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与世相:刘心武细说金瓶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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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讲 支配身体的自由:潘金莲的性解放

【导读】

上一讲交代了潘金莲的身世,她的父亲是一个裁缝,她的母亲潘妈妈因为家里贫困,多次变卖她。她第一次被卖到王招宣府,在那儿学习弹唱、作诗、填曲。后被卖给张大户,并被张大户占有,后来张大户把她嫁给武大郎。她十二三岁就知道打扮自己,做张做致,乔模乔样。她一直想主宰自己的身体却不可得,二十五岁以前的潘金莲是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生命。那么问题就来了,不仅是和我讨论的年轻人,后来还有一些人,他们有一个观点,他们觉得无论如何,潘金莲应该是一个有一些正面意义的形象,就是她追求个性解放。那么潘金莲究竟算不算是一个追求个性解放的女子形象呢?请看本讲内容。

中国的古代社会发展到明朝的时候,因为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社会流通性增大,所以,社会生活也比较丰富多彩,整个社会的风气可以说是礼崩乐坏。在明代,尤其到了《金瓶梅》这部书产生的时期,皇帝开始崇尚“房中术”,追求性爱,公开向社会征求春药。不用提达官贵人,就是一般的小康家庭,乃至市井人物,对于性享受都越来越公开,越来越开放。我们今天回过头去看,就发现这样一种不是很雅观的景象。比如书里把清河这个地区描写成一个非常富裕的居民聚居区,靠近大运河,运河边上有一个属于清河县管辖的大码头——临清大码头。码头上船只云集,各种运载货物的船只或者装货出发,或者停泊卸货,当然还有载客的船、私人的船和官家的船。码头非常繁荣,就有很多的客店,也带动了色情消费。书里就说,临清这个地方有三十二条花柳巷,七十二座管弦楼,可见社会风气已经糜烂到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应该怎么评价明代后期社会发展的这种状态?有一种观点认为,这种色情风气从上到下,布满社会,当然不好。可是从侧面来说,它意味着传统礼教的崩坏,可以视作社会进步时的泥沙俱下。

潘金莲的艺术形象就产生在这样一种人文环境当中。从前面我们讲的就可以知道,潘金莲自我意识觉醒得比较早,十二三岁就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女子,很美丽,对男子有吸引力,便精心地描眉画眼,穿能够显细腰的衣服,充分展示自己的身体曲线,而且她做张做致,乔模乔样,就开始有了撩拨、引诱男人的苗头。她不仅自我意识觉醒得比较早,而且对自己的性定位也比较准确,她认为自己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应该受男子喜欢,她也应该获得一个自己喜欢的男子。后来,她就努力地去争取自我身体的支配权,历经波折,甚至还犯了罪,最后,潘金莲终于如愿以偿地嫁给了西门庆。这里再次说明西门庆娶女人不完全是图财,毕竟潘金莲没有什么财富,西门庆也不可能把潘金莲的一栋房子带走,从当时社会的法律和风俗来说,西门庆也没有道理去霸占武大郎遗留下的房子,何况西门庆家是大宅院,潘金莲的房子对他来说微不足道。更别忘了,武大郎死了,还有一个女儿迎儿。故事交代这个房子最后就空着,让王婆代管,迎儿成了王婆的一个粗使丫头。迎儿的命运很凄惨,潘金莲为了自己寻欢作乐,哪里管她,况且迎儿不是她亲生的,就更不管了。

西门庆把潘金莲娶进西门府以后,就安排她在花园里面的三间屋子居住,对她的供给是相当充分的,潘金莲过得相当舒服,没日没夜地跟西门庆颠鸾倒凤。虽然西门庆喜欢潘金莲,他们俩可以说是最佳的性伴侣,但西门庆作为那个时代的男人,很难专一地去爱一个女人,他还要跟很多其他的女人发生关系,一度住到妓院不回家了。书里就有段故事,写潘金莲寂寞难耐,她让小厮给西门庆送情书。潘金莲会写字,而且她的情书还不是一般的白话文,她会用词曲的形式来书写,西门庆收到情书也没回来,她在性苦闷当中就和一个看门的小厮发生了关系。由此可见,潘金莲就是一个性欲旺盛的女子。

