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叙述与社会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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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可见的与可说的

——从新闻图像到电影虚构

往昔之井幽幽,难道不能称之为深不可测吗?当且仅当人类谈论与质询其往昔之时,只有此时或值此之际,往昔才深不可测。人类是一个谜,将我们的自然快乐之存在与超自然痛苦之存在包容于一身,其秘密则理所当然地成为我们谈论与质询的核心,是这一秘密所赋予所有谈论以煎熬与激情,赋予所有质询以急切与哀求。[1]

——托马斯·曼

“姥娘,五十年前,大旱,饿死许多人!”

姥娘:

“饿死人的年头多得很,到底指的哪一年?”[2]

——《温故一九四二》

在一切事物都在迅速转型、转向和变化的世界上,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叙事越来越转向“新闻时间”与“新闻事件”,社会文化越来越多地呈现为一种精神病理特征的“短期记忆”,或者说“遗忘”正在被大规模地“制造”出来。在这一趋势下,比“语言文字”更为时尚的“影像”越来越多地参与“制造”遗忘而非保持和构建社会记忆。在这一社会文化态势下,强调影像叙述与社会记忆的关系、突出影像对社会记忆的塑造有着特别重要的美学的和伦理学的意义。“叙述”是“回忆”的同义语,而回忆不能脱离情境、场景与话语,“事实”只能经由叙述而进入回忆,研究影像叙述和社会记忆的复杂关系不仅是揭示我们视觉经验秘密的方式,也是抵御社会记忆消逝、构建自我认同与集体认同的有效途径。

历史事件总归要消失于时间之河,无论历史事件留下的是一片荒漠,还是变成了一座纪念性的“废墟博物馆”,事实上都只是原始事件的痕迹,是一个已经变得空洞化的历史事件的空场。作为动态过程的事件与作为物质的事实被湮没后,影像的遗存就变得更接近自然原始事态了。在不幸的历史事件之后对社会记忆来说的一个幸事便是这些影像的保存,无论是集中营还是大饥荒,在直接见证人消逝之前留下了影像见证。由影像呈现的物质现实,承载着的不仅是一个直接见证人的记忆,也是一代又一代人的记忆,关于经历了成长、变革、灾难的个人记忆与集体记忆。与作为历史场所和历史事件的直接见证的影像不同,依据静态的影像资料、文献,依据各种回忆乃至文学性的表达所形成的影像叙述,就不仅只有历史见证的功能,影像叙事还担当着对创伤性记忆的慰藉,并探求其美学意义与伦理价值的文化心理功能。缺乏对影像叙述和社会记忆的深入研究恐难以解答影像实践和理论面临的困惑与问题,势必也影响对影像叙述探索社会观念表达力的巨大优势和多重表现可能性的探索。

在这一章里,我将从1942年大饥荒之后美、英新闻从业者所拍摄的影像记录的分析开始,从摄影者对这一新闻时间的记录开始,讨论社会记忆中的可见性、可视性问题,讨论可见的与可说的之间的关系,由此转入可说的即影像叙事问题。最后,讨论在不违反历史真实的情况下,如何发挥影像叙事对塑造、传递、构建社会记忆的美学功能和伦理作用,以深化影像叙述与社会记忆之间的多重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