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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研究思路
本书的研究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参加制度整体的发展状况。参加制度的设立已经有一定的历史年限,这其中不论是沉寂还是兴起都是该制度发展中不可回避的过程。文章主要在第一章对该制度在宏观上进行讨论,并分析相关概念、性质及法律依据,属于本体论的部分。
第二,参加制度在程序上的运行方式。第三国请求参加的前提条件或者构成要件是什么、参加的请求由何种主体来决定、参加获许后参加国有何种程序性权利等问题是第二、三章集中讨论的内容。这两章将围绕程序规则上的要件、程序运行等进行重点分析,这属于程序论的部分。
第三,参加制度的典型案例分析。第四章选取希腊参加2008年的国家管辖豁免案(德国诉意大利)为案例分析的对象。一方面该案是国际法院参加制度(《规约》第62条下的参加制度)最新的案例之一,希腊的参加请求也获得了法院许可,另一方面这是少见的不涉及海洋权益争端的案例。它讨论的是国际法的一般问题,因而更能够引发参加制度对中国的思考。
第四,参加制度的价值和对中国的启示。第五章以整个国际司法体系和国际法治、政治环境为背景,讨论参加制度对第三国、国际法院、国际法治以及中国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启示。这一章属于价值论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