有人认为潘金莲是一个个性解放的先锋人物这样一种艺术形象。什么叫个性解放?像外国中世纪,有皇帝,有教会,有王权,更有神权,对人的七情六欲进行桎梏,认为人的七情六欲不能够随意地发泄,应该通过法律和公序良俗加以制约与规范。作为一个人,不能等同禽兽,应该对自己的七情六欲有所调节,有所把持。可是因为王权和神权对人的合理欲望也进行压抑,所以,从中世纪开始就出现了反抗心理。后来历史进步,发展到差不多相当于中国的明朝时期,在意大利首先开始了文艺复兴运动,后来又有了法国的启蒙运动,在艺术上一波一波地出现了追求个性解放的浪潮。到了19世纪上叶,出现了一些追求个性解放的文学作品,比如英国的小说《简·爱》写了简·爱如何冲破重重束缚去完成自我追求,实现个人幸福。西方这些历史发展在时间上和中国是平行的,但当时并没有传入中国。

中国明朝,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流通的增加,中外文化的交流,也有本土的思想家做了一些启蒙。比如明朝晚期的李贽,他提出了和同时期西方思想家相呼应的一些观点,他认为人都有私心,人自私是必然的,人的七情六欲是合理的。过去儒家的道德观发展到宋朝,就出现了儒家理论的一个很重大的新的阶段,叫作理学,有一些理学家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认为人应该压抑一切欲望去服从天理。妇女尤其不能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和欲望。那个时代强调男尊女卑,一个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女永远要为男人牺牲自己,家里男人死了要守寡,做一个节烈妇人,去争取一个贞节牌坊。这一套理论其实是反人性的,是不对的。所以,到了20世纪五四运动前后,鲁迅先生就写了《我之节烈观》,强烈地抨击对妇女合理情绪的压抑。从李贽所提倡的破除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来看,潘金莲好像确实值得肯定。李贽后来进一步提出,“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他对人的温饱等最基本的需求,健康的、正常的情绪的需求,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不能压抑的。

潘金莲这个形象存在了好几百年,历来就有很多人探索怎么评价这个形象。1962年,我二十岁的时候,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演出了一出话剧《武松与潘金莲》,作者是欧阳予倩,这出话剧就是把我们所熟知的武松、潘金莲和西门庆这段故事演绎出来。它怎么处理这个故事?舞台演出是这么让观众去理解潘金莲的:首先潘金莲被张大户霸占,是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女子;后来张大户因为老婆大闹,赌气把她赏给了武大郎,她又是一个受到性虐待的女子;接着出现了武松,潘金莲大胆地追求武松,体现了她冲破封建礼教的反抗精神;然后潘金莲错爱了西门庆,又在王婆的教唆下误杀了武大郎;最后,出现了这出戏的高潮,当武松出差回来,得知他哥哥死了,知道实情以后,就拿了匕首来杀潘金莲,潘金莲在这个时候撕开自己胸前的衣服,露出胸膛,很坦然地跟武松说:“这颗心是红的、热的、跳的、烫的,你就拿去吧!你杀了我,我还是爱你!”话剧作家和话剧演出企图通过这样的叙述方式和场景安排,博得观众对潘金莲的同情,可这个戏没演几场就停演了。

无论是《金瓶梅》也好,《水浒传》也好,关于潘金莲的故事绕不过去的一段,就是杀害武大郎。虽然杀害武大郎是西门庆做后台,有王婆的教唆,但是整个杀害过程是潘金莲亲手实施的。从这点来说,她是一个刑事犯罪分子。你追求你的爱情,怎么能够去杀人?何况武大郎是一个非常善良的、无辜的、老实巴交的生命。这个行为太残暴了!因此这个戏后来停演了,今天我回过头来看,是理解的。

