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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课堂上,数学老师发着试卷,一边念名字,一边念分数,现在他一般只念前几名。剩下的试卷,就递给科代表分发。科代表又递给小组长或者一些关系比较好、积极帮忙或比较好动的同学帮忙分发。

他以前会把所有人的分数都念出来,由于做的试卷越来越多,每次都一个个发太耗时,渐渐不念了。少年还记得,以前他发到他的试卷的时候,会愤怒地说:“看看你考成啥样子了!”让他感觉上讲台去领试卷就像去受刑,坐下的同学就像鲁迅笔下的看客。现在他不再说了,少年才发现说与不说并没什么太大区别,都一样不舒服。只要坐在这个教室里,他就不舒服。刑场始终是刑场,不会因没有看客,而有多大改变。

球场才是少年心仪的课堂,从接触篮球的那天起,毋宁说是接触《灌篮高手》的那天起,他就好像中了理想的毒一样,励志要成为一名职业篮球运动员。尤其是现在,成绩稳步滑落,学习压力越来越大,成绩越是滑落就越不想学,越是破罐子破摔,唯一能排解痛苦的就是篮球,他也就越来越疯狂地训练,中的毒也就越来越深。他记得乔丹在纪录片里说过类似的一句话:“篮球成了我生活的导师。”篮球成了他生活的导师,但他才刚刚起步,实际上还没有学到很多东西。

他还知道了成为职业篮球运动员可以挣很多很多钱,可以在世界篮坛举世瞩目的NBA选秀大会被选中,那样就可以瞬间出人头地、扬眉吐气、报恩报德了。他觉得欠很多人的情,他一定要还。

他还有一个不为人所知的排解压抑的方式是**,他并不知道这个恶习对他的身体有多大的影响,对他实现自己的理想是多么严重的阻碍,等他明白过来已经是多年以后。虽然不确定知道,他也隐约有些感觉,比如训练后肌肉酸痛反应强烈,久久难以恢复,比如训练效果不好,比如身高增长不明显。甚至也许成绩的下降也与之不无关系。然而这些端倪始终并未引起他足够的重视,这个从初二开始养成的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他戒不掉。

他已坚持了很久。有些事情,是你坚持去做,就能获得回报,而有些事情,是你坚持去做,就迟早会付出代价的。恰好他接触灌篮高手,也是在初二。接触篮球是小学,那时村里的小学校根本没有篮球架,说来好笑,他一直以为篮球只是用来拍的呢,根本不知道篮球还可以投进框里,还可以灌篮。他看见过篮球架,看见的时候却都没有人在打,所以根本不知道二者的关联。

后来知道了二者的关联,他却依然没有产生感觉。

当在亲戚家看电视,看到了点播频道里的《灌篮高手》,又在不经意间看到了体育新闻里,NBA的报道,一个黑人球员的一记背扣,震颤了他的灵魂,彻底颠覆了他的篮球观念,点燃了他的激情,激起了他的热血,他才爱上篮球,才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就是这项运动了,这就是我要为之倾倒一生的运动。

那是在初二。

那时,有个同学,每到课间,当少年独自一人趴在栏杆上静静享受微风的吹拂时,总是过来与他闲聊,常常把些男女方面的新奇事情说与他听。当时他或许还把他认做个启蒙老师,许多年以后,再回想起来,却不禁觉得胆寒,性本恶的观点因此在他心里得到了佐证。加上书本上也在对性知识大肆普及,他又热爱读书,参研透彻,原本懵懵懂懂的心便仿佛拨云见日,豁然开朗。不再萌萌。多年以后,当人们说要趁早普及性知识的时候,他深不以为然,因为这些知识也正是打破他懵懂的罪魁祸首之一。要是不把这些文字印上书本,书本到现在还只是白纸。但愿自己只是个个例吧,他想。

曾经有同学告诉他,有个人在他没有参加的晚自习里说过他的坏话,说他在一次小学晚自习时钻到桌子底下去偷看女同学的裙底。而他的小学从来就没有晚自习,即便是有,他也依然会和现在一样,因为买不起食堂的晚饭,而选择不上。听完,他脑海中第一个涌出的名字就是他“启蒙老师”的,他严重怀疑那个说他坏话的人就是他。不过没有问出来,身正不怕影子斜,他也不是很想追究。

早一点会怎么样呢,如果早一点热爱篮球,课间他就有事做了,他就不会趴在栏杆上听同学胡说,不会把一本《青春健康手册》反复翻阅。他就有可能长得更高,跑得更快,变得更强。当然也可能不会有所不同,因为他是这样一种性格。“少年,你记住我说的话,性格决定命运!”班主任曾这样说过他,意思就是说,他的性格绝对不能使他成功。性格影响决定,环境影响性格,环境影响决定。他这样推理,认为最终是环境影响决定,他把一切都归罪到不利的生活环境中去。

时光倒流。他在爱上篮球以前最常做的是打小霸王游戏机、租影碟去邻居家看,因为影碟机很贵,家里没钱买,小霸王游戏机也是求了很久,奶奶才给买的。那时租一盘影碟是5毛钱,他没有那么多钱,总是看完一盘又拿去换,理由是这盘碟子是花的,放不出来,这是最好的理由,老板都会同意,或许是老板看他是小孩子的份上同意的也说不一定。所以5毛钱,他通常至少可以看两部电影。

买游戏卡也是一样,通常会拿去换一次,理由是里面的游戏是玩过的,或者卡是坏的。游戏卡挺贵,最便宜的那时也要8块。而他几乎没有零花钱,过年钱也只有几十块。

到集市至少要半个小时,来回一个小时,有些时候,他的理由真实存在,反复存在,一天就得跑好几个来回,不过那时,他就像脚底踩了风火轮,怎么跑也不觉得累。

这个集市,大多数商贩双数天才营业,叫做“逢场”,大多数顾客也双数天才去,叫做“赶场”。

少年不禁怀念起那些和奶奶一起赶场的日子。怀念起那里的锅盔和凉粉,自与村庄一别,他再也没有重逢过那种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