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 工程量清单计价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理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原理可以描述为按照《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在各相应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的清单项目设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基础上,针对具体工程的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各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根据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综合单价,并汇总各清单合价得出工程总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风险费用是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的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涵盖施工招标、合同管理以及竣工交付全过程,主要包括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结算和工程计价纠纷处理等活动。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作用
(1)提供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
面对相同的工程量,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来自主报价,使得企业的优势体现到投标报价中,可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
(2)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的需要
招标投标过程就是竞争的过程,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出投标总价,促成了企业整体实力的竞争,有利于我国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
(3)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结算
中标后,中标价就是双方确定合同价的基础,投标清单上的单价也成为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招标人根据施工企业完成的工程量,可以很容易地确定进度款的拨付额。工程竣工后,根据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招标人能够很容易地确定工程的最终造价,可在某种程度上减少招标人与施工单位之间的纠纷。
(4)有利于招标人对投资的控制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人可对投资变化更清楚,在进行设计变更时,能迅速计算出该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从而能根据投资情况来决定是否变更或进行方案比较,进而加强投资控制。
3.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适用范围
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清单计价规范中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包括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
(1)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2)国家融资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3)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
它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