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五脏划分
舌根主肾、命门,大肠;舌中左主胃,右主脾;舌前面中间属肺;舌尖主心、心包络;舌边左主肝、右主胆。
2.以三焦划分
舌尖属上焦,上焦主心肺;舌中属中焦,中焦主脾胃;舌根属下焦,下焦主肝肾。
3.以舌色划分
白苔属肺经;绛苔属心经;黄苔属胃经;黑苔属脾经;舌色鲜红属胆经;舌色紫属肾经;焦紫起刺或舌青滑均属肝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