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生育政策研究
北京人口发展报告(2014)
——生育与生育政策
马小红 闫萍 王慧 侯亚非 洪小良 尹德挺[1]
摘要:
北京人口发展研究中心从2013年起开始发布北京人口发展年度报告。2013年度报告对北京市的人口形势做了全面描述和分析。从2014年起,年度报告除报告每年度北京市人口规模、结构和分布的基本情况外,还将分专题对北京人口、人口与社会发展进行报告和分析。2014年度报告聚焦北京生育与生育政策,重点对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北京生育和生育政策变迁情况、21世纪出生人口数量变动趋势、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情况等几个方面开展分析研究。
报告认为:北京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先进地区,早在20世纪70年代比全国提前20年完成了人口转变,在生育水平、生育模式、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方面与发达国家趋同。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不会引起北京出生人口大幅上涨,应尽快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同时,政府应研究制定既符合北京城市人口总量控制又能留住年轻流动人口的政策规定,使北京的人口规模、年龄结构、人口质量达到同频共振。
关键词:
生育 生育政策 生育行为 生育意愿 单独二孩政策
一 引言:2013年北京人口基本形势
总体来看,2013年北京人口具有以下几个关键特点。
(一)人口总量继续增长,增量连续三年下降
(1)人口总量继续增长。2013年北京市人口为2114.8万人,比2012年增长45.5万人,人口规模继续增长。其中户籍人口由2012年的1297.5万人增至1316.3万人;半年以上的常住流动人口首次突破800万人,从2012年的773.8万人增至802.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38%,为历史最高水平。
(2)人口增量继续下降,北京人口调控措施初见成效。2000~2013年13年间北京人口净增751.2万人,年均增长57.8万人。2011年以来,常住人口的增量呈现下降趋势。2011年和2012年常住人口年增量分别为56.7万人和50.7万人,2013年再次下降,为45.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2012年年增量为19.6万人,2013年下降为18.8万人;半年以上流动人口年增量2012年为31.6万人,2013年降至28.9万人,增速继续放缓(见图1)。
图1 2000~2013年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及流动人口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相应年份北京统计年鉴。
(二)少子化与老龄化继续并存且更加严重,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稍有下降
常住人口少儿比例实现“三连增”,但依然属于“超少子化”[2]。0~14岁人口比例在2010年急剧下降至8.6%后略有回升,2011年升至9%,2012年达9.4%,2013年达9.5%(见表1),但依然低于15%,属于“超少子化”。
常住老年人口比例同样实现“三连增”,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2011、2012和2013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9.0%、9.1%和9.3%,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见表1)。
常住劳动适龄人口持续增长,比例却不断下降。2000年以来北京市15~64岁人口一直在增长。2000、2010、2011、2012和2013年北京市常住劳动适龄人口分别是1058.3万人、1621.6万人、1653.2万人、1684.4万人和1720.1万人,其占常住人口的比例,在2000年为78%,2010年达到峰值,为82.7%,2011年首降,为82%,2012年再降至81.5%,2013年继续下降为81.3%(见表1)。
表1 2000~2013年北京市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三)户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户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继续延长,升至81.51岁。2000年北京市户籍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77.46岁,2012年提高到81.35岁,2013年继续提高至81.51岁,较2012年增加0.16岁,13年提高了4.05岁,大大高于73岁的世界平均水平,接近发达国家82岁的平均预期寿命。[3]
2007~2013年,恶性肿瘤始终是居民死亡的首要原因。2013年,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前三大死因占全部死因的74%,分别为26.92%、25.55%和21.53%。
户籍人口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随着北京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北京市婴儿死亡率不断降低,2013年户籍人口婴儿死亡率从2000年的5.36‰降至2013年的2.33‰,大大低于38‰的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发达国家5‰的水平。[4]2013年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9.45/10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四)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密度继续上升,区域人口分布排序没有变化
