大牛在老远就喊着肖凌帮忙搬箱子,说:“这几箱子的兵器,是咱们五排的。”
“我们才二十来人,用得了那么多吗?”宁夏也赶去帮忙,却被嫌碍手碍脚,只好在一边看。
搬到较场上,肖凌打开,发现里面还真是十八般兵器皆有。赶过来的新兵们个个兴奋地每个都把弄来试试。
“听我们连长说,每种兵器都要学,但是也可以自己挑最用得惯的进行训练。三个月后,要进行比试来整和兵种,比试过程都会有将军在一边看着,如果表现突出,可以直接升为骑兵,或晋升长官!”满大牛把刚从连长处听来的消息告诉大家,听者均兴奋不已。
满大牛见大伙都专心开始在挑武器,也赶紧上去挑起来。
肖凌有点发怔。
他之前从来未注意过,以强、狠出名的契沙军,竟有这样的制度!以这种形式训练士兵,控制得好则可以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但如果控制不好,反面效应也是相当可怕的。
肖凌微薄的唇角不经意扬起,心想在这里看来还真能学到不少东西!
眼角余光瞥到宁夏,她正手拿大刀发怔。
“你学过点吗?”肖凌问。
宁夏摇头。她连在宫殿里跑动都会被她亲爱的母后教训,何况舞刀弄枪!
“别用大刀。你力气太小,不适合。”肖凌说着,从武器箱中挑出一把短刀。此刀比一般匕首略微长点,小巧了许多,是很多挥重兵器的战士贴身专用的。
宁夏把刀握在手中,大小刚合适。
“用两把。”肖凌又递了一把给她,说,“力量不够,就要用速度弥补,双刀即能防御又能进攻,单手挡不住的进攻,可用双手。”
宁夏很郑重地点了点头。
发完武器的当天下午,一团一营四连来了一位教官,叫崇涵。这位教官约莫四十来岁,刚毅的脸,刚毅的眼神,一看便知是被战争打磨出来的。
列好队伍,几个兵搬来几十个箭靶,崇涵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箭,是死神之手。”
他说:“一个神箭手,可以在最短的时间,最远的距离,杀死敌方最强的战士!仅仅在拉开弓的一瞬间,胜负已经决定!而弓箭同时也是防御和伏击最好的武器,可以做到以少击多,能以最少的损失获取最大的胜利!我想看看我们连里,一百来号人中,有没有神射手!”
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队伍里响起了阵阵呐喊。在契沙,神射手是每个部落里最值得骄傲的称号之一,骑射格斗一向是契沙人传统的强项,其精神已经融入了骨血之中。
似乎感染到了大家的热情,宁夏也跃跃欲试。
箭靶位于百步远处,肖凌那队十个人,前九个人中,有七个射中了靶,这让他暗暗心惊。尚是新兵就有那么好的素质,不可想象几年后契沙的军队实力将强大到什么地步!
肖凌是最后一个射箭的人,轮到他的时候,他豫了一下,但很快,拉开长弓,瞄准,射出,箭正中红心。
周围看到的人都欢呼了起来。
契沙人朴实大方,有着极其宽大的心胸,他们崇拜英雄,他们仰慕胜者,他们会虚心学习,只为了让自己向心目中的英雄更靠近!