那么怎么看待潘金莲?这个时代也在呼唤个性解放的女性出现。像李贽的这些理论就相当极端、相当激烈了。大家想想,在一个儒家观念深入多年,由官方非常严厉地往下灌输的情况下,还出现李贽这样的思想家,他勇敢地站出来,向儒家的固有观念挑战,向封建礼教挑战,他号召人们保护自己合理的私欲,维护自己合理的七情六欲,告诉大家,别听冠冕堂皇的大道理,“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很了不起。我个人认为,潘金莲是一个很独特的形象,在当时的妇女当中她是很独特的,但不能说她是一个追求个性解放的女子,请把“个”字去掉,她是一个追求性解放的女子。

个性解放,必须要有精神层面的爱,但潘金莲只有形而下的情欲层面的爱。

她看一个男子高大威猛、强壮阳刚,就按捺不住了,想跟他做爱,这种情绪、心理是合理的、可以理解的,可是层次不高,还属于比较低级的一种欲望。潘金莲和武松之间,没有精神上的交流与沟通,她也没有从这方面去尝试,只是欣赏武松雄壮的身体。后来她对西门庆的心态也是这样,叉竿打头,两人一对眼,“正撞着五百年前风流业冤”。这是《西厢记》里面的一句唱词,就好像有前缘似的,两人就互相吸引了。但这种吸引是性吸引,是一个美丽女子吸引了一个社会上浮浪的青年,是社会上一个肥壮的富商男子对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产生了占有欲。两个人在当时那个阶段的情欲,到后来杀人之前,应该说都还是合理的。甚至在明媚的春日,叉竿打头,两人这么一对眼,还是一幅很美丽的画面,可这是浅层次的,没有什么精神层面的表现。通读《金瓶梅》全书,你会发现兰陵笑笑生对潘金莲形象的刻画,既没有去通过她表现个性解放的动机,也没有达到这样的客观效果。

真正在文学作品里面塑造出个性解放的女子形象的是《红楼梦》。到了清代,《红楼梦》里面出现了一个了不起的女子形象,就是林黛玉。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当然有外貌的吸引,也有男女两情相悦的因素,但是林黛玉和贾宝玉之间是有精神层面交流的。林黛玉和贾宝玉的反抗性,体现在他们共读《西厢记》这样一些场景当中,而且在曹雪芹的笔下,林黛玉说出“我为的是我的心”这样的话,她跟宝玉之间的情爱关系超越了异性之间外形的吸引,达到心心相印,她的终极追求是“我为的是我的心”,我要以我内心的一些情愫换取你内心的一些与我共鸣的东西。所以,到了清代小说《红楼梦》,中国文学艺术的女性形象当中,才真正有了体现出个性解放的一个形象——林黛玉,而无论是《水浒传》里面也好,《金瓶梅》里面也好,潘金莲都够不上一个个性解放的形象。

李贽认为,人不应该压抑自己的七情六欲,要做一个像儿童那样率真的人,要保持一颗童心,要有一种“绝假还真”的生存状态。如果按照李贽的观点来评价的话,潘金莲还够格,她一心就想跟自己中意的男子做爱,是一种性解放。有人说潘金莲那么淫荡,为什么不到妓院当妓女?且不说妓女的地位低下,她们还被鸨母控制,鸨母让她们接什么客,她们就得接什么客,她们是没有自主选择权的。潘金莲就是要自己决定,她美丽的身体给谁,她要有阳刚之气的、强壮的男子,不仅看了顺眼,而且做爱的时候很舒服,很愉快。这都体现出潘金莲在性方面的这种自觉意识,达到一种了不起的状态。

不过,性解放跟个性解放比较起来的话就差得多了,性解放只是自我的身体解放,个性解放是自我的精神解放,潘金莲没有达到林黛玉那样的高度。但是话说回来,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潘金莲作为一个女子,能够在性意识方面达到这样一种自己支配自己性欲的地步,应该算是一种值得肯定的人格倾向。糟糕的地方就在于,潘金莲杀害了武大郎,她种下了恶果,最后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