常住人口密度持续增加,首都功能核心区人口密度最大且不断提升。北京市常住人口密度继续保持2000年以来逐年攀升的态势,2012年达1261人/平方公里,2013年达1289人/平方公里,中心过密、外围过重、整体失衡的空间格局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2013年首都核心功能区人口密度高达23942人/平方公里,比2012年高出184人/平方公里(见表2)。
表2 2005~2013年北京市四大功能区常住人口密度
人口分布由城市功能拓展区向城市发展新区、首都功能核心区以及生态涵养区梯次递减的分布特征未变。2013年北京市常住人口分布最多的区域依然是城市功能拓展区,占48.81%,比2012年上升了0.09个百分点;城市发展新区人口比例也有所上升,由2012年的31.56%上升到2013年的31.75%;而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生态涵养区人口比例继续下降,2013年分别降至10.46%和8.98%(见表3)。
表3 2005~2013年北京市常住人口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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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北京生育政策和生育行为变迁
人口的出生、死亡和迁移是构成一个地区人口规模和结构的基本因素。在死亡率变化相对稳定的新中国时期,生育率是北京市人口增长变化的重要因素。本报告对新中国成立以后的户籍人口出生率变动情况进行描述,同时利用历次人口普查数据呈现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生育模式及生育年龄的变动情况。
(一)北京市生育政策演变
北京市在严格执行国家生育政策同时,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政策,体现出其区域特征。生育政策演变的具体情况见表4。它的特点一是率先在全国开展了计划生育服务与宣传工作,二是实施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适用二孩政策的育龄群众规模非常有限,绝大多数家庭适用一孩政策。
表4 新中国北京生育政策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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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北京市生育政策的演变,其特点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率先在全国开展了计划生育服务与宣传工作。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在中共中央将避孕节育行为合法化后,北京市就领全国风气之先,开展了避孕、节育等生殖健康服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活动,并在20世纪60年代在群众中广泛推广(见表1),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加上领先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北京比全国提前20年完成了以生育率下降为特征的人口转变。
二是独生子女政策实施早。1978年12月30日,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转发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978〕69号文件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京发〔1987〕335号),就提出了“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李芸莉,2006)。1980年《公开信》发布后,北京市实施了全国最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绝大多数家庭适用一孩政策。1982、1990、2000和2010年进行的第三、四、五、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北京市出生人口中一孩比例超过70%(马小红等,2014)。最早的政策独生子女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现已接近40岁,使得独生子女成为北京市育龄妇女高峰期的主体,单独政策有着广泛的适用群体。
三是独生子女家庭二孩生育政策制定起步早,但步子小,适用政策者少。在紧缩的生育政策背景下,政策制定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独生子女家庭的风险性和生育补偿机制,北京针对独生子女生育二孩的政策经历了农民双独(1982年)—全面双独(1984年),郊区县农民单独(1984年制定,1991年取消)—全面单独(2014年)的历程(见表1)。事实上,在2000年之前,由于政策独生子女还没有进入婚育期,独生子女二孩生育政策适用群体规模极为有限,只是2000年后,在城市地区逐渐出现了双独家庭。北京市人口研究所于2002年进行的全市范围内的生育意愿调查,共获得1604个样本,其中只有76个来自双独家庭,占样本量的5%,且没有二孩生育行为。单独政策的实施彻底改变了这一现象,使二孩生育群体成为北京市的生育主体。
