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大品种科技竞争力研究报告(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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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中成药行业现状

现代中成药制造行业是我国中药工业的中流砥柱,也是我国中医药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我国中成药行业基本情况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医药产业经历了二十余年的黄金时期,与此同步,我国中药产业同样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增长,在此期间的多数年份,中药产业增速高于医药产业平均增速。从2012年开始,随着新医改的深入和医保控费系列政策出台,医药行业一改过去的高歌猛进,增速开始整体掉头向下。2015年医药行业增速跌至谷底,降至10%以下,而中药产业增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近年来,甚至在医药工业各子领域中增速连续垫底。2016年以来,随着医保进入精细化控费阶段,多项鼓励医药创新政策开始逐步产生效果,医药产业总体营收增速呈现逐步回升态势,但中成药制造业仍面临较大困境。

1.主营收入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中药产业开始快速增长,在2006—2016年间,中药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59%,尤其在2009年新医改方案出台以后,中药产业市场规模加速扩大,2009—2013年连续5年保持高位增长,增速在整个医药工业中居于领先地位,行业产值占医药工业总值的比重不断提高。中药工业总产值从1996年的235亿元上升到2016年的8 653亿元,增长了约36倍,占整个医药工业市场规模的29.2%。2019年中药工业总产值为6 520亿元,较上年增长3.6%(图1-6)。

图1-6 近年我国中药、化药、生物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注:行业营收增速数据根据重新审核认定上年同期数据推算而来,故与上年发布实际数据有出入。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文件明确指出,到2020年,中药工业总产值占医药工业总产值的30%以上,同年发布的《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预期,到2020年中药企业收入占整体医药工业比重上升至33%。然而,2015年以来,中药产业面临显著的困境,主营收入和利润增速持续下降,已连续5年低于医药产业平均水平,尤其是2018以来,中药产业与化学药、生物制药的增速差距拉大到5%以上。中药产业在医药工业中的比重也持续下降,2015年中药产业主营收入占整个医药工业29%,2019年只占25%,距离1/3的发展目标渐行渐远(图1-7)。

图1-7 我国中药、化药、生物药产业主营收入占比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中成药制造业是中药产业的主体,2016年我国中成药制造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 697亿元,为截至目前历史最高水平;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 736亿元,出现多年未见的负增长;2018年,我国中成药制造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 655亿元,利润总额641亿元;201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 587亿元,利润总额593.2亿元。

2.行业利润

从行业利润来看,经历了与营收规模类似的变化。2015年以前,中药产业,尤其是中成药制造业平均利润率多数年份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5年后逐渐下降,开始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图1-8)。2019年中药产业(中成药+中药饮片)利润率为11.6%,较上年同期下跌8.1%。其中,中药饮片加工业利润率仅为8.4%,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较上年同期利润进一步下跌25.5%;中成药制造业利润率为12.9%,较上年同期微跌1.8%(图1-9)。

图1-8 近年我国中药、化药、生物药行业利润情况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图1-9 2019年医药行业各领域利润率及利润增速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从图1-10可以看到,我国中成药行业利润在医药工业总体占比在2015年前多年稳定在接近1/4,近年来持续快速下滑,四年间下滑了近7%,2019年中成药行业利润仅占整个医药工业的1/6强。

图1-10 2015/2019年医药行业各领域利润占比

数据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二)中成药批准文号分析

截至2019年10月,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我国现有上市药品批文166 668条,合并同一产品不同规格后为136 408个产品,归属5 305家生产企业。其中化学药(国药准字H)105 215个,生物制剂(国药准字S)1 857个,中药共计59 595个(其中国药准字Z文号58 585个,国药准字B文号1 010个)(图1-11)。

1.药品文号来源分析

58 585个国药准字Z的中成药批文,主要有三个来源:根据1985年卫生部颁布的《新药审批办法》,由原卫生部药政局批准上市的药品,有834个;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政部门批准,于2001—2004年“地标升国标”上升为国家标准的药品,这部分是目前的文号主体,达41 783个;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指导下审批上市的药品,共15 907个批件(图1-12)。

图1-11 我国药品批准文号分类

图1-12 我国中成药文号来源现状

中成药批文中“地标升国标”产品的分布如图1-13所示。吉林省遥遥领先,达5 165个批文;其次为广东,有3 520个批文。

图1-13 中药“地标升国标”文号区域归属情况

2.中成药批文企业分布

全部59 595个中药批准文号,在合并不同规格同一产品后,共计54 211个产品,涉及2 846家生产企业,9 985个中成药品种。在过去,药品批文被视为制药企业的核心资产,拥有的批文数量直接影响企业的战略纵深,决定其是否具有充分的腾挪空间和产品线余量。目前拥有中成药产品数量最多的21家企业见表1-2。

表1-2 拥有中成药批文数量最多的企业

可以看到,北京同仁堂集团旗下的同仁堂股份和同仁堂科技,中药产品合计达665个之多。此外,兰州佛慈、重庆桐君阁、上海雷允上等老字号中药企业也拥有大量的中成药产品;另外还有一类中成药批文较多的企业,主要是在“地标升国标”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的药品批件,分布在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区域。

