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黎明前的呐喊(9)
王国维还看到,解脱的生成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因为观察他人的痛苦并深入反思而引起的理智性解脱,一种是因体验自己的痛苦逐渐觉悟而引起的体验性解脱。他曾说:
解脱之中,又自有二种之别:一存于观他人之苦痛,一存于觉自己之苦痛。然前者之解脱,唯非常之人为能,其高百倍于后者,而其难亦百倍。但由其成功观之,则二者一也。通常之人,其解脱由于苦痛之阅历,而不由苦痛之知识。唯非常之人,由非常之知力,而洞观宇宙人生之本质,始知生活与苦痛之不能相离,由是求绝其生活之欲,而得解脱之道。然于解脱之途中,彼之生活之欲,犹时时起而与之相抗,而生种种之幻影。所谓恶魔者,不过此等幻影之人物化而已矣。故通常之解脱,存于自己之苦痛,彼之生活之欲,因不得其满足而愈烈,又因愈烈而愈不得其满足,如此循环,而陷于失望之境遇,遂悟宇宙人生之真相,遽而求其息肩之所。彼全变其气质,而超出乎苦乐之外,举昔之所执着者一旦而舍之。彼以生活为炉,苦痛为炭,而铸其解脱之鼎。彼以疲于生活之欲故,故其生活之欲,不能复起而为之幻影。此通常之人解脱之状态也。前者之解脱,如惜春、紫鹃;后者之解脱,如宝玉。前者之解脱,超自然的也,神明的也;后者之解脱,自然的也,人类的也。前者之解脱,宗教的也;后者美术的也。前者平和的也;后者悲感的也,壮美的也,故文学的也,诗歌的也,小说的也。此《红楼梦》之主人公,所以非惜春、紫鹃,而为贾宝玉者也。
从表面上看,王国维对“观他人之苦痛”而解脱亦即理智性的解脱与“觉自己之苦痛”而解脱亦即体验性的解脱不分轩轾,平等对待,甚至对理智性的解脱更为推崇,说他高于、难于体验性的解脱百倍。但实际上,他更推崇体验性的解脱。一方面,他用不断加冕的方式将理智性的解脱推高到了可望而不可即的神秘境地,而在实际上消解了它,比如说它是“非常之人”的解脱,是超自然的、神明的、宗教的解脱等等,这就否定了这种解脱方式的普遍意义;另一方面,又对这种解脱能否彻底表示怀疑,认为仅凭理智不可能彻底地战胜生活之欲,而只能在解脱途中,时时与生活之欲的幻影及其幻化的“恶魔”战斗,总是处在真幻夹攻的状态之中,这又否定了这种解脱方式的彻底性。相反,体验性的解脱是一种既具普遍性又具彻底性的解脱,它是“通常之人”的解脱,是自然的、人类的、美术的、悲感的、壮美的、文学的解脱,是“以生活为炉,苦痛为炭,而铸其解脱之鼎”,能“全变”一个人的“气质”,使生活之欲的幻影不再“复起”的解脱。
这说明,王国维认为,要深刻认识人生的悲剧性,唤起解脱的勇气,达到彻底解脱的目的,人最好经历一个生活之欲愈演愈烈,并终于对“生活之欲”本身绝望,“遂悟宇宙人生之真相,遽而求其息肩之所”的过程。这是一个由欲生幻,逐幻不已,终于幻灭,全变气质,另觅新途的人生过程,也是一个由“迷”转“悟”的觉悟过程。它依凭的是充分的体验和敢于直面生活真实、心灵真实的深入思考。所谓因“观他人之苦痛”、通过理智而解脱的人仍须时时与幻影、恶魔战斗,也说明即使是“非常之人”,走的仍然是一条充满艰苦、斗争、内心冲突的人生道路。
由此可知,王国维超脱论悲剧观重视的是人生体验和体验中的觉悟。而且,他认为人生要达理想之境,没有一劳永逸的方式。人生实际上只可能是一个体验、觉悟、时时刻刻都在与欲望斗争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