(二)北京育龄妇女生育行为变迁
1.总和生育率处于极低生育水平已近20年
总和生育率是衡量生育水平的重要指标。总和生育率在2.1至2.2之间为生育率的更替水平,表示人口再生产规模不变;总和生育率持续高于更替水平意味人口规模将呈现扩增趋势;反之则将呈现下降趋势。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北京市常住人口的总和生育率发生了很大变动。20世纪50年代北京市常住人口的总和生育率高达5.1,60年代降至3.9,70年代初期在更替水平波动,1975年降至1.39的超低生育水平,在80年代初期有短暂反弹,此后持续下降,比全国早20年进入1.3以下的极低生育水平,1989年为1.33,90年代以后更降至1以下,2010年,北京的总和生育率仅为0.707,为极低生育水平。[5]和全国相比,北京市的生育水平明显低于全国水平。
图2 1950~2010年北京常住人口总和生育率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马小红、胡玉萍、尹德挺:《当代北京人口》(上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第73页。
2.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发生巨大变化
年龄别生育率是按不同年龄计算妇女的生育率,通常以一年为单位,定义为在一年中每千名某一年龄或年龄组妇女生育的孩子数。年龄别生育率可以反映不同年龄或年龄组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
新中国成立后的北京育龄妇女的生育模式从早生、多育,逐步向晚生、少育过渡。20世纪50年代20~24、25~29和30~34岁三个年龄组都保持了很高的生育水平,超过200‰,15~19和35~39岁组也显示出较高的生育水平,在70‰以上,显示了50年代育龄妇女多子女生育带来的各个年龄组生育水平都较高的状况。20世纪60年代,20~24和25~29岁组成为生育水平最高的两个年龄组,在200‰左右,15~19、30~34和35~39岁组生育率水平明显下降,反映了这一阶段多胎生育减少、育龄妇女提前结束生育的现象。20世纪70年代,25~29岁组为生育最高峰值组,在200‰左右,其余年龄组的生育率都呈现大幅下降的态势,显示了北京市育龄妇女集中生育的现象。20世纪80年代后年龄别生育率曲线呈现平缓、低峰的态势,表明各个年龄段的生育率都有明显下降。虽然20世纪各年代生育高峰一直在25~29岁组,但这一年龄组的育龄妇女生育率在80年代也明显下降至100‰左右。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生育的高峰值已在30~34年龄组,进一步显示了晚育的趋势。
图3 四次人口普查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
资料来源:马小红、胡玉萍、尹德挺:《当代北京人口》(上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第75页。
3.妇女初育年龄不断攀升,2010年已近30岁
平均生育年龄是指生育第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年龄的平均数,是从年龄的角度反映妇女生育状况的指标。北京市育龄妇女平均初育年龄经历了由20世纪50年代始不断上升至80年代初小幅度降低后再次不断升高的过程。1995、2000和2005年北京市育龄妇女的初育年龄分别为25.8岁、27.6岁和27.6岁,2010年高达29.7岁,户籍人口更高达30.43岁。[6]
图4 50年代以来育龄妇女平均初育年龄
资料来源:马小红、胡玉萍、尹德挺:《当代北京人口》(上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第78页。
4.一孩比例高达80%以上,独生子女群体庞大
孩次比例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某孩次出生的婴儿总数与期内全部出生人口数之比,它是描述生育行为的重要指标。由于数据所限,本报告只能提供1982年后的出生人口孩次比。
由于北京市绝大部分地区实施的是独生子女政策,一孩比例在四次人口普查中都是最高的,占到70%以上,大部分年份二孩比例在15%以下,三孩及以上多生育现象极少,显示了北京市作为计划生育先进地区的成果,也显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达地区出现的低生育水平现象。201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二孩生育仍然保持较低的水平,只有13.6%,一方面显示出双独政策实施对提升北京低生育水平影响有限,另一方面显示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晚婚、晚育、低生育意愿等社会现象对生育率的抑制作用。
表5 1982、1990、2000和2010年人口普查出生人口孩次比例
三 2000~2013年北京出生人口变化特征
(一)户籍人口出生率在10‰左右的超低水平,近年来略有回升
户籍人口出生率由2000年的6.5‰降至2003年的3.92‰,创十余年来的最低点,之后回升至2012年的11.18‰,比2011年上升1.4个千分点,出生率自2000年以来首次超过10‰,但2013年略有降低,为10.4‰(见图5)。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其一,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生高峰(1977~1982年)人群开始进入生育期;其二,约占同龄人口2/3的独生子女相继进入婚育期,符合“双独政策”的生育呈现上升趋势;其三,2003年8月“随父入户”的户籍人口政策的实施,间接地提高了这一时期的出生率,2005~2008年,随父入户出生人数分别为14240人、16302人、19670人和26529人。尽管有变化起伏,但北京市户籍人口的生育状况一直处于超低生育水平,低于全国12‰的平均水平(见表6)。
