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数据资产化的三个阶段
数据只有经过资产化过程才能拥有数据资产特征。数据资产发展至今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数据资产的发展阶段做了总结(见表1.1)。
表1.1 不同学者对数据资产发展阶段的划分
本书综合不同学者的研究,将数据资产的发展历程分为业务数据化、数据资源化和数据资产化三个阶段(见图1.2)。在业务数据化阶段,数据仅仅是对业务和事物的描述;而对数据进行进一步的价值挖掘后,就实现了数据资源化;数据资源经过资产化的过程,成为数据资产。
图1.2 数据资产的发展阶段
1.2.3.1 业务数据化阶段
业务数据化是指将数据作为一种载体,采用数据描述大千世界的业务或事物。业务数据化阶段主要生成数据,沉淀数据素材。
按照数据生成的来源,可以将数据分为三种类型,如图1.3所示。
图1.3 数据类型
第一方数据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获得数据,是企业所拥有的一系列数据。这类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本身,如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通过日常销售所掌握的消费者基础数据,或通过进一步的处理、挖掘和集成,所掌握的消费者行为数据、市场需求数据等,或基于特定目标获取的第一手数据,如科研观测实验数据、政府公共部门数据、问卷调查数据及行业部门数据等。有效利用经过处理的第一方数据会为企业带来利益。
第二方数据是产业进一步细化分工的结果。当大企业更多地将重点聚焦于企业自身的优势竞争力时,会将部分运营管理的数据交由其他公司进行专业化的处理,由此产生了如百分点、数据堂和聚合数据这种提供大数据应用与技术支持的专业服务商。通过为各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这些大数据服务商积累了大量的行业数据、广告营销数据及用户行为数据。这类数据也是企业可以控制的,但是在来源、搜集、交易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其他企业的协议约定,相对具有局限性。
第三方数据主要是指通过网络爬虫、文本挖掘工具甚至黑客手段从互联网、各类公开或非公开的文件中所获取的数据,这类数据并不是由搜集企业自身的交易和项目形成的,但确实会为相关数据的搜集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除了各个企业或相关主体的行为,百度等爬虫系统的搜索数据严格来说也属于这类数据。现阶段,虽然部分数据标记有明确的版权声明,但是绝大多数的数据都处于模糊声明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限于我国目前相关的立法现状,这类数据的所有权并不明晰,特别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尤其敏感,经常会造成企业之间的纠纷。
业务数据化阶段通常以第一方数据为主,该类数据一般产生于企业的业务系统,如ERP、CMS、营销系统等,是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并由业务系统记录的数据,属于基础数据、原生数据、明细数据,机构或企业会将数据融入业务流程中。
1.2.3.2 数据资源化阶段
在数据资源化阶段,数据脱离了业务,做进一步价值挖掘。该阶段包含数据管理、数据治理、价值挖掘和融合应用等。
数据往往具有多源异构、多流程和多场景等特点,对第一阶段生成的数据通过有效的治理、管理和融合应用能够使数据更加规范和标准。数据资源化贯穿数据采集、存储、应用和销毁整个生命周期全过程,可以促进数据在“内增值,外增效”两个方面的价值变现,同时控制数据在整个管理流程中的成本消耗。
数据资源化从业务、技术和管理角度,可分为不同类型。从业务角度,可将数据整理分析后形成可以对外服务的数据,不过不同应用领域数据的价值和作用不同。例如,同样是电商数据,有人会关注其购买内容以研究不同商品间的关联关系,用于进行商品推荐;有人会关注下单流程,以研究人的决策过程及其影响因素。从技术角度,数据资源化主要包括海量数据采集、存储、分布式计算、突发事件应对等,并且要求具备对各种格式、类型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识别、解析等能力。从管理角度,数据资源化包括数据共享管理、数据价值管理、数据安全管理、数据质量管理、主数据管理、元数据管理、数据模型管理、数据标准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架构等方面。由于数据在不同业务、不同系统中流动,数据资源化必须实现跨系统、跨业务的端到端治理,需要有机构统筹规划、决策、协调与推进,确保数据保值增值。
1.2.3.3 数据资产化阶段
数据资产化是数据社会化的过程,将数据作为一种资产分离出来,可以在社会上独立流转,通过交易、流通、抵押、融资等方式使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跃迁,实现价值变现。
数据资产化阶段是数据应用和挖掘的最高境界。只有当数据被精准应用于民生治理、金融风控、用户画像、健康医疗、供应链管理等诸多实践领域中,并反哺数据的采集与再生成,打造可持续的数据资产创新生态,方能最终落地,使每个人的数据都变成资产的一部分,促进大数据产业的持续繁荣。
随着数据量的增加和数据应用场景的丰富,数据间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问题数据也隐藏于数据湖中难以被发觉。智能化地探索梳理结构化数据间、非结构化数据间的关系将节省巨大的人力,快速发现并处理问题数据也将极大地提升数据的可用性。在数据交易市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通过扩展数据使用者的范围,提升数据使用者挖掘数据价值的能力,将最大限度地开发和释放数据价值。
不过目前,数据资产化在概念上还没有形成统一认识,一方面是因为条件不成熟,另一方面从客观上讲,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没有得到共识,在价值认定方面还有分歧,需要理论、方法和技术等方面的保障,让价值认定得到更广泛的认同和实现,从而不仅可以实现数据的内部流转,还可以使数据在社会上进行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