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法律百科:物业服务必知16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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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期满,业主可以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吗?

在业主人数未达到法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时,开发商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让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如果业主的入住率已经达到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而前期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还未满的,业委会可以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26条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可见,随着业主入住,小区入住率的上升,业主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新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也生效的,即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未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因业主已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而终止,前期物业公司应当退出,由新的物业公司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