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强调了药品再注册的作用,严格药品再注册的条件,同时也通过收费的方式,对僵尸批文进行清理。目前,药品5年一次的再注册费用各省间略有差异,但基本在2.2万~3万元之间。另外,若是在一个再注册周期中,产生了药品生产场地、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等信息,则需要同时进行补充申请,如此整个再注册的费用则在8万元左右。对于一些文号过多的企业而言,如果这些产品不能生产并盈利,维持这些产品的费用越来越高,部分企业仅再注册这一项的费用,在一个注册周期内都有可能超过千万元。未来,逐步放弃部分低价值的药品文号,正成为药企的理性考量。

3.中成药产品竞争态势

虽然中药产品面临复杂的市场竞争局面,但同一品种不同厂家之间的产品构成了最直接的竞争,因此,独家产品一般具有相对优势的竞争格局。而且,在药品招标方面,独家品种普遍具有良好的价格维护体系;在市场开发方面,独家品种限制规定更少,也没有同品种竞争对手,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同一中成药品种或产品的批文数量分布如表1-3所示。

表1-3 中成药产品竞争数量分布

目前,我国共有中成药独家产品6 019个(含独家剂型产品),分布于1 763家企业,也就是说大部分中药企业(约62%)有一个以上独家剂型产品。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拥有独家产品132个,遥遥领先,其他老字号如杭州胡庆余堂、上海雷允上、天津乐仁堂、天津达仁堂、哈尔滨世一堂等老字号企业都有比较多的独家产品。拥有20个以上独家中成药产品的企业见表1-4。

表1-4 拥有20个以上独家中成药产品的企业

续表

中成药产品重复生产情况非常普遍,有100个以上厂家生产的中成药品种达84个。板蓝根颗粒的批文和生产企业最多,共有827个批文,涉及全国694家企业,几乎每4家中药企业里,就有一家可以生产板蓝根颗粒。而通过对比可以看出,药品重复生产的情况并非中药特有,在全部药品批文数量前20名中,仅有板蓝根颗粒和复方丹参片两种是中药,化学药重复生产问题同样突出(表1-5)。

表1-5 批准文号最多的药品及中成药品种(前20名)

4.产品流通指征

虽然中成药产品数量众多,但根据产品流通指征数据(公开招标、广告信息等)显示,近3年中标、广告具有可查询信息的中成药文号仅有17 466个(占总文号数29.3%),涉及产品5 700个,占全部品种的57.7%。也就是说,其他70.7%的药品文号和42.3%的中成药品种,近3年在药品主流市场完全没有销售及广告记录。在主流市场没有痕迹表明这些产品要么依靠院外等渠道零散销售维持生存,或可能由于多种原因事实上停产或“休眠”,已经成为“僵尸文号”。

5.处方药分类情况

我国于1999年出台《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药品分类管理。我国非处方药包括甲类非处方药与乙类非处方药两大类。其中,乙类非处方药相对安全性更高些,在医院、药店以及经过批准的超市、宾馆等地均可销售;甲类非处方药需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使用,只能在医院与药店销售。

截至2020年1月,我国非处方药共计4 998种,其中中药非处方药共计3 907种,化药非处方药1 091种。可以看出,中药是我国非处方药的主体,占据全部非处方药总数八成左右。中药非处方药中,甲类非处方药2 984个,乙类非处方药923个,“双跨”品种1 109个。

根据Wind数据,2018年我国非处方药总销售规模达到1 751亿元,其中线上销售比例仅占到5.1%。但线上非处方药销售增长迅速,2015—2018年线上非处方药销售增速在40%以上,线下非处方药收入增速低于10%。

6.国药准字B文号产品

国药准字B文号产品原为中药保健药品,后在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中,转为中成药产品。此类产品上市是依据1985年卫生部《中药保健药品的管理规定》,根据该文件规定,中药保健药品是指对人体有一定程度的滋补营养、保健康复作用,长期服用对人体无害的药品。中药保健药品上市既无须药学、药效、临床及功能性试验,也无须国家批准,由省级卫生部门批准,报原卫生部备案。2000—2003年间,国家药监部门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当时确定的工作原则为:原来的中药保健药品,符合食品属性,药用价值不突出的列为食品;毒副反应明显的,危害群众健康的,予以淘汰;介于两者之间的,规范后纳入药品监管范畴。

目前,我国现存国药准字B文号1 010个,涉及964个品种(不同名称计不同品种),其中OTC 548个,处方药464个,“双跨”品种2个(龙芪溶栓肠溶胶囊、妇科养血颗粒)。生产企业分布在634个厂家,其中具有5个以上国药B字文号的厂家有19家。

(三)中药新药注册分析

中成药创新品种的成功上市,显著提高了防治重大疾病的效果,在降低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方面重要作用,进一步满足了民生急需。部分新药研发的创新性和质量明显提升,为我国中医药产业提供了创新品种,对带动产业升级,有效提高中药企业市场竞争力,形成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巨大的带动作用。

新药研发是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必经途径,是医药产业服务民生的最终出口,也是医药企业参与产业科技创新的目标。中药创新产品是中医药理论突破和临床实践经验升华的最终产物,也是中药产业发展的“源头活水”。研发什么样的中药新药?如何选题?如何保证有临床价值的中药新药能获批上市?中药新药审评注册的理念、方法、质量与进度不仅与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与健康福祉息息相关,还有保障药品可及性、引导医药市场良性竞争的作用,直接影响着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下文通过总结过往几年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中药新药,透视分析我国中药新药注册监管理念变化及趋势,为中药新药研发立项及投资提供参考。