(二)常住人口出生率低于户籍人口,同样呈现超低生育水平
表6 2000~2013年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出生率及出生人数变动
图5 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全国人口出生率比较
资料来源:《北京统计年鉴2014》。
从出生率来看,2000年以来,北京市常住人口出生率一直低于9.1‰,且低于全国的出生率,属于超低生育水平。不过,北京市从2007年开始正形成新一轮的生育小高峰,2011年出生率升至8.29‰,2012年达9.05‰,比2000年上升2.85个千分点,比2011年上升0.76个千分点,2013年为8.93‰,比2012年有所下降;从常住人口出生数来看,2000年北京市仅出生8.08万人,2004年后一直呈上升趋势,2013年增至18.69万人。近几年出生人口规模回升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受户籍人口年龄结构的周期性波动影响,2007年以后出现的生育小高峰与20世纪80~90年代出生高峰人口进入婚育期有关;二是由于“双独”家庭逐步增多,政策内生育水平略有上升;三是与2012年居民想要“龙宝宝”导致“扎堆生育”有关,本次“生育堆积”也会加剧该批人群在未来入托、入学、就业、婚育等领域的堆积和竞争。
(三)出生人口中流动人口约占1/4,总量超5万人
2000年后,北京人口规模扩大,出生率走高,出生人口数量由2000年的8.08万人增长到2013年的18.69万人,使得妇幼卫生、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资源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其中,随着流动人口规模迅速增长和流动人口家庭户比例的攀升,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在京生育数量逐渐增多,表7显示,2000~2013年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共生育42.08万新生儿,占这一时期全部新生人口的24.8%,2013年,流动出生人口超过5万人,为5.09万人,占常住出生人口的27.2%,成为北京人口规模增长的重要因素。
表7 2000~2013年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出生人数及所占比例
图6 2000~2013年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出生人数
数据来源:历年北京统计年鉴。
四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情况及分析
(一)单独二孩政策出台,独生子女家庭全部受益
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调整生育政策的决议。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2014年1月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北京市于2014年2月21日,出台修正案,从2014年3月起接受至少一方为北京市户籍的单独家庭二孩申请。
从2014年开始实施的“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与“双独二孩”生育政策有着本质的不同。它是国家在继续实行原有“一孩政策”的同时,对执行这一生育政策的夫妇在下一代生育问题上所做出的一种新的政策调整。从这一政策调整开始,全部独生子女父母的下一代在生育方面无一例外地都可以生育二孩。也就是说,“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是一种对全体独生子女父母普遍覆盖、使他们的子女在生育方面全部受益的政策。
(二)单独二孩申请遇冷
“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前,社会各界普遍认为,在经历了长期的以“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为主的生育政策之后,育龄夫妇一旦获得生育二孩的机会,长期积压的生育势能必然爆发,从而导致申请激增,引发人口出生的小高潮。在政策实施前,原北京市人口计生委于2011年和2013年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方为本市户籍、女方年龄在20~49岁的家庭中,单独家庭数量约为55万,已经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约为45万,其中50%~60%的家庭表示愿意生育二孩。按此计算,北京市5年内将累计新增加出生人口27.07万人,平均每年将新增加出生人口5.42万人左右。
现实情况却出乎预料。截至2014年11月30日,在9个月的时间内,北京市“单独二孩”申请数和办证数分别为28078例和26209例,只占“单独一孩”家庭的6.3%。政策出台后三个月内,申请数出现集中性释放,4月达到申请最高峰,为4960例,此后趋于稳定,每月申请数在2000~3000例。自8月份开始,申请数平稳下滑,每月递减300人左右,11月申请数降至1812例,较10月份减少500例,仅为高峰期的37%。按这样的发展趋势,到2015年2月,即在政策实施一年后,申请数大约在3.3万例,远低于年均5.42万的预增量。
(三)单独二孩申请遇冷原因分析
对于“单独二孩”政策遇冷现象的原因分析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是暂时现象,生育政策实施到位有一定的滞后期,加上2015年农历“羊年”是生育小年,此后两三年是二孩生育高峰期,将给公共服务和管理带来较大压力;另一种观点认为,申请遇冷是育龄群众低生育意愿的真实反映,这一现象的出现不是偶然的、一时的,具有深刻的经济社会发展原因,即使此后两三年出现生育堆积,也会在很短时间内释放完毕。北京已与发达国家趋同,生育率会长期处于超低生育水平(总和生育率低于1.5),并难以回升,出现低生育率陷阱现象。
