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象形论的自然哲学应用:基于数学的科学之局限性(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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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象形与文字

3.1 抽象得形

当我们觉得一个词的解释难于理解时,通常说这个词或其解释太“抽象”。日常语言中,“抽象”这个词几乎成了难于理解的代名词。然而,这不该是“抽象”原本的意思,或者说不该是它的主要意思。

“抽象”的学术含义是从众多物中抽出共同的特征,这样一个过程或方法被称为抽象。“抽象”对应的英文是“abstract”,源自拉丁文,原意是“抽出(draw off)”[1]。例如,人们可以从太阳和满月的形状中,抽出“圆”这个形状作为共同特征,这就是抽象。

这个翻译反映出了中文思维与西方思维的不同。Abstract只含有一个“抽”(draw off)的动作,并没有提示从哪里“抽”,也没有提示抽出什么或抽后得到什么。而中文的这个翻译表明了是从“象”中进行“抽”这个动作的。在中文中,“象”除了其本意大象(elephant)之外,现在通常用于指代一般事物,如对象、现象、气象中的象。此外,既然“抽象”这个翻译有了“抽”的对象(“象”)了,我们是不是也要追问一下其结果是要得到什么呢?

太阳和满月这两个概念对应的“象”(即对象)是不同的,但二者的对象的外形却可以是相同,对二者“抽象”之后得到的是“圆”这样一个“形”。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从不同的“象”中抽出共同的“形”,即抽象得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