1.中药新药申报及审批结果

中药新药申请(NDA)方面,国家药监部门受理的中药NDA申请2015年共20件,受2015年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影响,2016年为0件,2017年为1件,2018年为8件。获批中药新药方面,2015—2019年获批上市中药新药共14件,其中2015年7件,2016年审批通过2件,2017年1件,2018年2件,2019年2件(图1-14)。

图1-14 近年我国获批上市新药情况

数据来源:根据历年国家药监部门发布的药品审评报告及公告整理。

2.近年来获批的中药新药

2016—2019年间,7个中药新药获批,具体情况如下。

(1)金花清感颗粒:

2016年9月,聚协昌(北京)药业有限公司的金花清感颗粒获批。金花清感颗粒由金银花、浙贝母、黄芩、牛蒡子、青蒿等组成;功能主治为疏风宣肺,清热解毒;用于外感时邪引起的发热,恶寒轻或不恶寒,咽红咽痛,鼻塞流涕,口渴,咳嗽或咳而有痰等,舌质红,苔薄黄,脉数;适用于各类流感包括甲型H1N1流感所引起上述证候者。2009年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国内中医专家联合组成北京攻关课题组,对有效中药进行筛选与评价,得到了有效组方——金花清感方,该方在汉朝张仲景《伤寒论》麻杏石甘汤和清朝吴鞠通所著《温病条辨》银翘散两个古代经典名方基础上加减而来。随后开展的金花清感方治疗甲型H1N1流感的临床研究,采用规范、严格的现代循证医学研究方法,进行前瞻性、非设盲、随机、对照试验(临床试验国家登记号:NCT00935194),结果显示,中药汤剂(金花清感方)可以显著降低甲型H1N1流感发热持续时间,其效果与达菲相仿或有更加优效趋势。相关文章于2011年发表在国际内科学领域“第一刊”——《内科年鉴》。在北京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医药界对金花清感方开展了联合开发。2016年,金花清感颗粒最终获批准上市,以新药的形式固化了2009年中药抗甲型H1N1流感基础与临床研究的成果。《2016年度药品审评报告》认为:金花清感颗粒“将发挥传统中药在突发卫生事件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积极作用”。上市后,金花清感颗粒迅速获得有关方面的认可,先后获得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流感诊疗方案(2018年版)》推荐,也连续入围《中药大品种科技竞争力报告》(2018版、2019版)。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国家卫健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从第四版以后方案均推荐金花清感颗粒应用于新冠肺炎患者医学观察期。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金花清感颗粒获得了广泛的临床应用,显示出较好的疗效,并和连花清瘟胶囊、血必净注射液一起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推荐的“三药三方”之一。

(2)九味黄连解毒软膏:

2016年9月,成都圣康药业有限公司的九味黄连解毒软膏(注册名为克疣毒软膏)获批。该药功能主治为:清热解毒,燥湿祛疣,用于外生殖器及肛周部位尖锐湿疣的局部治疗。据介绍,该药源于中医土方,企业从2002年开始与成都中医药大学专家合作开展药品研发,2006年,药品正式进入新药证书申报环节。四川省是药品上市许可证持有人制度(MAH)试点省份,为解决该单位暂时无力筹办药品生产设施的困局,该药获批时只有新药证书,没有生产批件。截至目前,该产品仍未上市。

(3)丹龙口服液:

2017年8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准浙江康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德药业)提交的丹龙口服液上市许可持有人申请。丹龙口服液由丹参、黄芩、麻黄、白芍、地龙、防风、浙贝母、甘草、半夏组成,此前作为江苏省人民医院的院内制剂已经在临床使用多年。该药在宣降肺气、止咳平喘的功效基础上更注重清痰、化瘀、祛邪,兼顾了痰、瘀、邪等哮喘发作的病理基础和诱发因素,以其为代表的“化瘀平喘、清热化痰”治法较全面地考虑了哮喘急性发作的各个环节,故其平喘、止咳疗效更为突出。目前,中国哮喘患者达3 000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有约1亿患者,两者都是常见的复杂气道炎症性疾病,专门用于治疗此类疾病的中成药很少,有明确循证医学证据的中成药更加匮乏。

(4)关黄母颗粒:

2018年2月2日,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关黄母颗粒”(更舒颗粒)新药证书。该产品由熟地黄、龟甲胶、黄柏、知母、白芍5味中药组方而成,具有调肝益肾、滋阴降火的功效,主治更年期综合征(绝经前后诸证)中医辨证属肝肾阴虚证,症见烘热面赤,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或足跟痛,少寐多梦,急躁易怒,阴部干涩或皮肤瘙痒等。关黄母颗粒原名更舒颗粒,是由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开发研制的中药六类新药,2007年技术转让通化万通接续开发研制,历经十余年而终成正果。与已上市的中药相比,该药品在改善改良Kupperman量表评分方面有一定临床优势,为女性更年期综合征的临床治疗提供了一种更为安全有效的选择。

(5)金蓉颗粒:

