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之百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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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大头绿衣(求追读)

求追读,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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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十二杀了侯胜,他并不担心会有东窗事发的一天,这时代连指纹技术都没有普及,他才不相信有人能从对方尸体上找到蛛丝马迹呢。

另外1906年的港岛还没有任何人口登记,还要在四十九年的时候,为了控制大量人口涌入,港府才开始登记居民以及发出身份证件。

也就是侯胜连个身份都没有,而且这种有帮派背景的江湖人,一天也不知道死多少,基本上的处理方法就是,......不处理。

贴上个‘帮派争斗死于非命’的标签,往郊外一埋也就是了。

华十二只要不在自己家里杀他,或是动手的时候,被人瞧个正着,遭到举报指正,基本上这案子就会不了了之,最终变成一件只有档案里才能找到的陈年悬案。

原剧情里沈重阳就是在巷子里,当着路人打死侯胜,屁事儿没有。

至于侯胜手里有沈重阳出卖警队情报的罪证,其实那就是几张用来传递消息手写的纸条而已。

除非侯胜站出来说他自己是清廷的间谍,然后拿出这些东西,说出明细,对照笔迹,才可能把沈重阳拉下水,现在人都死了,死无对证,便大可不必担心了。

借着夜色,顺这原路回到沈重阳家楼下,怕被邻居撞见也不走楼梯,走到自家窗下双脚一蹬,整个人就腾空而起。

之前就说过,巅峰奥胖的腿部力量,放在他这身上爆发出来的跳跃能力和那些蹿房越脊的轻功也差不了多少。

之所以会有如此神奇效果,原因也很简单,和奥胖那三百斤的体重相比,无论是华十二还是沈重阳,都足足少了一百多斤的负重,这和过去绑沙袋练轻功的原理完全相同,而且效果更好。

华十二在上一个任务世界里就实验过,发力之下可以跃上刘北山的那间平房。

这样的跳跃力,要和‘卧虎藏龙’里竹林乱飞,‘英雄’里凌波微步比,那是肯定比不了,但却更贴近过去口口相传,和评书里那些侠客的轻功。

如今更有沈重阳二十多年的武术底子加成,华十二在这个世界里双腿的弹跳能力更加强悍,轻轻松松跳起来,一探手就抓住二楼窗沿,手臂发力身体便如同狸猫般轻飘飘的翻了进去。

轻轻的关好窗户,华十二一屁股坐在木椅上,长长的出了口气,整个人也似乎瞬间没了精气神,松垮的斜靠在椅背上。

摸索着从小褂口袋里拿出一根烟,用火柴点燃,使劲的嘬了两口。

在这个清末乱世,对于沈重阳这种武者来说杀人不是第一次,可对于华十二来说,却绝对是头一回。

他在现实社会平时遵纪守法,长这么大就连打架都少有,虽然得到了沈重阳的记忆,让他能狠下心来弄死侯胜,可是得手之后却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些心理反应。

尤其是动手之时肾上腺素极速分泌,等现在回到家里,那劲儿一过去,就连拿烟的手都有些发抖。

此时狠狠吸了两口烟,等尼古丁进入血液,烟草的劲道慢慢上头,这才让他逐渐平静下来。

华十二知道有了系统,他想要在任务世界里打拼,这种事情以后必不可少,他心里告诉自己,需要克服这种感觉,极早适应才行。

从兜里将得自侯胜的港钞拿出来点了点,不多不少正好一百零八块,看这钱数就知道这侯胜的死,是命犯天罡地煞,合该有此一劫,跟他着实没有太大关系。

别看才一百零八块钱,但放在这个时代都快赶上沈重阳两年的工资了,当即小心收好。

房间里有床无被,华十二也懒得去睡那冰凉的硬板床,蜷缩着身体就在椅子上对付了一宿,期间没怎么合眼,心里琢磨着如何在这个时代快速发展起来的事情,想要接回女儿,就要达成任务第一个要求,也就是混出个人样来。

进入这任务世界之前,华十二倒是准备了不少有用的东西,比如磺胺、青霉素配方什么的,可身在乱世,自身没有一定的势力,贸然拿出这些东西,无异于小儿持金过闹市,必然遭来强者觊觎,是找死的举动。

所以虽然脑海中有很多念头,华十二却也感觉思绪纷杂,对于怎么迈出第一步,一时间难以捋清头绪。

一直等到第二天清早,他听到窗外邻居的说话声,这才洗了把脸,简单收拾了一下出门去上班。

“重阳哥早!”

