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大数据分析方法与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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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互联网、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与应用

强化社会协同税收治理,实现税收共治,加强对第三方信息的共享和利用,是国际税收治理的通用发展模式。《税收征管法》规定,各级政府的各部门有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责任和义务,税务机关应主动取得政府的支持,由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配合,共同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在明确涉税信息交换的时限、内容、应用方式、保密原则等措施基础上,使税务部门能多渠道、快捷畅通、全面准确地获取各类税收大数据资源。

一、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的国际借鉴

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OECD国家,在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经验,其共同特点是管理的科学化、流程化和信息化。其中,在第三方信息应用方面值得借鉴的经验如下。

(一)美国:精细化程度高

美国法律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社会保障局、银行、海关、电信、新闻、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农业部、国防部、能源部、法院、移民及规划局、国债局、邮政局等部门都应当向税务部门提供包括货币和交易收付报告、国外银行账户、犯罪活动情况、车辆登记、不动产转让、遗嘱文件、租赁权证的等多种源头信息。美国将纳税人的社会保险代码作为税务代码,有了税务代码,才能在银行开户,享受社会保险或就业、经商、签订合同等保障服务。因此,税务部门可以从第三方有效地获取大量的涉税大数据。

(二)新加坡:建立综合信息库

新加坡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管理时主要依托两个电子信息库:一是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向社会各界获取纳税人的相关涉税资料,如向银行调取存款和基础资料、向证券公司调取股票及股息资料、向内政部调取亲属关系资料、向注册局调取关联公司的资料等,构成第三方涉税信息情报库。这些情报、信息作为获取的重要的情报数据,录入税务部门计算机系统,构成税收遵从风险评税的情报库;二是通过纳税申报获取纳税人的收入、支出、扣除等涉税申报信息,构成申报信息库。另外,新加坡法律规定,税务局有权向纳税人提出调查,纳税人必须无条件地配合,社会各界也有配合税务局进行税务调查的义务。明确、有力的法律保障系统,为税务机关及时、准确地获取涉税信息数据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澳大利亚:依托涉税大数据开展税收风险管理

澳大利亚国税局首先将纳税人的税收大数据进行收集、整理。这些数据的来源分为内、外两大部分。外部数据主要是经过税务人员甄别后的举报信息、银行、海关、移民局、证券市场信息以及外部商用信息数据;内部数据主要是税务当局的税收数据信息,包括纳税人申报资料、历史评估资料和税务审计资料等。这些涉税信息数据全部录入计算机网络信息数据库系统,供系统内共享和利用。其次,管理人员将获取的内、外部大数据输入由专家设定的标准模型中,数据库系统自动生成风险评定报告。主要包括财务分析、欠税情况分析、税款征收情况分析、经营行为分析等,然后由风险评估人员根据个人分析和经验修正,得出公平、合理、权威的结论。最后,对纳税风险进行评价和提出相应的应对、处置措施。把纳税人按风险高低程度分级,实行差别化管理。对遵从度高的纳税人主要采用自我遵从管理、自行评估的措施,税务机关进行简单的后续监督与观察;而对于抵触税法、遵从度较低的高风险纳税人,实行具有强制性的严厉管控措施,通常是纳税审计和移送法办。

(四)阿根廷:重视第三方信息的应用

阿根廷税务局十分重视获取工商注册管理部门、海关、劳工部门、银行和贸易管理部门、土地和地产管理部门、城市建设和交通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福利管理部门、商品检验部门、邮政电信部门、新闻部门等涉税信息数据。这些信息对于利用计算机选案和加强税源风险监控十分重要。税法规定政府及公共服务部门(包括金融部门)的涉税信息资料必须与税务机关共享,不得对税务机关保密。这样,阿根廷税务局就可以通过其覆盖全国税务部门、海关、银行、财产登记部门、车辆交易部门等政府机构的税务计算机网络获取纳税人的所有第三方涉税大数据。阿根廷税务局可以根据涉税大数据,运用计算机系统对各类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做出风险特征描绘,从而进行分析、筛选,对较高风险的纳税人加强管控。同时,阿根廷税务局还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获取全国税务登记、申报、纳税、管理、稽查、进出口税收管理等税收大数据,监控95%的税收收入以及划转和追缴税款。

二、互联网、第三方涉税信息的获取与应用案例

第三方涉税信息能多元化呈现纳税人缴费人生产经营的原貌,所以获取、分析、应用第三方涉税信息是有效进行税收治理的基础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突破征纳信息不对称的障碍,促进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一)互联网、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分类获取与应用

