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医学会骨质疏松和骨矿盐疾病分会2017年发布的《原发性骨质疏松症诊疗指南(2017)》推荐,针对目前已经上市的治疗骨质疏松症的药物,在药物首次治疗或改变治疗后每年、效果稳定后每1~2年重复骨密度测量,以监测疗效。
(林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