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契合机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所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具有强大的感召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社会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方式的一种系统化了的思想观念体系,是中国现实社会存在的反映,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一致的。由此决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存在内在的必然的一致性。在本书中,这种一致性用“契合”来表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思想文化上的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表现,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各自回答的问题,从总的方向、根本任务上说是一致的。但是,两者回答的问题有范围、层级的区别。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我们党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实现第二次历史性飞跃所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表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上,通过深化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进一步创造性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以及“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代中国的核心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的总和
就其性质来说,它既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价值观表现。因此,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一总问题、全局性问题中一个基本方面的问题。它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理论基础和灵魂,总结我们党的历史经验,为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而构建起来的价值体系。此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理论观点提出来的,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如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原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关系原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辩证关系原理,人类解放原理等。[1]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总体和分体、全局和局部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总体、全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分体和局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价值观方面的展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和理论核心,它决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基本内容和发展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处于分体和局部的地位,绝不意味着可以忽略它的特殊地位。实际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构建过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一部分的地位十分重要,因为它不是普通的一部分,而是世界观的核心部分。它作为一种内部动力驱使、支配和调节着人们的一切社会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由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我国社会意识形态的主体和灵魂,在整个社会价值系统中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对社会意识和社会思潮具有强大的引领和整合功能,所以必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加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