2018年12月28日,广州奇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金蓉颗粒获批上市。该药处方由淫羊藿、肉苁蓉、郁金、丹参等多种药味组成,功能主治为补肾活血,化痰散结,调摄冲任,用于乳腺增生症痰瘀互结、冲任失调证,症见乳房疼痛、触痛,胸胁胀痛,善郁易怒,失眠多梦,神疲乏力,腰膝酸软,舌淡红或青紫或舌边尖有瘀斑,苔白,脉弦细或滑。该药源自广东省中医院乳腺科林毅教授多年经验方,为在广东省中医院应用多年的中药制剂消癖口服液基础上,创新研制而成的中药新药。金蓉颗粒为乳腺增生症患者提供了一种新的安全有效的治疗手段,对于满足患者需求和解决临床用药可及性具有积极意义。该药系第一个由研发机构作为持有人进行委托生产的中药品种。

(6)芍麻止痉颗粒:

2019年12月25日,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儿科新药芍麻止痉颗粒(曾用名:止动颗粒)的药品注册批件。芍麻止痉颗粒由白芍、天麻、蒺藜、钩藤、灵芝等11味中药组成,具有平抑肝阳、息风止痉、清火豁痰的功效,用于中医辨证属肝亢风动、痰火内扰所致的抽动秽语综合征(Tourette综合征),症见面部、头颈、四肢或躯干部位肌肉不自主抽动伴有喉部异常发声、烦躁易怒、口干舌红、睡眠不安等。该产品于2018年1月进入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序列,2018年9月被成功纳入优先审评,理由为该药品属于具有明显治疗优势创新药、儿童用药品。可以看到,优先审评大大地加快了其获批上市的速度。

抽动障碍症是目前儿童精神科和儿科的一种较为常见的疾病,目前治疗该病主要采用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饮食调整和环境治疗等为主的综合治疗,药物治疗是整个治疗的核心,也是综合治疗的成功基础。目前临床主流用药为氟哌啶醇、硫必利、匹莫齐特、硝西泮等精神神经类药物,但往往副反应较为显著。临床研究显示,芍麻止痉颗粒疗效上与硫必利相当,副反应更小,这无疑会让其具有一定市场竞争优势。而对企业而言,这不仅是一次重大的产品创新,也是其治疗领域上的突破,进入儿童用药市场,有可能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7)小儿荆杏止咳颗粒:

2019年12月27日,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名为“小儿荆杏止咳颗粒”的儿科新药,日前已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小儿荆杏止咳颗粒由荆芥、炙麻黄、矮地茶、苦杏仁、甘草等组成,主要用于治疗小儿外感风寒化热轻度急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痰黄、咽部红肿、发热等症,其处方来源于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全国知名儿科专家欧正武教授治疗小儿外感咳嗽经验方。该药2013年3月申报生产,时隔6年半才获批,而从最初立项到正式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历时逾10年。

小儿支气管炎是儿科常见多发病,市场容量大,依据2019年重点城市公立医院中成药儿科用药亚类格局占比数据显示,儿科止咳祛痰用药占比26.52%,仅次于儿科感冒用药。近年来,儿科止咳用药中成药市场发展较为稳定,中成药疗效确切,毒副反应小,不易产生耐受性等特点,逐渐受到市场青睐,儿科止咳中成药市场发展前景较好。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儿科药涵盖小儿补充营养剂用药、儿科厌食症用药,此次小儿荆杏止咳颗粒获批上市,将进一步丰富其儿科用药系列产品线,有助于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未来推向市场将有望成为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

3.总结与启示

(1)面向现实的临床需求:

虽然目前已经存在9 000多个中药品种,近60 000个中药批准文号,市场上并不缺中药品种,甚至存在不少临床价值低下的中成药。然而,面对目前尚未充分满足的、因生活方式改变或伴随新的治疗手段而新产生大量的临床需求,应用中医药的理念、策略、方法,尤其是通过创新的中药,可以更好地满足(或替代)这些临床需求,不仅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更加具有显著的产业导向意义。近年获批的几种中药都较好地体现了这一点,如芍麻止痉颗粒、丹龙口服液都是针对明显尚未得到较好满足的临床需求,这些领域尚无临床优势特别突出的药物,这些中药新药获批,可有效地满足临床需求,而对于企业而言,此类产品也具有较低的市场推广成本和较高的临床认可度,可以较快地产生效益,具有显著的市场价值。从现实临床需求出发,寻求中医药的有效方药解决方案,这正是中药新药研发的价值基点。

(2)源于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通过近年获批的中药新药可以清晰地看出,获批的这几种药物基本都具备非常丰富的临床实践,如金蓉颗粒和丹龙口服液均源自应用多年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另外几个产品也是源自中医名家多年的临床验方。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为产品的临床研究提供了相对清晰的目标和预期,自然相对更容易获得预期较好的临床试验结果,成为产品能够顺利通关的重要保障。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对于中医药传承发展、中药创新及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已经正式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也对于中药注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2020年3月30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提出了药品注册管理的基本要求,并明确将以符合中药特点对中药注册管理另文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1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是国内首个关于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文件。长期以来,如何证明中医药的有效性是制约中药临床价值评价的核心难题,而“真实世界研究”较为契合中医个性化诊疗和整体疗效评价的特点,不仅可用于上市后中药再评价,也有利于助推中药新药临床审批上市。随着未来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和针对中药人用经验整理和总结的技术要求进一步明晰,中医临床实践总结在中药新药注册审评中的作用将日益显现。可以预见,拥有丰富临床实践应用的方药,尤其是已经具有相对固定物质基础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开发成为中药新药时,可有效地降低研发成本、控制研发风险、缩短研发周期,将成为中药新药研发的高效率通道。

