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人来了
吴宝珠回到家,讲了在县城遇到春红的事。吴家立即通知阮家。
阮家喊了几个人,找了辆马车,决定第二天去县城把春红带回阮家村。
至于春红的爹娘,吴宝珠并没有去告诉。
第二日,春记小食馆开门比平常晚了些。因为昨晚小石头掏钱买酒、买鱼,陈晓给他们做了顿鱼火锅,大家喝酒喝到比较晚。
不得不说,小石头是个很会来事的人。如果是别人求收留、并找到一份长期稳定的事情做,除了说谢谢,似乎也没别的了。例如春红。
然而小石头,他是掏钱买酒买菜,请老板吃饭,以示感谢。
这种事情在现代或许很常见,但在古代这个社会,很罕见。
小石头卸下一道道门板,太阳照进店内,店铺变得敞亮。
他看见店门口坐着一排人。
“麻烦让一让,我们要开门了。”
“胡春红在吗?”几人站起身问。
小石头看这些人的衣着打扮,像是从乡下来的。想到昨天春红说,她爹娘和阮家的人可能今天就会来。
“你们是什么人?”小石头问。
“我们是胡春红家的人。”
小石头看了看几人,全是男的。一个年纪稍大些、两个二十五六,一个十七八岁看起来脑子不太好的样子。
他迟疑了一下,说道:“你们等一下。”
他想帮春红否认,但有些事情躲是躲不过去的,早晚要面对。
小石头来到后院厨房,陈晓和春红把炒好的浇头装进瓦缸,正准备搬到前面店铺。
“春红,找你的人来了。”
春红闻言,面色一变。
陈晓安慰道:“不要怕。你暂时先不要出去,我去瞧瞧。”
小石头和陈晓把浇头搬到店铺。
“你们找春红?”陈晓问。
“对。麻烦叫她出来。”
几人站在店门口,并没有进来。看见陈晓像是老板娘,说话也比较客气。
“你们是她什么人?”陈晓问。
“我们是她婆家人。她背着家里偷跑出来,我们找她好久了。昨天有人在这里见过她,我们知道她在你店里。”
说话的是年纪稍大的男人。
陈晓打量了一下几人,问道:“你们是阮家人?”
“对,麻烦叫她出来。”男人很客气,毕竟这里是县城。再说人家开店做生意,本身与春红也没关系。
陈晓道:“听说你们要把她抢去做媳妇?”
男人板起脸:“跟你没关系。你把她叫出来,我们带她走。”
陈晓也沉起脸:“她现在是我的人,她的事情我做主。”
“你做主?”男人眼神不善道:“她是我们家的人,你凭什么做主。”
“你们家的人?有何为证?”
昨天吃饭喝酒时,大家说到春红的事。小石头问春红,她跟阮家有没有婚书。春红说可能有,不过她没见过。于是小石头出主意,让她跟陈晓签一份卖身契。如果阮家拿婚书要人,他们就用卖身契留着不让她走。
当时春红担心,她签的卖身契恐怕没用,因为她爹娘还在,卖不卖身是她爹娘做主。小石头说她是榆木脑袋。
小石头的意思,陈晓一下子就明白了。阮家想要带她走,不能空口白牙,得拿出证据来。同时,他们要替春红做主,也得有个依据。
“我们两个村的人都知道,胡春红是我儿子的媳妇,你一个不相干的人,多管什么闲事!”男人生气。
“哼,什么都知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卖身给我了,她是我的人。”陈晓理直气壮。
“卖身?”男人迟疑了一下,恼道:“她凭什么卖身!这事她做不得主!”
旁边年轻男人说道:“跟她废什么话,直接去里面找人。”
小石头站了过来,挡住门口:“这里是县城,你们不要乱来哦!”
论打架,小石头肯定是打不过面前几个男人的。他毕竟才十四岁,体魄、力气都不如对方。
陈晓知道自己手劲大,单独对付一个男人或许可以,可是面前有三个。——那个傻子不算
“爹,我想吃……”
傻子闻着店门口锅里的香气,馋得直流口水。
“等一下。”男人安抚了一下儿子,对陈晓道:
“我看你们是开店做生意的,所以跟你讲客气。如果你非要多管闲事,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陈晓暗暗握了握拳头,估量着要如何对付面前几个人。
这时方育从后院走进铺子,冷声道:
“你们要如何不客气?”
陈晓回头,见方育一边走一边用手指梳理着头发,一看就是刚起床,头发还没梳就出来了。
待他走到陈晓跟前,已经用发带束好头发。
门口年轻男人道:“把胡春红交出来,否则就砸了你们的店!”
方育走出门口,看起来像是要上前理论。
然而,他抬起脚,一脚将那人踹飞出去。
另外一个年轻男人见状,立即上前要揍方育。他刚抡起拳头,方育又一脚将他踹飞。
年长男人脸色一变,挡到方育跟前:
“你居然敢打人!”
“你们要砸我的店,我就打你们了。”
他说得轻飘飘,仿佛再理所应当不过。
陈晓皱眉。开店做生意,最好不要打架啊!特别是自己先动手。
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店铺在这里,人家随时能带人来闹事,还怎么做生意。
年长男人还是有些畏惧城里人的,说道:
“他只是说说而已,又没真的砸你的店。”
方育冷声:“你们看我媳妇女人家,好欺负是不是?”
陈晓嘴角抽了抽。
“我们没有欺负她,这不在跟她讲道理嘛!”
“春红已经卖身给我们家,你们以后别再来了。”方育道。
“春红是我家儿媳妇,她怎么可能卖身给你们家。”
“你把她亲爹亲娘叫来,总不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方育身上有股令人畏惧的气势,年长男人不由有些内怯。
包括被他踹飞的两个人,他们感觉对方是个好凶斗狠之人,不好惹。
如果是在村子里,仗着亲戚朋友多,他们或许就动手了。但这里是县城,万一人家叫来一帮人,他们恐怕都走不了。
年长男人想了想,说道:“能把春红叫出来,我们跟她说句话吗?”
“不能。”方育十分干脆的拒绝。
男人想了想,转身拉起傻儿子,对另外两个人道:
“我们走。”
“爹,我要吃。”傻子还在望着锅里。
“到别处吃去!”男人没好气。
他们今天在县城受气了,但是没办法,这是城里。应该多喊些人来的!
只是,他们一开始没想着要来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