1.登记许可类涉税信息的比对与应用

(1)市场监管、质监、公安、矿管、科技、住建、国土等部门的营业证照、许可证登记和变更信息。

(2)民政、教育、新闻、卫生、体育、交通等部门的登记、生产经营许可、变更和年检信息。

(3)财政部、发改委、科技、社保等部门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和年检信息等。

2.资产变动类信息的比对与应用

(1)国土、城建、专利、房产等部门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专利权等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登记和变动信息。

(2)国资委的国有企业兼并划转、改组改制信息等。

3.生产、流通要素类涉税信息的比对与应用

(1)海关、铁路、机场、航运、物流等部门的业务办理和大宗商品物流信息。

(2)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的经营销售信息。

(3)林业部门的木竹放行信息。

(4)公安部门的火工产品使用审批信息。

(5)房产所有者的房产租金信息等。

4.非居民所得税信息比对与应用

(1)外汇管理部门及人民银行、指定商业银行的国外贷款、债券及相关资产的售付汇信息。

(2)商务、海关部门的股权转让,进口设备和引进技术信息。

(3)市场监管部门的外国企业承包工程、常驻代表机构登记信息。

(4)发改委的外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信息。

(5)教育、文化部门的中外联合办学、来华演出信息。

(6)地税部门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征免营业税等信息。

5.其他参考涉税信息的比对与应用

(1)统计部门的社会经济和分行业统计信息。

(2)行业协会的行业研究报告数据及统计信息。

(3)政府采购部门的大额采购和招投标信息。

(4)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的大额报账票据信息。

(5)医保部门的医保卡刷卡消费信息。

(6)财政部门的家电下乡等财政性资金补助支付信息。

(7)财产保险部门的保险费发票、机动车修配理赔信息。

(8)烟草部门的烟草批发信息。

(9)二手车市场交易信息。

(10)审计、公安、法院等部门发现的涉税违法违章信息等。

(二)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与应用

从不同渠道获取的第三方信息,其应用重点和方法有所不同。

获取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工资薪金明细、个人所得税等,用来与国税信息进行比对,加强对国地税相关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1.市场监管部门

获取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登记、变更等信息,及时发现企业重组、股权转让等股权变动的设施信息,加强对股权变更后的税收风险管理。

2.统计局

(1)获取统计月报、经济普查信息,了解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经济指标数据和经济运行信息,包括辖区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口径工业增加值、工业销售产值及出口交货值、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等,用来进行宏观经济税收分析,进行纳税能力和税收收入、税收流失的估算和预测,测算征收率等,开展宏观税收遵从风险分析。

(2)获取分行业及企业主要的经济指标情况,包括分行业(分企业集团、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工业增加值、利润等,以及经济普查企业单位个体经营户信息,社会经济和分行业统计信息,行业协会的行业统计信息等,用来进行行业经济税收分析,测算行业税负和弹性系数,开展行业税收遵从风险预警监控分析。

(3)获取价格指数,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固定资产价格指数、各行业生产者物价指数及各行业的产品销售价格明细,用来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及对税收的影响,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和行业风险监控。

(4)获取主要工业产品产量指标信息,如汽车产量、卷烟产量、电力生产总量、电力消耗总量、煤炭消耗总量、产品出口量、劳动力使用量等,与行业汇总销售量比对,加强宏观及行业税收经济分析。

3.财政局

(1)从财政部门获取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等信息,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先征后还、财政补贴等情况,用以比对应税收入,加强相关税种的风险分析监控。

(2)获取财政资金的支付数据,用以比对分析监控企业所得税风险。

4.民政局

(1)获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团体登记信息,用来比对税务登记,查找和发现漏征漏管户,加强户籍管理。

(2)获取福利企业《残疾证》和《残疾军人证》发放数据,包括残疾证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残疾类型、残疾级别等信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管理。

(3)获取基金会和慈善组织、非营利性单位的登记认定信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管理。

5.发改委

(1)获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信息,估算一定时期内的纳税能力,加强宏观税收经济分析及税收流失监控。

(2)获取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及推进信息、重点建设项目表单信息和重点项目前期项目表单信息,加强重点税源分析监控管理。

6.科技技术部门

(1)获取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审批和认定信息,用以比对监控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执行情况。

(2)获取专利技术转让信息、企业《技术转让合同》鉴定信息,包括转让企业名称、技术贸易许可证号、技术名称、转让金额及转让时间等,用以核查申报表“收入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是否属实,外国企业专利技术受让单位信息可用来分析识别应扣未扣预提所得税风险。

7.海关

获取进出口报关信息、海关完税凭证(电子信息)、进料来料加工信息,加强对出口企业出口退税风险分析监控。

8.自然资源国土规划部门

(1)获取房地产开发用地信息,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办理情况及可售商品房建筑面积、《国有土地使用证》明细和占地面积、开发用地出让金数额等,加强房地产业财产行为各税的税收遵从风险监控管理。