(3)立足中医理论的支撑:

当前,中医药面临着传承不足、创新不够的局面严重制约着中医药的发展。从全部中药上市新药可以发现,2014年至今没有新的中药注射剂获批,2016年至今没有单方中药新药获批。从剂型上看,2016年以来获批的7种中药新药,5种为颗粒剂,1种为口服液,1种为外用膏剂,均为相对传统、生产工艺较为简单的剂型。2016年以来,获批的中药均具有清晰的中医理论的支撑,即使适应证为相对具体的西医疾病,同样在用药人群、疾病分型、诊疗理念上突出中医药特点,甚至是在原有中医诊疗理念上有所创新的组方,可谓是“中”字当头。随着中药新药数量的大幅下降,中药的中医药特色要求也进一步突出,符合中医理论框架认知,成为中药新药的必然要求。

与此相应,将源自动物、植物,采用现代技术方法开发的天然药物,纳入化学药物管理框架,或许将成为另一种可能出路。长期以来,我国将中药、天然药物一起注册管理。中药是指在我国传统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从上述定义上可以看出,两者有着相似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模式,但由于指导理论不同,导致其用药方式、理念显著不同。然而既然两者作为同一类药物管理,那就必然要基于两者之间的共同特点,寻求最大公约数,采用一致或相似的管理方式。这也就导致难以对两者之间做清晰的切割,难免有顾此失彼、此消彼长的可能性。目前看来,天然药物大多是源自天然的小分子物质,化学药则是通过化学合成得到的小分子物质药物,两者在研发实质上并无本质区别,天然药物参照化学药物注册管理或许更为合理。

(4)制度创新对中药新药的支持:

虽然中药创新在技术层面依然步履艰难,但在制度层面已经为中药产业开启新时代产学研合作铺平了道路。

MAH制度的初衷是为鼓励创新、整合产能,近年来获批的多个中药新药品种已经受惠于此前开展MAH制度试点。例如2016年,成都圣康药业的九味黄连解毒软膏是我国第一个以MAH取得新药证书的中药品种;2017年,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丹龙口服液是我国第一个以MAH上市的中药新药;2018年获批的金蓉颗粒是第一个由研发机构作为持有人进行委托生产的中药品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的实施,在MAH制度全面实施的推动下,科研机构将有机会真正分享到其科研成果带来的直接经济利益,而不必沦落到只能卖出新药批件的尴尬境地。

(5)儿童用药成为突破口:

目前,儿童用药市场规模仅占医药行业的5%,而儿童占全国人数约16.6%,儿童用药市场远未饱和。《2016年儿童用药安全调查报告白皮书》显示,我国儿童专用药仅60多种,药品数量占比约为1.7%;全国6 000多家药企中,专门从事儿童用药生产的仅10余家。2013年我国儿童用药市场规模突破千亿,2018年正式突破了1 500亿元,截至目前,我国儿童药市场依然是一个相对竞争不充分的市场,市场潜力巨大。然而由于儿科用药产品的临床研究限制条件众多,儿童用药安全性要求较高,儿童专用药开发难度大,近年来新上市的产品并不多。为了鼓励儿童用药产品的研发,国家有关部门都给予了极大的政策支持,药监部门也致力于加快儿童药的审评审批,2019年获批的两个儿科新药都是中药。

4.问题分析

(1)中药新药面临“转型”阵痛:

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文件严查新药临床数据造假,重压之下1 000多个新药申报撤回,当年新药申报数大幅下降。在随后的几年里,当时撤回的化学药、生物药,很多整理了临床试验数据后重新申报,而撤回的中药却很少再次申报,甚至两年里仅有1个中药NDA申请。2018年以来,中药NDA申请在逐步恢复中。除了临床数据核查核验之外,影响中药新药申报更重要的原因是药品审评理念转变对中药的冲击更为显著。

近几年来,我国中药新药的审评审批理念实质上出现了一个明显的转向,即由过去更加倾向于先进技术方法在中药领域的应用,甚至以技术方法先进性来衡量药物的价值,逐步转向了以临床需求为核心,在中医临床实践和传统理论认知基础上,尊重中医药规律和特点的应用技术创新。这种变化固然是积极的,也是业界一直呼吁的,朝向符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但对现存“池子里”在研中药品种构成了重大的挑战。虽然监管方近年来做出了诸多努力,但似乎药监部门对于中药新药的价值理念并未足够清晰有效地传递到业界,或者说很多中药企业并没有真正理解或准备接受监管部门的中药新药理念,大量中药企业普遍对于中药新药研究开发处于观望阶段。当前,中药新药正在承受着中药价值理念转变带来的转型“阵痛”,面临“青黄不接”的尴尬局面。而这也为那些在困境中依然坚持推进中药新药研发,坚持临床需求导向和中医药特色的企业和其新产品上市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2)中药新药研发周期过长:

