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新乐府诗的最早实践者
中国新乐府诗的最早实践者,是中唐诗人李绅。
李绅(772—846),字公垂。祖籍亳州谯县(今安徽亳州),后迁家润州无锡(今江苏无锡)。他少有大志,性格刚直,聪明好学,早有诗名。三十五岁登进士第,补国子助教而坚辞不就。次年因触怒权贵下狱。后历任校书郎、右拾遗、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御史中丞、户部侍郎等职。从政期间,业绩卓著,深得人心。但时逢“牛李党争”①,数度受牵连,被罢过官,遭过贬谪。七十一岁时,自淮南节度使入朝拜相,封赵郡公。后复任淮南节度使。七十五岁时逝于任所,赠太尉,谥文肃。卒后,遭得势之牛党人物构陷,被诏削三官,子孙不得进仕。
两汉乐府诗为“感于哀乐,缘事而发”(《汉书·艺文志》)之作,并开创了长于叙事的传统。建安时期,曹氏父子“借古乐府写时事”(沈德潜《古诗源》),立下乐府演进首创之功。初唐少数诗人虽已自创新题,但往往不关时事,且未形成声势。既用新题,又写时事之风气肇于盛唐大诗人杜甫,其作品具有“即事名篇,无复依傍”(元稹《乐府古题序》)之特点。而后中唐大诗人白居易及元稹、李绅等取法杜甫,以“歌诗合为事而作”为创作纲领,由白居易名之为“新乐府”。众皆致力于创作实践,从而完成了古题乐府向新题乐府演变的历史过程。
李绅是新乐府诗的最早实践者。他继承杜甫的现实主义传统,对乐府诗从内容到形式进行全面革新,首创《新题乐府》诗二十首。元稹取其中“病时之尤急者”(《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并序》),继而和诗十二首。白居易又继之作《新乐府》五十首。元稹还在诗序中评价李诗“雅有所谓,不虚为文”。李绅的《新题乐府》虽早已失传,但从元稹和李绅原诗传注中,仍可看出有抒写宫女悲苦遭遇的《上阳白发人》,有讽刺统治阶级苟安贪乐而不收复失地的《西凉伎》,有描述边民“汉心汉语吐蕃②身”悲惨境遇的《缚戎人》,还有反对回纥③入侵的《阴山道》。它们反映现实,针砭时弊,都是“为事而作”(《与元九书》)的现实主义诗篇,在新乐府运动中起了先导作用。
李绅也是新乐府运动的主要倡导者之一。他三十四岁初到长安,与元稹、白居易结识,即以诗文相交善。三十七岁任校书郎后,一起评品时政,探讨创作。三十八岁作成《新题乐府》,与元、白唱和,相互学习,共同推动新乐府运动向前发展。特别应一提的是,其早年所作《悯农》(一作《古风》)二首,虽创作于新乐府运动之前,但却可列为新乐府中优秀的代表作品,其中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更已铸为格言,传诵不衰。
李绅今存《追昔游诗》三卷、杂诗一卷,尽收《全唐诗》中,计诗一百三十余首。《全唐诗外编》及《全唐诗续拾》又补其诗七首、断句六。明人胡震亨评其诗云:“揽笔写兴,曲备一生穷泰之感,亦令披卷者代为怃然。”(《唐音癸签》)但其后期作品,思想境界不高,带有颓伤之感,反映现实已不如前。
【注释】
①牛李党争:唐代以牛僧孺、李宗闵为首的“牛党”,与以李德裕为首的“李党”,两个官僚集团之间的争权夺利斗争。它反映了唐朝后期统治的腐败和危机。李绅与李德裕同在翰林共过事,情意相善,故被卷入。
②吐蕃:我国藏族于7—9世纪在西藏地方建立的奴隶制政权。
③回纥:隋唐时代我国西北部的一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