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呈请破案报告书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已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侦查即告终结。如果案情重大或较典型,应写出侦破案件的书面材料报请领导审批,这种书面材料便是呈请破案报告书。
呈请破案报告书所反映的是案件侦查活动的全部情况,是对案件事实已经侦查清楚,认为证据确实、充分,达到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或者不起诉意见程度时制作的文书。总之,它是侦查工作结束后所制作的一种总结性的法律文书。
2.7.1 格式写法
呈请破案报告书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与文书名称、文书编号和批示。
制作机关名称,即“××××公安局”,位于文书首页顶端,居中对齐。
文书名称,即“呈请破案报告书”,位于制作机关名称下居中编排。
文书编号位于文书右下方,由单位简称、业务部门简称、文书名称简称和制作年份、文书序号组成,如“××××字〔××××〕第××号”。
批示分为两栏,上栏为领导批示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意见、署名,并注明日期,下栏为审核意见栏,由主管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署名,并注明日期。
2.正文
正文由标题、导语、主体和结语四部分组成。
(1)标题,点明呈请事项和文书名称即可。称谓,顶格写明报请批准单位的名称。
(2)导语要高度概括,主旨明确。
(3)正文的主体是呈请破案报告书的核心部分,包括案情概况、案情分析、侦查措施、破案经过、呈请事项。
①案情概况,即概要地叙述案件发生、发现和现场勘验、调查的情况。
②案情分析。根据案情分析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条件、活动情况、作案动机、目的,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去向等。
③侦查措施。与呈请立案报告书中的侦查计划的内容、项目大体一致,但因案件已侦破,故撰写时要从破案的角度写作。
④破案经过。主要包括执行侦查计划的情况、查明犯罪嫌疑人的情况、预审情况。
⑤呈请事项,即呈请领导批示的事项,通常表述为:“××××一案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相关证据已经获取,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达到破案条件,拟请批准破案。”
(4)结语,一般使用惯用语,如“以上报告,请批示”或“当否,请批示”等。
3.尾部
尾部应签署制作机关全称、制作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2.7.2 写作注意事项
在撰写呈请破案报告书时,要条理清晰,要把案件来源、现场勘验及现场调查情况交代清楚明。推理要有依据。侦查措施要全面、得当,要有针对性。
2.7.3 范文示例
××××公安局
呈请破案报告书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