可以看出,近年获批的中药新药大都经历了超过10年的研发周期。这种超长的研发周期显著制约了中药新药创制。企业开展中药新药研发工作,从新药立项,到获批上市,再到获得收益,周期在十几年以上,在当前甚至是中长期的业绩中都难有体现,期间的各种不确定性过大,绝大部分企业都难以下定决心;对于投资方来说,中药新药投资回收周期过长,受政策影响更大,相对更难深度参与。研发周期过长,不利于提升中药新药研发的积极性。

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中药新药项目能够顺利完成,进而获得长期收益的关键。从临床优势组方(中医医师)→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医院)→研发中药新药(科研机构)→新药上市(企业),是一条较为便捷、可行的中药新药研发路径。目前看来这条中药新药的研发路径虽然是可以走通的,但整个周期过长,且涉及利益环节较多,从而使得项目的风险分担、利益分配都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超长的中药新药研发周期与中药注册监管及技术要求日益复杂有关,更与过去20年间我国中药注册技术要求不断提升、新药技术方向反复变化有关。随着2019年全国中医药大会的召开,中央对于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发展方向一锤定音,随之而来的是中药新药价值理念的进一步明确,并逐渐形成行业共识,未来中药研发周期过长的问题或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变。

中药新药研发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困惑和艰难的转型,当前其发展方向和政策趋势已经明确,实现的技术路径也在逐步清晰,现在已经到了可以重整旗鼓、重新上路再出发的时候了。只不过再上路时,世界已经和以前不同了,过去“短平快”的中药新产品“批量”开发模式已经一去不返了,未来的中药新产品开发,必然是“深耕细作”,深入临床实践,从临床需求出发,找出确有临床优势和丰富临床数据积累的中医候选方药,通过翔实、可信、中医药特色明确的研究,证明药品的价值,进而获得监管方的认可,获得批准上市。尤其已经具备多年应用历史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基于清晰的用药经验积累,如开发为中药新药,不仅能够大大地缩短研发周期,同时也具备更明确的临床价值,或将成为未来中药新药开发的关键突破口。

(四)中药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

通过近几十年来的中药现代化进程,中药产业具备了一定竞争力,中成药已从丸、散、膏、丹等传统剂型,发展到现在的滴丸、片剂、膜剂、胶囊等40多种剂型,中成药产品生产工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近年来,对中药的研究逐步走向深入化、体系化,中药有效成分分离提取关键技术、大型现代中药工程装备生产技术、中药新药研发等取得重大突破。

围绕“大品种、大企业、大市场”的培育,在国家中药品种保护等相关政策和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药标准化项目等系列专项的支持下,中成药行业在大品种技术改造、生产工艺技术提升和生产质量在线控制水平提升、生产关键技术孵化基地和新药研发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产业规范化水平得以提升。重点中成药生产企业纷纷借助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国字号研发平台,对中成药二次开发模式和关键技术加以推广应用,提升中药质量控制水平,挖掘临床价值并进行精准临床定位,成功培育了一批中成药大品种,年销售过亿元的中成药品种有500余个,过10亿元的品种超过50个。

在中药大品种成长的推动下,一批现代化中成药制药企业发展迅速,多家中药企业年营业额超过100亿元,中国制药工业百强榜上中药企业约占1/3。截至目前,境内沪深两市上市的中药制造业上市公司达60家,2019年营业收入总额达到3 054.5亿元,同比2018年的2 740.1亿元,增长11.47%,7家公司营收超过百亿元,46家公司营收超过10亿元。大品种推动了中药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龙头企业和品牌产品发展迅速,中成药制造业集团化、品牌化程度有所提升。

(五)中药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近年来,我国着力构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扩大监测覆盖面,建立以风险防控为主的预警机制,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下文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历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对中药不良反应报告的现状和趋势进行分析。

1.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

2019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涉及怀疑药品163.5万例次,其中中药占12.7%、化学药品占84.9%、生物制品占1.6%。可以看出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发生率显著低于其市场规模占比,且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14年的17.3%,下降至2019年的12.7%(图1-15)。

图1-15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药品类别分布

数据来源:历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

2.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

2019年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怀疑药品19.9万例次,其中中药占7.3%、化学药占90.5%、生物药占2.2%。可以看出,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中药比例较低,尤其相对于中药市场规模占比,中药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远低于化学药品(图1-16)。

图1-16 我国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涉及药品类别分布

数据来源:历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

3.不良反应事件的给药方式分析

按照药品给药途径统计,2019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静脉注射给药占58.1%、其他注射给药占4.7%、口服给药占32.5%、其他给药途径占4.70%。按照给药途径统计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其中静脉注射给药占44.8%,其他注射给药占0.7%,口服给药占46.4%,其他给药途径占8.1%。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占比显著低于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注射剂(图1-17)。

图1-17 2019年不良反应事件给药方式占比分布

数据来源:历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

2016年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按不同给药途径分布中注射给药占比为53.8%。2019年,注射给药占比已降至45.5%。可以看出,近年来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占比显著下降。

安全性问题曾是中药注射剂的突出问题。2010年前,中药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事件高发,如鱼腥草、刺五加、双黄连等中药注射剂都曾发生过严重的群体性不良反应/事件,使得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成为各方的关注焦点。2009年,国家药监部门启动针对中药注射剂安全性问题再评价工作,此后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药标准化项目、中药注射剂系列专项均涉及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在注射剂的风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安全性风险管控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风险快速增加的态势得到初步控制,目前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数据已经出现明显降低。