(2)获取土地使用单位、土地招拍挂价格、城市基准地价、土地等级划分等信息,加强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风险管理,加强土地使用税管理。

(3)获取矿产资源类企业的许可及核采数量、采矿证的批准发放信息、矿产资源分布储量和开采情况,加强采矿业的税收遵从风险监控管理。

9.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获取企业兼并、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与改组改制信息、企业破产信息等,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税款清算、欠税追缴,加强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10.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获取拆迁许可证编号、拆迁协议编号、被拆迁人姓名、原产权证号、被拆迁房屋地址面积、拆迁补偿款、拆迁安置房地址面积等信息,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2)获取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上住宅小区名称、地址,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等信息,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3)获取外国企业承包工程项目名称、发包方名称、外国承包商名称、工程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发包方单位电话及联系人等信息,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相关税收和非居民所得税的风险分析监控。

(4)获取建设项目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包括项目路段区、市、路、号,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权利人(机构)代码,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机构)代码,监理单位,预计工期,建筑规模,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等,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相关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5)获取外来施工企业备案信息,加强对外来施工企业相关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6)获取工程竣工验收信息,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等,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相关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7)获取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结构特征及主要装修标准等信息,与纳税申报的每平方米建安成本费用进行比对,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8)获取商品房预售及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包括房屋预售单位、地址、房屋用途性质、房屋总建筑面积(住宅、网点、办公)、房屋预售价格、国内预售面积及向境外预售建筑面积等,加强房地产业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9)获取售房信息。一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码或新建商品房权属证明编号;二是商品房物业管理区域的规划平面布置图、建筑分层平面图;三是商品房的楼盘表,包括总的单元(套)数,以及每单元(套)的部位、结构、面积等测绘结果;四是商品房项目概况、配套设施及公共配套情况;五是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六是商品房销售额,包括经济适用房销售额、一般商品房销售额、普通商品房销售额、别墅销售额、网点和写字楼销售额;七是二手房销售额;八是土地转让面积、转让金额;九是房屋租赁收入;十是经营土地面积(分区市、分等级),加强房地产业相关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11.商务部门

(1)获取引进外资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址、投资总额、行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加强涉外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2)获取年度境外投资项目信息,包括境外投资的境内企业名称、境外项目名称、投资国别、企业类型、注册资本、境内企业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同等,加强对境外投资企业税收遵从风险的分析监控。

(3)获取《现代商贸流通企业重点项目库》《船舶集群重点项目表》,加强重点税源风险监控。

(4)获取获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登记信息(名称、代码),加强增值税出口退税风险监控。

12.工业与信息化部门

获取软件企业资格认定和年审信息,加强对软件企业货物和劳务税、所得税的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13.交通管理部门

(1)获取铁路、公路、机场等货物运输单位的涉税信息,了解涉税物流经营情况,加强制造业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2)获取年度交通建设计划信息,包括交通运输工程项目中标、分包情况和建设合同等,加强建筑业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3)获取船舶登记信息和年检信息,加强车船税的风险分析监控。

14.公安部门

(1)获取自然人身份信息、护照信息,加强居民户籍管理和出入境涉税风险管理。

(2)获取外来人口办理暂住证件租房信息,加强外来人口财产行为税风险管理。

(3)获取外籍人员出入境、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境内居住地址、姓名、国籍、居住期限等信息,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风险监控。

(4)获取车辆登记信息,加强车辆购置税风险分析监控。

(5)获取特种经营许可或审批信息,加强户籍管理;获取火工产品信息,加强采矿业的税收风险分析监控。

15.法院

获取法院经济案件的立案、结案及涉案人员信息,破产清算、资产拍卖信息,加强清理欠税、税务稽查等风险信息比对和控制管理。

1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获取办理就业证的外籍人员信息,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风险监控。

(2)获取医保定点零售企业刷卡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电话及划卡收入等信息,加强医药零售行业户籍管理及增值税、所得税的风险分析监控。

(3)获取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姓名、安置时间及年检等信息,加强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

(4)获取福利企业雇佣残障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备案类型及用工形式等信息,加强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与监管。

17.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

(1)获取银行开户、涉税交易金额、资金流向等涉税信息数据,售付汇信息,外汇结算信息,加强对全税种及出口退税等相关业务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2)获取人民银行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对外付汇信息,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风险分析监控。

(3)获取技术进口合同备案办结登记信息,包括技术进口合同登记备案数量、受让方公司名称、公司类型、受理时间、合同类型、行业类别及合同金额等信息,加强售付汇相关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18.卫生部门

(1)获取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时间、名称、地址、营利与非营利性质等登记信息,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户籍监控。

