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研究背景与意义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机制问题,在中国共产党是长期的、唯一的执政党的社会主义中国国情下,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重要性和紧迫性越来越凸显。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对该问题进行深入透彻和系统全面的研究,是从调节生产关系的角度入手,对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着重要的理论动力作用,对中国建设民主社会、法治社会和最终建成和谐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促进推动作用。同时,研究报告不仅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执政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发展背景相契合,而且还能够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两个具体的学术领域里,实际上发挥着推动建立起新的、稳定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的助力作用。
毋庸置疑,国内学术界对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明显存在着以下四个方面的不足。首先,在研究队伍上,受过系统训练的法学科班出身的研究人员较少,对国家法律的知识掌握和理论储备不足,研究不够深入。其次,在研究视角上,现有的研究大多限于纪检、监察领域,忽视了立法学、系统论等其他领域的对话和探讨,研究还不广泛。再次,在研究层次上,现有的研究大多关注宏观层面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对党内法规应当在哪些方面严于法律以及应当严到什么程度等具体的操作性问题并未涉及,研究还限于宏观。最后,在研究内容上,现有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在性质、调控范围、调控对象等问题上的差异,对两者如何在各自具体领域内部和相互之间有机衔接和运行协调则很少涉及。
在实用价值方面,课题研究能够有效地弥补现有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研究现状中存在的法律知识和理论储备的不足;能够有效地解决现有研究视角狭隘的问题;保证了研究报告能够克服现有研究大多过于宏观、抽象的不足;保证了研究报告能够切实地避免现有研究的有失偏颇症状。课题的研究成果,一方面能够作为学界理论研究和探讨的基础性参考资料,另一方面也能够为纪检监察业务领域,尤其是党内法规制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参考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