1.对双独家庭生育意愿和行为的研究有助于解释单独二孩申请遇冷现象
1984年9月,北京市政府在《关于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规定》(京政发〔1984〕104号)的文件中规定“夫妇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至今已有31年,双独家庭在育龄人群中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和单独、非独家庭相比,双独家庭有着较为宽松的二孩政策环境,对他们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考察对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单独家庭的考察,有可类比的比较意义。北京市人口研究所课题组在2006、2011和2013年持续三年对北京市东城区双独家庭生育意愿进行了问卷调查、追踪研究和深度访谈,研究成果有助于解释单独二孩政策的遇冷现象。
(1)双独家庭呈现低生育意愿。对“您认为一个家庭养育几个孩子最理想?”这一问题,三次调查显示,大多数人认为理想子女数是1,二个及以上的比例分别为29.1%、41%和49.8%,平均理想子女数在1.5之下,这一数据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和东亚国家(指日、韩两国)2左右的水平,呈现比发达国家还低的生育意愿。
表8 三次调查双独家庭的理想子女数
(2)明确要二孩的比例最高达40%。三次调查以“根据政策您符合生二胎的条件,您打算要第二个孩子吗?”这一问题来测量被调查者的“二孩生育打算”,结果显示,明确表示打算生育二孩的比例分别为25.45%、29.78%和43%。
表9 三次调查中双独家庭的二孩生育打算
(3)双独家庭的实际生育率更低。在2013年的调查中,课题组获取了222个双独家庭样本,其中只有12个,即5.4%的家庭实际上生育了二孩。分年龄组生育数据显示,35岁以上的49个双独被访家庭,只有12%,即6个家庭生育了二孩;有1/4未生育孩子。40岁以上的18个双独家庭中,只有1个生育了二孩,占5%,显示了超低的实际生育率。
表10 2013年东城区双独家庭分年龄组生育情况
2011年的追踪调查显示,12个2006年明确表示愿意生育二孩的双独家庭,5年后没有一个付诸行动,再次印证了比生育意愿更低的实际生育水平。
(4)年龄偏大等客观因素是直接原因。对双独已育一孩的家庭的调查显示,在想要二孩的被访家庭中,30~34岁年龄组占44%,也就是说,“80后”是二孩生育的主体;35岁以后打算生育二孩的家庭数量显著下降,不足20%。2014年11月课题组进行的单独家庭生育意愿深度访谈显示,年龄偏大、父母无法提供照料、第一个孩子的教育成本增高等因素是35岁以上育龄妇女放弃选择生育二孩的主要因素。
双独家庭的研究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学者们提出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三重背离的观点(杨菊华,2011;郑真真,2011),即育龄群众的理想子女数>意愿子女数>计划子女数>实际生育子女数。在政策宽松的情况下,育龄人群呈现低生育意愿和更低的实际申请行为,这有助于解释单独二孩申请遇冷现象。
2.社会心理因素是事前调查结果高于实际情况的主要原因
北京卫生计生委在政策实施前的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单独家庭二孩生育意愿为60%,而实际情况为40%,这一结果反映出一定的社会心理因素。
一是政策的逆反效应。在深度访谈中,多数被访者对单独政策放开持支持态度,认为“是否拥有这一权利是一回事,自己生不生是另外一回事”。对紧缩政策的逆反效应使这一群体表达了较高的生育意愿,反映出人们强烈的权益意识。
二是舆论的助推效应。近年来,生育政策调整成为两会提案关注的热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也都对此话题进行了激烈讨论,这样的舆论氛围对公众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在深度访谈中,多位被访者谈到,报纸和网络对生育政策调整的讨论使他们对生育政策调整的迫切性有了认识。
三是“搭班车”的社会心理效应。1991年以来,我国的生育政策一直呈现多元化状态,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适用不同政策。这是政府对1980年起实施的“一刀切”的独生子女政策的局部调整,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效应,即同为中国公民拥有的生育权利不同,这一不平等的政策多年来一直被人诟病。所以一旦政策有所松动,出于“搭班车”的心理,人们往往显示出较高的生育意愿,而一旦政策落定,人们又回归现实,理智地选择自己的生育行为,生育意愿回归正常。
五 思考与建议
(一)充分认识北京市现在与未来长期处于低生育水平的现实,转变思路,提早应对
北京市总和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已近40年,低于超低生育水平(总和生育率低于1.5)已经20年,西方社会的低生育率现象在北京已实实在在发生。在政策的逆反效应、舆论的助推效应和“搭班车”的社会心理效应等因素的作用渐渐消退后,在宽松的政策条件下,人们的生育心理回归正常,更多地从自身选择是否生育二孩,生育意愿反而表现得不够迫切。单独二孩申请遇冷不是一时现象,是必然的。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育龄群体低生育意愿、北京市现在和未来长期处于低生育水平的现实,要认识到其带来的严重后果和问题,转变长期以来对人口问题的认识,提早应对低生育率危机。
