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实施人才工程、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制定一系列吸引人才、放活人才、稳定人才的政策,做到瞄准项目抓人才,抓住人才上项目,为支柱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健全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改革用人制度,建立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激励和合作竞争机制,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能动性、创造性。运用政府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完善人才合理流动的法律法规,发挥市场经济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优势和潜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收入分配制度,努力为支柱产业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发挥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和创业精神,在稳定现有队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支持和鼓励现有支柱产业工作人员进行终身教育,帮助他们不断更新知识,以适应飞速发展的现代科技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快人才队伍的培养,重点加快支柱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级人才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批能跟踪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学科带头人、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中青年科技骨干,跨学科的复合型创新人才、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和支柱产业管理人才,大幅度提高支柱产业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营造引进和使用人才的良好环境,大力吸引国内外人才参与江西支柱产业建设。认真落实和鼓励出国留学人员、回国专家和企业家来赣工作的各项政策,做好他们在工作安置、科研资助等方面的工作,积极吸引他们来赣参与江西的支柱产业建设。加大引进外国专家工作力度,鼓励和吸引外国专家以各种方式为江西支柱产业建设服务。充分利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大好时机,从国内各地区引进经济科技发展中急需的各类科技人才。根据江西建设的需要,把人才引进和项目建设有机联系起来,以项目为载体,有针对性地引进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专家。
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工程,大力引进人才,为人才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利用人才工程大力发展江西的高新科技产业。高新科技产业是今后发展的重点,江西的产业结构要想有所跨越,在扎扎实实进行工业化的同时要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发展高科技产业不仅有利于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和形成新兴支柱产业,促进国民经济快速、持续发展,而且有利于加快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