楼下开杂货铺的张瘸子已经早早开门,见到华十二下楼,主动笑着打招呼。

张瘸子四十多岁,比沈重阳大的多,可是开口叫他哥没有半点不习惯。

“早!”

华十二笑着点头,正要离开,忽然想到什么,转回来拿出一块钱递了过去:

“白天我去警队上班,你叫嫂子帮我收拾一下我那屋子,这是辛苦费,谢了!”

张瘸子连忙把钱推回来:“重阳哥你这是干嘛,你那么帮我,这点事儿也是应该的,怎么能要你的钱,回头我就叫我那婆娘去帮你收拾收拾。”

“你要是不收下,我可不敢让嫂子帮忙了。”

华十二又把钱推了回去,他可没有仗势欺人的习惯。

张瘸子见他这么说,也不好再推辞,不过他有些为难的道:“可你这也给的太多了!”

华警才五块一个月,这一块钱要是省着花,都够一个月的伙食费了,还得是有肉有蛋的那种。

“那就帮我添置点东西,以前的被子什么的都让我当了,也不打算要了,你就让嫂子帮我换床新的吧!”

对于这个要求张瘸子满口答应,让华十二放心,说他婆娘一定会将这事办好。

华十二微笑道了一声谢,就按照沈重阳记忆中的路线,去中区警局上班。

到警局先签了到,然后换上这个年代的港警绿色制服,拿起警棍,这就是华警唯一的警用装备了。

更衣室里有面乌涂涂的镜子,华十二照着镜子整了整衣冠,见镜子里这还不到三十岁的沈重阳,因为常年巡街风吹日晒,脸色又黑又干,看上去好像四十多岁一般。

华十二却也不在意,皮肤什么的都是养出来的,他这身体年纪不大,相信只要生活好了,营养跟上去,用不了一两个月就能恢复旧观,只是这大头绿衣的造型让他怎么瞧怎么别扭。

这个时代的港岛警服,是一身类似后世劳动服的绿色制服,脑袋上带着一个可以遮阳避雨的竹笠,因此被港岛百姓调侃为‘大头绿衣’,这个称呼也是这时代港岛华警的特指。

还有个顺口溜专门调侃大头绿衣,‘ABCD,大头绿衣。捉不到人,猛吹BiBi(警哨)'。

这里面的A、B、C、D,是港岛警察的代号,这个年代由于港岛加入警队的人种非常复杂,日不落的洋鬼子就采用了字母区分的方式,把警号的前边加上了ABCD。

A指的是日不落本土调来的警察,B指的是从其他日不落殖民地调来的警察,例如阿三国等地区,C指的是港岛当地人和广东人。

后来由于出现了各种实际情况,港岛又招募了大量的山东人,便用字母D为代号。

沈重阳祖籍山东蓬莱,但从他爷爷那辈就到了广东,他爹那辈来了港岛,所以他的代号是C。

华十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脸嫌弃,总觉得除了这大头绿衣不顺眼之外,还有别的地方看着别扭。

一个同样的大头绿衣,走过来撩了一下沈重阳的辫子,笑着道:

“重阳,巡街了,还愣着干嘛!”

这个大头绿衣叫做刘义,是沈重阳一起巡街的搭档,平时两个人关系还不错,只要不提借钱,那也是有打有闹的。

华十二见那根被刘义撩起来的辫子,猛地反应过来:“我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回身在更衣室里找了把剪刀,探到脑后,‘唰’的一下,就把脑后那不顺眼的辫子给剪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