(二)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不会对北京人口规模产生大的影响
对单独二孩申请遇冷现象及双独家庭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国内外学者在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关系方面的研究发现,即存在理想子女数>意愿子女数>计划子女数>实际生育子女数的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三重递减关系。实际生育的单独二孩数量要明显低于预期,所占比例极为有限,不会对北京市人口规模和卫生、教育、计生管理工作产生大的冲击。
(三)建议适时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最终实现育龄人群自主选择生育的意愿
北京市一直是计划生育先进地区,绝大多数家庭只生育了一个孩子。21世纪初,独生子女逐渐进入婚育期,单独政策已覆盖育龄高峰期的绝大多数家庭,非独家庭比例相对有限。在2013年东城区调查对象中,222个20~44岁的已婚者,只有30%来自非独家庭,其中85%在35岁以上,50%在40岁以上。因此,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不会对未来出生人口规模带来大的冲击,还能够满足部分非独育龄人群的意愿,体现政府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同时,20世纪80年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育龄人群将在10年内完成他们的生育活动,在超低生育水平下出生的“90后”将逐渐成为生育主体,中国跌入低生育率陷阱已成为毋庸置疑的趋势,现行生育控制政策的正向效应将会逐渐弱化,让育龄群体自主选择生育应是政策调整的方向。
(四)北京人口调控政策要充分考虑流动人口对老龄化的改善作用
2013年,北京市户籍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到15%,常住人口中仅占9.3%,流动人口对改善北京老龄化的作用显而易见。“单独二孩”政策对改善户籍人口老龄化作用非常有限,低迷的单独二孩生育状况对改善户籍人口老龄化无疑是乏力的,政府应尽快研究制定既符合北京城市人口总量控制又能留住年轻流动人口的政策规定,使北京的人口规模、年龄结构、人口质量达到同频共振。
(五)开展全市范围双独家庭生育调查,为下一步生育政策调整提供决策依据
人口再生产有其特定规律,单独二孩政策实施申请还不到一年,对生育行为的研究还无法展开,需通过较长的时间才能看到实际效果,无谓的等待会使我们失去下一步政策调整的有利时机。而双独政策在北京实施已逾30年,第一批双独家庭已接近40岁,已度过生育高峰期,对他们的实际生育子女数进行调查对单独家庭生育行为预测有重要借鉴作用。课题组建议由市政府牵头,联合北京卫生计生委、北京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展开对双独家庭生育行为的调查,为单独二孩生育趋势的判断和下一步生育政策的调整提供决策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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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小红,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主任、北京市人口研究所副所长、北京人口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闫萍,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讲师,北京市人口研究所、北京人口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王慧,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硕士研究生;侯亚非,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教授、北京人口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洪小良,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主任、北京市人口研究所副所长、北京人口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尹德挺,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主任、北京市人口研究所副所长、北京人口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
[2] 国际上通常认为,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15%以下为“超少子化”。
[3] 北京数据来源于相应年份的北京统计年鉴;国际数据来源于美国人口咨询局《2014世界人口数据表》。
[4] 北京数据来源于相应年份的北京统计年鉴;国际数据来源于美国人口咨询局《2014世界人口数据表》。
[5] 国际低生育水平标准:总和生育率(TFR)低于2.1,为低生育水平;低于1.5,为超低生育水平;低于1.3,为极低生育水平。
[6] 翟振武等:《北京市妇女生育水平和模式研究报告》,载北京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编《北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课题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第4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