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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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6年5月,国务院医改办等部委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1号),标志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宁波市是我国最早探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地区之一。2014年11月,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101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团队建设、服务内容、签约方式、保障机制等,在全市启动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梳理宁波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挑战、问题与对策,对进一步做好、做实、做细宁波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具有重要影响,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经验。基于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和宁波市基层卫生协会共同开展宁波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研究。

在系统、规范的研究设计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卫生经济学会与宁波市基层卫生协会组织宁波市及县(区)卫生健康、财政、医保等多部门召开座谈会,走访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基层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就诊患者进行实地调查和深入访谈,对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满意度调查,同时开展了全科医疗核心特征功能签约和未签约患者体验的问卷调查,并形成《宁波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本《报告》从宁波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进展、签约服务保障、工作进展与成效、签约医生和居民对签约服务的满意度等方面,对2015年以来宁波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情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结果显示:一是宁波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体系较完善,签约服务的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薪酬激励措施不断增强,家庭医生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三是签约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稳定服务关系已经形成,付费的个性化签约服务提升了签约居民的获得感。

本《报告》的完成得益于多方的支持,在此,感谢浙江省和宁波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为本研究的调研和报告撰写工作提供的支持,感谢宁波市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有关素材,特别感谢宁波市海曙区和鄞州区卫生健康委以及海曙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的典型案例。

由于撰写时间紧张和研究团队水平有限,本《报告》难免有不足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提出宝贵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卫生经济学会

宁波市基层卫生协会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