然而,引发不良反应的原因,除了中药注射剂本身存在的问题,更可能与其在临床的不规范运用和广泛滥用关系甚大。可以预见,未来源自中药注射剂本身的安全性风险正在逐步得到控制,而源自临床不合理应用、不规范使用的安全性风险日益凸显。随着安全性问题突出的注射剂被逐渐淘汰,现有注射剂产品的安全风险管控水平逐步提升,安全性问题对于中药注射剂的重要性有可能逐步下降。合理用药问题成为中药注射剂的关键问题。

4.涉及治疗领域

2019年中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略有下降,涉及的中药药品中,例次数排名前5位的类别分别是理血剂中的活血化瘀药(28.4%)、清热剂中的清热解毒药(11.4%)、补益剂中的益气养阴药(6.8%)、开窍剂中的凉开药(6.1%)、祛湿剂中的清热除湿药(5.7%)。2019年中药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例次数排名前5位的类别分别是理血剂中的活血化瘀药(39.8%)、补益剂中的益气养阴药(13.0%)、开窍剂中的凉开药(10.5%)、清热剂中的清热解毒药(8.6%)、解表剂中的辛凉解表药(3.8%)。

(六)中成药说明书修订通告

药品说明书是载明药品重要信息的法定文件,也是药品信息的最主要来源,还是向患者介绍药品特性、指导临床医生正确选择用药和患者安全用药的主要媒介。长期以来,我国中成药说明书存在内容缺失、表述不清、警示作用不强等三类主要问题。近年来,国家药监部门越来越重视中成药说明书的规范化问题,积极推动中成药说明书管理向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一方面鼓励企业依据自身情况有计划、自主地推进说明书规范,推动中药临床合理用药;另一方面,在出现说明书上未提及的使用问题或药品不良反应时,国家药监部门则会强制修订相关产品的说明书。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历年发布的通告,2015—2019年累计发布说明书修订通告共计128项,涉及283个产品(表1-6)。

1.涉及药品分类情况

2015—2019年发布的说明书修订通告中,按药品分类来看,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多于处方药,涉及170个非处方药产品,占比58%。按药品类别看,涉及中药产品多于化学药和生物制剂,中药占比为60%。按给药方式看,口服制剂最多,占比47%,外用制剂占比34%,注射剂类占比19%(图1-18)。

表1-6 我国近年发布药品说明书修订通告情况

图1-18 2015—2019年我国药监部门发布的药品说明书修订通告情况

2.涉及说明书项目情况

从2015—2019年药监局发布药品说明书修订通告涉及项目可以看出(图1-19),近年来国家药监部门加大了药品说明书的规范及要求力度,强制修订了多个药物的说明书,主要基于安全性要求,注意事项、不良反应、使用禁忌是修订最多的项目。

图1-19 2015—2019年我国药监部门发布的药品说明书修订通告涉及项目

由于中药特殊的发展历史、科学体系和行业要求,长期以来,大量中成药说明书不良反应或禁忌的表述仍是“尚不明确”,随着社会的进步、公众维权意识和用药安全意识的增强,中成药说明书的核心要素标示不充分将给临床用药带来困惑。中成药说明书的修订,不是对其安全性的否定,而是为了今后对其的使用更趋安全和规范。诚实公布相关信息,有助于医生对症下药、患者安心服药,同时也可以倒逼药企不断改进工艺和管理,提升药品质量水平,企业和行业才能健康地发展下去。

完善中成药说明书主要包括两类内容:一类要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另一类要报省级药监部门备案。适应证、主治证改变需要审批,而安全信息内容的改变只需要备案。在新旧包装更换过程中,说明书的修订可能导致企业重点产品在销售时出现短期的货品调配等问题,但长期来看,说明书的规范化有助于药品合理应用,降低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降低企业产品风险,对患者、医师、药企、监管部门四方来说则是共赢。中药生产企业应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与时俱进,认真研读国家有关部门对于药品说明书相关要求,深入研究产品,主动提高药品说明书质量,展示负责任、专业化的企业形象。

(七)中成药质量状况

近年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风险管理理念,稳步推进国家药品抽检工作,掌握上市后药品质量状况,评估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国家抽检中药质量态势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的《国家药品抽检质量状况报告》显示,当前我国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药品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2018年,国家药品抽检品种共162个,共抽检23 863批次样品,共检出不符合规定药品702批次。其中抽检中成药51个品种、9 037批次,检出不符合规定114批次,共涉及37家生产企业,占总抽样涉及生产企业的5.6%。

2019年国家药品抽检品种共184个,其中中成药57个品种、6 177批次。经检验,符合规定6 151批次,不符合规定26批次(含2批次补充检验不符合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分别抽取中成药634、4 805、738批次,可以看出,经营环节是目前中成药抽检的主要环节。在生产与经营环节各检出不符合规定产品3和23批次,占对应环节全部产品的比例均为0.5%;不符合规定产品数量分别为18和6批次,各占全部不符合规定项目的69.2%和23.8%。

