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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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正视生命的悲剧意识

作者序

悲剧意识是对人类生命在世生存的悲壮性的意识。生命悲壮性是由人类既有生存发展的强烈欲望又没有达到目的的可靠能力,只能依凭追求生存发展的意志和有局限性的能力冒险在世这一生存处境决定的。生命一旦在世,必然首先意识到自身悲壮性的生存处境,具有悲剧意识。悲剧意识是人类生命的根基性意识,它与生命同在,尽管因为复杂的原因常被种种妄念所遮蔽。

人类天然地具有生存发展的强烈欲望。但人类赖以在世的最基本的生存武器——认识能力却不能绝对可靠地保证人达到目的。认识之所以可能,在于人用一种属人的认识范畴结构了从外部世界获得的感性材料。由此织成的深广度有限、相对静止、人化了的人类认识之网,只在深广无限、变动不居的外部世界不发生非预料性变化时才具有有效性。因此,在这种认识指导下的有目的的生命活动都是一定程度的冒险行为,成功只具有概率性。但是,有生命意志也有生存发展希望的人类并不因此放弃生命,而是为展现生命的价值,争取可能的成功含泪冒险行进。这就形成了人类生存处境的悲壮性,形成了生命的悲剧意识。

悲剧意识蕴含平等意识。人在没有达到生存发展目的的绝对可靠能力,谁也不是也不可能是全知全能的上帝这一点上绝对平等。

悲剧意识蕴含自由意识。人在既没有达到目的的绝对可靠能力,又没有上帝、他人可以依傍,但又不愿意放弃生存发展权利的情况下,只能冒险地、独立自主地承担生存发展的责任:在生存意志驱动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能力,焕发生命力量,通过不懈的筹划、操劳展示生命的价值,显现存在的意义,创造生存发展的可能,接受机遇、命运的挑战,并以生死成败不骄不悔的心态承受可能的结果。这是人不得不拥有也必须拥有的自由和必须承担的责任。只有自由,才能使人超越生存恐惧,发掘生命潜能,张扬生命力量,用生命去撞击机遇、命运之门,为生存发展创造可能。

悲剧意识蕴含博爱意识。上述平等意识为人与人之间产生同情、亲近、怜悯、同舟共济等情感奠定了基础;建立在同情基础上的自由意识由于深知自由对人的重要而必然包含尊重他人自由权利的内容,生成克制、自律等道德力量和在平等基础上合作、维护人类共同生活的爱的自觉。博爱意识体现了人不同于动物、耻于同类相残的尊严。

因而,在世生存的人类生命本真的生存方式是:在既不依傍、盲从、受制于他人又尊重他人自由权利的前提下,独立自主、充满尊严地承担为生存发展而冒险的责任,展示生命的价值,呈现存在的意义,创造并承受可能的生活。它召唤既无奴颜媚骨又无凌人霸气、独立自主、敢于负责的人格,孕育坚毅弘忍、豁达幽默的人生态度,培养以平等、自由、博爱原则为生命原则,充满正义感的灵魂。正是具有这种人格、态度、灵魂,按本真方式生存的人用无数次冒险、无数次牺牲换来的成功,才创造了人类自身,才建构了愈来愈广阔的人化世界。

当然,本真的生存方式也展示了生存意志与生存能力尖锐的不可克服的矛盾,暴露了人类的生存困境。它时时刻刻将生死成败的抉择摆在人的面前,压在人的心头,但它在肯定“没有生存意志必然死亡”这一必然性的同时,却不肯定“有生存意志必然生存”的必然性,而是让不愿放弃生命的人们超越自身能力,“荒谬”地承担起并不必然胜任的责任,冒险地为生存发展而艰苦奋斗。它既不为人提供承担、决断、承受的充分理由,又拒绝对人的奋斗作出完美圆满的承诺,还苛刻地禁止有尊严感的人采取剥夺他人自由权利的方式来达到自身目的。它将人逼上的是一条险仄之径。