肖凌被周围的气氛感染了,不禁也面露笑容。
而另一边宁夏却像根瘪了的青菜,望着手里的弓发呆。看似容易的射箭,原来有那么难!她使出全力刚好能把弓拉开,什么瞄准,完全别提了,手都是抖的……
她抬眼看向肖凌,肖凌似笑非笑地对她耸耸肩,笑着说:“这张只是轻弓。”
宁夏很认真地对肖凌说:“教我。”
之后,每天早上依然是基础训练,走步,站队,以及根据指示改变队型。这是最枯燥,却也是最锻炼综合素质的地方了。下午是兵器的训练,肖凌不只是教她射箭,还教她刀法。她是营房里早上起最早起床的那个,也是晚上最晚睡觉的那个!她心里清楚,女人和男人在体力上天生就有差异,她如果再不努力,就真没救了。
弓都拉不开,谈何射箭。
于是肖凌给宁夏安排了肌肉的训练,每天早上提重物,来回在校场上跑!他还向崇涵借了张硬弓,让宁夏去拉,直到能稳稳拉开为止。
夕阳斜斜地泼洒在校场上,染红了盛夏梧桐的叶。
宁夏躺在树下,弓就放在她身边。肖凌吃饭的时候找她找不着,这才在树下发现了她。
他走近,宁夏眼皮都没有抬起。他的脚步声,她听得出来。
“我不想放弃,可是怎么办,我连抬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了。”宁夏想哭,这是一种深深的无力和无助。
“为什么我不是男人啊?”她呜咽了出来。
肖凌在她身边坐下,揉了揉她的头发,满眼温润地对她微笑。
“你以为我生来就什么都会吗?”他轻声说,目光望向远处的山峦,“我不是天赋迥异,而是努力。从五岁起,我就开始学射箭了。”
第一次听肖凌讲起自己的事,宁夏坐起身,看着他,夕阳把他的脸部轮廓勾勒得格外柔和。
“我家有七个兄弟,我排行第四。我大哥和我是一个母亲生的,大了我七岁。母亲是父亲的正室,但是母亲在我七岁的时候,就因病去世了。大哥是个老实人,什么都不争,可是我不一样,我受不了其他兄弟歧视的目光,我什么事都想做到最好。我是五岁开始学射箭的,一年不到的时间,弓握手上的漆,全部被磨掉了。一般的弓要到那种磨损程度,至少得用七八年。”说到这里,肖凌看宁夏一脸的不相信,轻敲了一下她的头,“不信以后拿给你看,那把弓我还放着。”
只是……如果有这个机会的话。
“说下去。”宁夏很好奇,看着他淡淡的笑容,她相信。
“最开始手上磨出了水疱,一碰就疼,我又爱面子,只好偷偷跑到没人的地方哭。有一次,还被我大哥看见了。”他顿了顿,仿佛在回忆,“我曾经很恨他,恨他无争,恨他懦弱,我想如果他很强的话,或许我就不需要这样努力做这些事情,只为在其他兄弟面前争一口气。可是,后来我才知道错了。我七岁那年,母亲去世的时候,被绑架了。”
说到这里,肖凌虽然面带微笑,眼里却满是忧伤。
“我从来不知道大哥这么勇敢!在我的印象中,不管父亲的妾室或其他兄弟说什么,他都从来不还嘴,他只是默默地做好自己的事,凡事都以和为贵。我一直以为他是懦弱的,可是那次,他却跟着父亲的侍卫一起,亲自前来救我,还为我挨了一刀!这一条刀疤,至今还留在他的胸口上。”
说到这里,肖凌把手伸进怀里,拿出一枚戒指,拉过宁夏的左手,把戒指戴进她左手的拇指。
“那天看到我哭的时候,大哥把母亲的戒指,戴到了我的手上,拇指上。拇指上带着扳戒,可以防止被箭划伤。”他的声音很轻很悠扬,像在念着什么祷言一般,云淡风轻。
那枚戒指上还带着他的体温,这份温热,让宁夏想起母亲的手。
她摇头说:“不行,我不能要,太贵重了!”
肖凌笑着摸摸她的头:“我放着也没用,手那么大,早就戴不上了。就当借你的好了,等没用了,再还我。”
那是一只银白色的戒指,戒面很宽,粗看之下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但仔细观察,会发现上面的雕花别致而精细。尽管随着岁月的变迁,表面被轻微磨损,不再光亮。
曾经宁夏拥有过很多戒指,每一枚都要比这枚来得贵重华丽,但她却从未戴过任何一枚。
可是这个,是带着温度的,不一样。
“走了,吃饭去。”肖凌笑着站起来,爽朗的声音如同那天的天空。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与她的,重叠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