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别投资法律指南:俄罗斯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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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吸引外国投资的激励措施

近年来,俄罗斯政府一直在积极促进国内外对俄罗斯经济中特定领域以及特定区域的投资。

政府在俄罗斯境内设立了若干特别行政区(区域),以便为从事商业活动的居民提供特别条件,并为其提供各种福利和激励政策(例如,税收和关税优惠,简化程序以吸引外国人员,减少行政壁垒等)。政府在这方面最为显著的工作成就包括:

·创立斯科尔科沃创新中心(Skolkovo Innovation Center)。它是政府的旗舰项目,有时也被称为俄罗斯的“硅谷”(Silicon Valley),旨在促进能源效率、战略计算机技术、生物医学、核能和太空技术等领域的研发活动。

·为吸引投资进入俄罗斯经济的优先行业(如创新技术、港口和娱乐综合体)而创立经济特区(SEZ)。

·创立旨在促进特定区域发展的区域开发区(TEZ)。

·创立旨在鼓励投资于经济萧条地区(如俄罗斯远东和东、西伯利亚地区)的先进开发区(ADT)。

此外,为应对有关国家的制裁,俄罗斯政府已采取了多项刺激进口替代措施并支持当地工业生产的发展。总之,外国投资者可能会通过在俄罗斯本地化生产获得优惠待遇。

此外,外国投资者还可享受“特殊投资合同”概念(SPIC)所提供的某些优惠。在特殊投资合作下,私人投资者承诺创建、运营现代化的生产设备,而俄罗斯联邦(或地区)政府则承担向私人投资者提供某些优惠政策(如稳定和优惠的税收制度)以促进产品制造的义务。特殊投资合同的最长期限为10年,涉及制药、化工、医疗、机械、轻工和电子产品等行业。

投资激励的另一个显著例子是区域投资项目(RIP)。该项目的参与者承诺投资于某一区域内的商品生产,便可获得若干税收优惠。最初,该项目旨在促进俄罗斯远东和西伯利亚东部经济的投资,但现在投资者可以在俄罗斯的任何地区实施这一投资项目。

为了吸引私人投资进入公共基础设施行业,俄罗斯当局正在大力发展PPP(公私合营)机制。近来,联邦层面上唯一可用的PPP机制是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模式意味着某一设施的所有权仍然属于政府公共部门。这一弊端限制了国际公认实际PPP模式的可行性,阻碍了俄罗斯的特许经营协议的广泛扩展,迫使俄罗斯地区制定自己更成熟的PPP立法。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16年1月1日,新的PPP立法生效,从而在联邦层面上为PPP项目建立了一般法律框架,并且还允许将设施所有权转让给私人合作伙伴。这为私人投资者提供了利用各种模式构建PPP项目的机会,要知道,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