正因为如此,有强烈生存发展欲望又没有达到目的的绝对可靠能力的人不可能不产生种种幻想:或者妄图通过迷信的方法和否定自身局限性、夸大自身能力的方法,幻想自己全知全能;或者妄图通过夸大自身局限性,否定自身能力的方法,幻想自己无知无能而又能超越死亡,进入某种“自由”境界(这是另一种形式的全知全能)。这当然都是在追求不可能的生活。作为一种朴素的、用来鼓励自己在艰困世界生存下去的观念,它们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曾给过人们勇气和安慰,无可厚非,但一到人化世界拓展到相当范围,人们可以按照某种传统习惯过比较稳定的生活,可以通过剥夺他人的自由权利来达到自身生存发展目的的时候,这些朴素的幻想却被所谓的“强者”“智者”利用,建立了种种哲学和宗教观念。他们或者宣称人可以在某个圣哲的指导下运用某种学习、修养的方法进入全知全能之境;或者宣称人可以在另一些圣哲的指导下通过某种修行弃知绝能,进入事事无碍的“逍遥”或“涅槃”之境,并以此相蛊惑,建立了“强者”“智者”对世俗世界和宗教世界的专制统治。由于伪造了先知先觉、全知全能的神化人和绝对真理,以它为根据制定了种种标准,将人分为先知先觉、后知后觉、无知无觉或圣贤、庸众、愚氓等若干等级,就是题中应有之义。这样,不平等观念、以剥夺他人自由权利为手段来达到自身目的的野蛮行径、世俗界和宗教界森严的等级制度都合法化了,自由也蜕变为对他人自由权利的任意侵犯、剥夺而成为部分人甚至个别人的特权,成为部分人甚至大多数人的禁脔。与此同时,这两部分人也都在坑蒙拐骗或压抑屈辱中因不能充分健康地展示生命的价值,显现存在的意义,只能在自我疏离和混战恶斗中浪费生命,而以不同的方式走上了异化之途,不同程度地遗忘了以生命悲剧意识为根基的平等自由博爱意识。人类从此堕入深渊,世界因此陷入混乱。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现实生活中不断涌现的悲剧性事件以铁的事实在揭露上述哲学和宗教以及以它们为基础而建立的专制体制的虚伪,在提醒人们不能再堕入自欺的陷阱,在启迪人们对人类在世生存的根本处境的思考。面对悲剧性事件,人们不能不问:人在本质上全知全能吗?人能够全知全能吗?人能够按照某种哲学或宗教的方法进入不同形式的全知全能之境吗?

但是,即便如此,由于长期受上述哲学和宗教的蒙蔽和与之相应的专制体制的压抑,人们对悲剧性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的认识依然经历了艰苦的思考过程,甚至直到今天,人们对人类悲剧性与悲剧性现实二者之间的关系的认识仍然模糊不清。

基于此,本书试图探索这些问题。

由于先进的知识分子对现实中的悲剧性事件、人类悲剧性处境最为敏感,由于真正的文学悲剧总是以极为严肃的态度在探索人在宇宙间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以极大的热忱关注人类生存处境和人间公义,所以,本书拟从清理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对文学悲剧、人类悲剧性处境的认识切入,展示他们对悲剧问题的思考,并兼及西方传入的相关理论与思潮,来探讨上述问题。这里,有史的叙述和个案研究,也有笔者的思考。总的目的是让读者通过对悲剧思想史和相关面的把握,具体而又深细地体悟生命的悲剧意识,并认识到:只有生命悲剧意识的普遍复归,平等自由博爱意识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建构才能找到切实的根基。

促使本书艰难完成的也许是这样一种信念:找回生命悲剧意识不一定能予人世俗意义上的幸福,但拒绝正视生命悲剧意识的人在人格精神上必然不幸。

但愿读者与我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