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急危重症监护
急危重症监护室(emergency intensive care unit,EICU)作为急诊医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抢救生命、稳定生命体征和器官功能支持为核心的急救医疗环节。在众多急诊患者中有部分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需要紧急施行气管插管、心肺复苏、器官功能监测与支持、快速静脉给药等抢救措施挽救生命。我国三级综合医院急诊科,EICU的建立是必备的硬件建设,是现代急诊医学发展和急危重症救治的需求,是评估急危重症抢救能力与水平的重要标志。EICU的两个基本特征:①在严重伤病发生后的“黄金时间”内给予恰当的救治措施,以避免死亡和伤残;②经特别培训的EICU医护人员比内、外专科人员治疗急危重患者会更有效。
目前,我国大型综合医院急诊科中普遍建立了EICU。急诊所救治的急危重患者很难按时间要求决定患者入院,危重症患者长时间在急诊科滞留则需要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密切监护,这类急危重症患者有如下特点:①心肺复苏后需要不间断循环和呼吸支持;②不能轻易搬动转运;③只需要短时间加强监护治疗而不需要住院;④是其他专科难以收住院的危重患者。这是EICU收治的主要对象。
EICU从急危重症综合救治的理念和急诊实用功能上都是必需的,EICU应更注重快速有效地抢救生命,加强对各器官的监护及支持,如对社区获得性感染的危重患者采取尽早危险评估,经验性初始抗感染治疗、液体治疗和器官功能支持为主。对急性中毒患者采取反复洗胃、活性炭吸附及血液灌流、器官功能支持等。
有条件的医院已建立了全院综合性ICU,ICU归属急诊医学统筹管理,通常称为“急危重症医学部”,把院前急救、院内急诊、EICU、综合ICU统一管理,形成医院的急诊医疗体系或急救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医院或急救中心应配备移动式监护单元,器官功能监护与支持在现场抢救时就实施。EICU抢救条件不足时,应将急危重症患者转入ICU加强后续监护治疗,以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