可以看出,国家药品抽检结果中,各类型药品占比变化剧烈,但中药饮片占抽检不合格比例始终较高(图1-20)。尤其是近年来,其他药品质量明显提升,不合格批次显著下降,中药质量问题相对凸显,2018年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在全部不合格药品中超过9成。2018年中药饮片占全部抽检不合格药品7成以上,超过其他各类药品不合格批次总和1倍还多。

2017年以来,有关方面加大了对中成药产品的抽检力度,抽检达到9 000批次以上;近年来,中成药抽检合格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始终在98%以上(图1-21)。

2.中成药质量问题分析

根据国家抽检中成药不合格情况分析,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集中在检查与含量测定两项,当前中成药的质量问题主要源自药材原料质量和工艺生产控制两个方面。

(1)药材原料方面:

中成药以中药材和饮片为原材料,中药材和饮片的质量会影响中成药产品质量。国家评价性抽样工作反映出中成药原料主要存在四类问题:一是质量低劣,含量测定不合格;二是外源性污染物超限,农药残留检出率颇高;三是品种混用、掺伪;四是药材炮制不规范。

图1-20 近年我国药品抽检不合格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抽检质量状况报告》。

图1-21 近年中成药抽检合格率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抽检质量状况报告》。

(2)生产工艺控制:

中成药品种仍以传统制剂、粗提取制剂为主,工艺水平较低,且部分质量标准难以全面评价产品的质量,生产过程控制至关重要。国家评价性抽检中发现的中成药生产工艺控制问题主要为:生产工艺参数不合理或控制水平低;企业间和企业内批间制剂质量差异大,企业内部的不同批次样品间差异也较显著,工艺稳定性较差;生产清场不彻底,来自生产过程中不同产品间的交叉污染;生产工艺存在缺陷,原料提取不完全。

(八)飞检及GMP证书收回情况

随着新一届国家药监系统的组建,医药产业将迎来新一轮飞检考验。2018年以来,飞检已成为每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注的焦点。GMP飞行检查重点企业类型:产品抽检不合格的企业;被发放告诫信的企业;注册现场检查或GMP认证检查发现缺陷较多的企业。

1.GMP证书收回分类情况

2018年全年共收回GMP证书224张。各类别占比情况如下:中药饮片收回96张,占总量的42.9%;口服制剂收回88张,占总量的39.3%;原料药收回22张,占总量的9.8%;冻干、注射剂收回11张,占总量的4.9%;外用药收回3张,占总量的1.3%,生物制品2张,占总量的0.9%,医用气体2张,占总量的0.9%(图1-22)。

图1-22 2018年我国收回GMP证书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药监局及各省药监局。

2.GMP证书收回分布情况

从表1-7可以看出,各省份收回GMP证书数量差异巨大,安徽省4年累计收回79张GMP证书,收回GMP证书与企业数量的比例达24.69%。安徽省中药饮片加工企业数量众多,饮片企业是GMP收回的重灾区。江苏省、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医药企业数量众多,但GMP证书收回数量较少,4年收回的数量不到本地企业数量的3%;而广西壮族自治区131家医药生产企业,4年累计收回GMP证书48张,占比高达36.64%。

表1-7 我国收回GMP证书分布情况

续表

(九)中成药进出口贸易

近几年,中医药国际化成绩斐然,中医药以丰富有效的防病治病方法和理念、技术正在逐渐被世界各国认知、接受,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受欢迎。不断有中药产品以药品身份正在或已经完成在欧美的注册上市,完成了几十年来中医药人的梦想。相比10年前,中药类产品出口额已增加了近3倍。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数据显示,2018年中药类产品进出口额57.68亿美元,同比增长10.99%,占医药产品进出口总额的5.02%。其中,中药类产品出口额39.09亿美元,同比上升7.39%。出口均价同比增长16.69%,带动中药类出口额增长。从中药出口分类看,植物提取物市场最为活跃,出口额23.68亿美元,同比增长17.79%。2019年我国中药类商品贸易总额61.74亿美元,同比增长7.05%。其中,出口额为40.19亿美元,同比增长2.82%;进口额为21.55亿美元,同比增长15.93%,继续保持出口和进口双增长态势(图1-23)。

中成药出口方面,2017年,我国中成药出口2.5亿美元,同比增长11.03%;2018年中成药出口额2.64亿美元,同比增长5.51%;2019年,中成药出口量12 600t,同比增长12.21%,但受出口价格下跌的影响,出口额微跌0.45%,为2.63亿美元,整体呈现出稳健的发展态势。然而,中成药目前在中药产品整体出口额中占比仅为6.53%,相对于原料类产品仍处于弱势地位。

图1-23 2019年中药类商品出口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医保进出口商会。

安宫牛黄丸是近年来中成药出口金额最大的品种,其次分别为片仔癀、清凉油、云南白药、六味地黄丸系列等。中国香港是中成药的主要出口市场,持续占据中成药出口40%以上的份额,其余前几大市场依次为美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泰国、澳大利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可以看出,中成药主要的目标市场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国家。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中国产品和价值观念对世界影响持续增加,尤其是随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对中医药了解、认识、接受程度的逐步加深,中成药出口贸易预期将保持增长。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成为21世纪以来最重大的全球性危机。在此次疫情防控中,中医药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进世界人民对中药的了解,未来中成药的出口或将迎来新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