(2)获取各医院药品、医疗器械和耗材统一采购的信息,与供货企业申报信息比对,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和医药生产企业相关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19.教育文化和体育部门

获取各类教学机构的审批信息,加强户籍税源监控。获取大型营业性文艺演出、商业性体育表演比赛等涉税信息,加强文化演出公司及相关个人的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20.证监会及互联网巨潮资讯平台

获取证券交易开户登记信息、上市公司公告信息、限售股解禁信息、股权转让交易信息,加强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

21.知识产权交易机构

获取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无形资产交易信息,加强无形资产转让所得税的风险分析监控。

22.电力供应部门

获取供电部门销售给纳税人缴费人的电力数据及民用耗用异常信息,分析、测算单位产品能耗参数,推算实际生产、销售数量,与纳税缴费申报数据比对,加强用电企业增值税、所得税风险分析监控。

23.燃气、燃油供应部门

获取供气、供油部门销售给纳税人缴费人的燃气、燃油数据,加强用气、用油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24.供水部门

获取自来水销售信息,销售给纳税人缴费人的工业用水数据及民用耗用异常信息,加强用水企业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风险分析监控。

25.林业部门

获取木材砍伐指标和木材运输情况,用以加强对木材销售增值税的风险分析监控。

26.水利部门

(1)获取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对照其他部门信息,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建筑业相关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2)获取河砂竞标拍卖开采信息,加强砂石行业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27.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车险的理赔支出是汽车修理行业事故车辆维修收入的主要来源,获取车辆事故理赔支出信息,加强对汽修行业增值税的风险分析监控。

28.烟草部门

获取烟草部门卷烟零售许可证、批发数量和金额信息,用来与烟草零售销售收入比对,加强对卷烟零售企业相关税收遵从风险分析监控。

(三)重点行业第三方信息获取与应用

1.采矿业第三方信息的获取与应用

(1)通过供电部门获取企业的用电信息,测算单位产品耗电量,用于加强采矿业的产量和销售收入的税源监控。

(2)通过公安局获取火工产品、特种经营许可或审批信息,测算单位产品火工产品消耗,加强采矿业产量和销售收入的税源监控。

(3)通过供水部门获取用水量及水资源费的信息,加强采矿业产量和销售收入的税源监控。

(4)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国土资源部的矿管部门、发改委获取矿山股权变更转让信息,用于加强矿产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遵从风险管理。

(5)通过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部门、矿产资源储量部门获取GPS动态定位的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用于加强采矿业产量和销售收入的比对分析。

2.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第三方信息的获取与应用实务

(1)通过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协会的官方网站,获取备案教练车数量、考试期数、收费标准等公开信息。

(2)公安局车管所关于各科目单车允许考试人数的规定如下:科目一考试允许一车报6人,科目二、三考试允许一车报4人。

(3)开展典型调查,询问调查或实地核查时,通过要求纳税人缴费人填报《××市机动车驾驶培训企业有关情况调查表》,获取风险评定期实际参加科目三考试的批次、平均考试的通过率、平均培训收费标准等数据。

(4)根据从第三方部门获取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单位的实际参加科目三考试的批次、平均考试的通过率、平均培训收费标准等数据推算实际营业收入与纳税申报收入进行比对,对机动车驾驶培训单位建立分析识别模型。

(四)互联网涉税信息获取与应用案例

某税务局管理人员小张,通过互联网巨潮资讯平台,查阅获得某上市公司甲公司限售股解禁信息,进一步查询了解到辖区内的某乙公司持有甲公司的限售股。于是采取以下三个步骤开展风险分析识别与风险应对。

首先,查看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会计科目,并与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的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增值税申报数据等信息进行综合比对分析,分析企业股票减持事项的属性及其营业收入,发现乙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在甲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取得了该公司的限售股1000万股,解禁日为2019年5月31日,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滋生的送、转股400万股。甲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且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10元/股,完成资产重组后股票恢复上市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18元/股。

其次,小张与乙公司财务人员沟通询问后了解到,2019年7月乙公司陆续减持了甲公司股票200万股,平均卖价为20元/股。乙公司并没有针对减持甲公司股票的行为申报纳税,于是提醒企业及时补充申报,避免产生滞纳金、罚款等风险损失。

最后,企业自查补报情况如下:

第一,限售股解禁销售额的确定。转让金融商品的销售额为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即:

200×20-200×10=2000(万元)

第二,销项税额的确定。乙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乙公司减持甲公司股票,应按金融商品转让税目6%的增值税税率,以2019年7月股票所有权转移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项税额=2000/(1+6%)×6%≈113.21(万元)

第三,发票开具。乙公司2019年7月减持甲公司股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注明税率6%,税额113.21万元,价税合计2000万元。


[1] 显示企业税收风险等级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