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如何走出困境
当本地农牧业双双渐趋萧条时,许多村民便开始为自己的子女在外地找出路,他们通过在外地(城镇、工矿、农场等)的亲友为儿子寻找工作机会,为女儿寻找丈夫。这些子女将迁往那些地方落户生根。这就是前面提到的人口迁移的新趋势。
第二个现象就是成年村民的季节性外出做工,有时夫妇结伴而行,村里留下老人和孩子。主要的目的是挣些现钱回来买粮养家。这些季节工最常去的工作单位是南部村镇办的砖瓦厂,这些露天的砖窑、瓦窑只在夏秋开工,技术简单,报酬相对比较高。[15]这些季节性外出做工的人一般并不准备永久地迁往做工地点,只能算作一种临时季节性迁移。
年轻人远走高飞可以减少本地人口,去外地临时性务工可以帮助村民增加现金收入,特别在大旱之年村里实际上无活可做时更是如此。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府村的问题,并不能从本质上改善本地的主体经济:农业与畜牧业。
当1985年我们在府村调查时,人们向我们介绍了一个“退耕还牧”的方案。就是说在半农半牧区选一些农业发展条件很差(无霜期短、降雨量小、土地沙化严重……)、村民收入很低的地,把耕地重新转变为草场。这样既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又可以增加村民收入。在1985年,府村的村民们曾十分热切地盼望这一计划能得到各级政府的批准。
但这个“退耕还牧”的计划在实施中需要有几个条件。
(1)“还牧”后这些村民的身份要从“农民”变为“牧民”。这意味着政府要向这些村民提供低价粮食,即意味着巨额的粮食补贴[16]。
(2)同样面积的牧场比起农田所需要的劳动力要少得多。为了保证“退耕还牧”后原来的劳动力仍有活干,政府不得不设法创造一大批新的就业机会来安置他们。这同样意味着巨额的投资。
(3)把耕地转变为草场也需要一定的投资:种草、修围栏等。这些基本投资当时预测为每亩250~260元。府村所在的巴嘎塔拉苏木要求“退耕还牧”的呼声很高,这个苏木所属农业队的3700亩耕地如都转为草场,就需政府投资100万元。
新中国成立以来,许多贫困地区的农民已习惯于依赖政府投资,对于政府倡议的经济计划更是如此。由于旗政府实在无力做出这样的巨额投资,这个计划也就未能实施。在1984年,当这个计划刚刚提出时,旗政府曾同意给一点财政补助来帮助愿意“退耕还牧”的村子,每亩3元的牧草播种费和免费供应草籽。在这个嘎查,只有府村邻近的陈家店村接受了这个计划并播种了800亩草场[17],其他各村并未着手实施。
几年来的事实证明了种草是有经济效益的。陈家店村草场产的干草,如以当年市场草价折算,1985年每人平均收获的干草为300斤(22元),1986年为400斤(32元),1988年为400斤(64元)。400斤干草可为两只山羊或1.5只绵羊提供一冬一春的饲料,从而产生120元山羊绒或70元绵羊毛的收入,等于陈家店的人均收入增长70~120元。以当地的收入水准计算[18],这还是相当可观的。
虽然政府做了安排,但其他各村并未像陈家店村那样去做。当我们询问府村村民为什么当年没有种草时,人们告诉我们说他们曾期待政府拿出更多的钱来赞助这一计划,特别是希望能正式把户口从“农民”改为“牧民”。他们认为每亩3元的政府补助数目太少了,而种草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同时对种草能有多少效益心中也没数,所以该大队除陈家店村外的各村均没有种草。现在,“退耕还牧”的计划更没有实施的可能性,因为近年来旗政府的财政状况甚至还不如1984年。
既然从体制上“退耕还牧”的计划没有可行性,面对1988年、1989年旱灾对农牧业的双重打击,府村的村民们想了哪些办法改善本地农牧业、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呢?在我们与村民的座谈中,人们谈到了三条措施。
(1)各户打小井来浇灌菜园。本地地下水浅,打到10米左右即可出水。另外距离县城只有20多里地,蔬菜可以在县城自由市场上卖个好价钱。1988年和1989年,府村已有14户在屋前房后的菜园里打了小井,安装上一个小电泵,可满足菜园灌溉用水。打井、下水管、买泵等的投资加起来,每口小井只需1300元左右,许多人家还是负担得起的。由于卖菜收入很高,人们将这种经营称为“菜园经济”[19]。这实际是在农业和牧业之外的一条靠副业挣现钱来求发展的道路。
(2)如果全村打两眼自流机井,可灌溉600亩粮田,如种小麦则可以满足全村300多人的口粮[20],农业的情况就可以有一个质的改变。但打机井的费用高,每眼约需15000元,而且受益的是全村,管理也只能以村为单位。在目前基层行政组织缺乏权威和管理手段的情况下,村民们是不愿为全村打机井集资的。一是认为机井是全村的事,按“惯例”应当由基层行政组织出面向旗政府要贷款,然后争取减免。这样各家不用掏私人腰包就可以受益,同时不必冒风险来承受打井中可能出现的损失。二是担心管理人员不公平,浇水时徇情偏私,出现自己的责任田浇不上水或晚浇的情况,怕吃亏。打机井这个办法几乎村中家家都认为是府村农业的出路,但人人对此所抱的希望都在于争取旗政府的贷款。
(3)在1989年旱灾引起牲畜头数大幅度减少之后,村民们能清醒地根据本地草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牲畜头数,防止严重超载过牧和生态的进一步恶化,同时为改善生态和草场积极种树种草,使牧业走出困境。
上述第一项措施,人们已经在实施,因为投资有限,投资和受益都以户为单位,效果立竿见影,可以马上解决本户的吃水、吃菜问题,卖菜的收入可以用于买粮。第二项措施,则取决于旗政府是否给贷款。集体投资和集体受益的基本建设项目难以组织,这一现象在责任制实行以后有一定普遍性。其实各户打小井的钱集中起来是足以打两眼机井的,在浇灌粮田的同时也能兼顾各家菜园。但机井始终打不成,甚至村里原有的机井(公社时期打的)因管理不善而报废[21],同时人们还是热衷于在自家园子里打小井,主要考虑的是费用低,而且在自家院内取水方便。但是自喷机井由于打到了深水层而水质较好,小井只打到浅水层,本地的浅水含氟高对人体有害。从费用、水量和水质几方面看,打机井、不打或少打小井实际上是更合理的选择。
由于村干部对牲畜头数和草场使用(包括种草)方面已经无法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督,第三条措施则完全取决于各户村民在多大程度上接受这几年因盲目发展牲畜、轻视草场建设而造成的生态恶化、牧业倒退的教训。目前的草场,除分到各户的打草场(每人约3亩)外,都属于公共放牧场,所以村民们都觉得如果自己牲畜少,在使用公共放牧场方面就吃了亏,所以争相增加牲畜数目。这种草场使用体制客观上刺激了村民增加牲畜的动力,导致草场过牧退化。村里人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但都怕自家吃眼前亏而不顾整体的灾难性后果。今后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做到合理限制牲畜数量,取决于某种集体的调节机制,而目前这样的机制尚未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