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国家战略
2.2.1.1 国家战略性资源
2015年至今,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政策、技术等方面为数据资产的发展提供保障,包括《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战略。
大数据是与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一样重要的战略资源。2015年8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并对大数据发展提出要求,其核心关键为两点:①大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②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201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答记者问中明确指出,推动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仍存在“法规制度不完善,缺乏统一数据标准等问题,尤其是数据开放程度较低,存在着‘不愿开放、不敢开放、不会开放’数据的问题”。因此,我国政府尽快制定数据开放指导框架与标准体系是严格把控开放数据的质量、优化数据利用环境的重要一环,在数据开放时应从数据的再利用角度着重对数据开放的类型与范围做出指示,关注元数据标准、数据的适用格式、数据发布的程序与平台等技术相关问题,为数据实现最广泛、最深度的使用与再利用提供保障。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大力推动数据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2016年,中国作为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首次将“数字经济”列为G20创新增长蓝图中的一项重要议题,峰会通过《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为世界经济创新发展注入新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多处提到数字经济相关内容,进一步突出了大数据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资源的重要地位。
数据已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数据与资本、土地、知识、技术和管理并列作为可参与分配的生产要素,反映了随着经济活动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凸显,成为最具时代特征新生产要素的重要变化。2020年3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总共包括九个方面三十二条意见,其中第六方面内容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包括“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并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指出要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
国家倡导构建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2020年4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形成《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数据汇聚、推动数据共享、深化数据应用、完善数据治理、强化数据安全、促进产业发展、加强组织保障等意见,并明确指出要引导和规范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流动,提高数据资源价值创造的水平,构建工业大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由此可见,迫切需要建立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对数据资产价值开展量化评估,以促进有价值的数据流通共享,进一步挖掘和创造更高的社会价值。
2.2.1.2 国际交流与合作
在国内,基于数据经济或区域治理的研究和国际交流正在日益深入。2019年4月26日,亚洲数据中心先进技术大会在深圳举行。2019年9月,2019世界数字经济大会暨第九届中国智慧城市与智能经济博览会在宁波举行,本届大会以“数字驱动,智能发展”为主题,聚焦数字经济和新型智慧城市两大领域,打造数字经济发展的高端思想盛宴、科技盛会、产业盛事和民生盛典,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2020年4月,中国电信东盟国际信息园数据中心项目在广西钦州开建,总投资25亿元。2018年和2019年的世界互联网大会均在浙江乌镇召开,其中2019年的大会吸引了1500多位国内外嘉宾参加及10万人次参观。2019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数博会)于2019年5月26—29日在贵阳召开,参展企业达到448家,其中境外企业达到156家,并有3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参与其中。在区域合作方面,数字丝绸之路正在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越来越多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始通过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在网络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先进制造、国际贸易、金融、医疗、教育等更多领域加深大数据应用合作,共享数字化经济成果。
2.2.1.3 信息网络与国家安全
信息网络系统的飞速发展是加快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技术诱因,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与经济运行的安全体系相关。目前,国际互联网络发展迅猛,中央网信办在2021年2月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全球已有46.6亿名网民(2021年1月),我国已有9.89亿名网民(2020年12月),上网人数超过美国,中国人每天平均上网5小时22分,列全球第一位。互联网已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国际间的间谍情报活动,从而成为关系国家主权、军事、经济和金融等安全的特殊战场。
2018年5月27日,国家信息中心国信卫士网络空间安全研究院联合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等机构,共同成立数据资产安全应用研究中心。以数据资产为研究对象,促进成果转化,开展多样化合作,加快释放数字红利,为中国数据资产安全应用保驾护航。然而,随着数据资产价值的释放,数据黑市、灰色交易等事件也随之出现,数据安全事件造成的影响越来越严重,已逐渐深入扩展到国家政治、经济、民生不同层面,涉及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业系统乃至个人生命等各个方面,因而数据安全相较于传统安全更加多元、复杂、不确定,对国家的数据生态治理水平和安全治理能力提出了全新挑战。
在国家战略方面,与国外相比,我国数据领域的国家政策颁布时间较晚,从2015年国家才开始明确指出发展大数据,之后几年我国紧跟国际形势和数据资产发展路径,在较短的时间内,从开放数据到数据资产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国家政策。不过,中国在数据资产评估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推动数据资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方面,目前仅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工业大数据提出“构建工业大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的意见,其他行业和领域,还没有相关的明文政策出台。因此,在国家政策上,我国应倡导制定数据资产价值评估的规范性文件,如指南和标准,以助力推动数据资产规范化管理、流通和评估。
我国现有的政策多为纲要和意见类文件,如《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其中提到了要促进数据开放共享、提高数据价值并倡导构建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但还缺少具体的行动计划。国外在制定数据资产战略路线与行动计划上的优势值得我们借鉴,如美国的《联邦数据战略与2020年行动计划》,加拿大的《开放政府合作伙伴的第三次两年计划(2016—2018)》和《国家数据战略路线图》,英国每三年一次的《开放政府国家行动计划》,新西兰的《政府信息和通信技术战略与行动计划2017》,以及日本的《面向2020年的ICT综合战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