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见病的麻醉(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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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节 Hallermann-Steriff综合征(Hallermann-Steriff syndrome)

麻醉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困难气道

呼吸管理

可能合并多器官与系统异常

【病名】

Hallermann-Steriff综合征(Hallermann-Steriff syndrome,HSS),译名哈勒曼-斯特雷夫综合征。 又称Hallermann-Streiff-Francois综合征(Hallermann-Streiff-Francois syndrome)、Francois综合征(Francois syndrome)、Francois下颌骨眼面畸形综合征(Francois dyscephaly syndrome)、眼颌骨发育不全并毛发稀少综合征(oculomandibulodyscephaly with hypotrichosis)、眼下颌颅面综合征(oculomandibulofacial syndrome)。

【病理与临床】

1.本病是一种以身材矮小、头面部与眼部畸形、毛发稀少为主要临床特征的先天性疾病。1893年首先由眼科医师Hallermann与Streiff报道。本病病因不明,其遗传模式尚不清楚,几乎所有的病例都是随机发生的,可能是一种新发的突变。文献报道,此病患者成功生殖了多个正常的孩子。HSS的临床表现与属于核纤层蛋白病(laminopathies)的早衰综合征有些相似之处,如:与LMNA基因突变有关的Hutchinson-Gilford综合征及由LMNAZMPSTE24基因突变引起发育不良。但还没有证据表明HSS是一种核纤层蛋白病。本病较为罕见,迄今文献已报道150余例患者。

2.临床表现 主要表现为颅面畸形、头发稀疏、眼睛异常、牙齿缺陷、身材矮小等。其临床表现程度与范围因人而异。

(1)颅面畸形:呈“鸟样面容”。短头或小头畸形、颅骨外形异常、前额和/或颅骨两侧突出、颧骨发育不全、颅缝延迟闭合;小脸、小下颌、下颌后缩、上颚狭窄、腭顶狭窄而高拱。鼻梁狭窄且尖、鼻孔小、鼻骨发育不全,随着年龄的增长,鼻子呈凸出喙状。颌面骨和鼻部发育不全可能导致幼儿上呼吸道梗阻和呼吸困难。

(2)眼睛异常:晶状体与角膜混浊、异常的小眼睛、眼睛深陷、上睑下垂,眼睑边缘内转,睫毛摩擦角膜导致角膜混浊;其他还有:斜视、眼球震颤、蓝色巩膜、青光眼、视网膜脱落、睑裂及眶骨畸形,严重者失明。

(3)牙齿缺陷:新生儿牙齿、出牙延迟、乳牙持续存在、牙釉质发育不全、缺牙、牙齿发育异常致短根和早期脱落、牙齿排列异常。

(4)皮肤与毛发:皮肤萎缩主要局限于头皮和鼻子,皮肤表现异常紧绷和菲薄,血管床明显。头发、睫毛、眉毛、胡须、阴毛和腋毛毛发稀疏。

(5)约三分之一病例为早产或出生时体重不足,约三分之二患者出生后发育不全呈均称性身材矮小。

(6)可能合并其他异常。如:泌尿生殖系统异常、骨骼异常(翼状肩胛骨、脊柱畸形、胸骨凹陷、手指和/或脚趾并合指等)、白癜风、先天性心脏病(包括:室缺、房缺、肺动脉狭窄、动脉导管未闭、法洛四联症)。大多患儿智力正常,但约15%有智力缺陷。神经异常包括:多动症、癫痫、扭转痉挛、舞蹈病等,个案报道有胼胝体发育不全或缺失、体液免疫缺陷和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等。

3.诊断 目前有关本病的诊断尚无一致标准,主要根据临床表现并除外Hutchinson-Gilford早衰综合征(Hutchinson-Gilford progeria syndrome)、Wiedemann-Rautenstrauch综合征(Wiedemann-Rautenstrauch syndrome)或新生儿早衰综合征(neonatal progeroid syndrome)、Seckel综合征(Seckel syndrome)等,关于它们的临床特征与麻醉管理请见本书相关章节。

【麻醉管理】

1.麻醉前管理

麻醉前应进行系统的全身检查与评估,其重点是气道情况及是否合并其他重要病变与畸形(如:心血管畸形、内分泌异常等),据此制订相应的麻醉管理计划。颅面畸形、鼻孔狭窄和舌根后坠导致上呼吸道阻塞、呼吸道感染及进食、吞咽困难,是本病新生儿期和婴儿期的主要死亡原因。呼吸功能障碍还可导致肺心病及右心室负荷过大、心衰。麻醉前应控制肺部感染、改善呼吸与心功能、改善营养状况,必要时应考虑气管切开。由于患儿气道与呼吸管理难度较大,术前应慎用镇静药。

2.麻醉管理

目前有数篇关于本病麻醉管理的临床报道。其重点均集中在气道管理与呼吸管理二方面。

(1)气道管理:由于前述颌面部与口咽腔畸形,本病属于困难气道者,可能面临着面罩通气与气管插管困难的问题,Srinivasan强调本病气道困难的程度与复杂性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而且随着生长发育,即使既往麻醉时无插管困难也不能保证本次无插管困难。每次麻醉前均应对气道进行仔细评估并应按困难气道处理,在麻醉诱导、气管插管前应做好包括气管切开在内的各项准备。Wong在2009年报道了一例采用类似光棒样引导导管在静脉全身麻醉快速诱导后成功插管。近年来由于视频技术的进步,各种视频喉镜在困难气道的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对本病而言最为安全的仍是清醒插管或纤维支气管镜引导下清醒插管。关于困难气道的麻醉处理请见本书相关内容,但要注意二点:一是由于可能合并声门下狭窄,应选较细气管导管;二是鼻孔狭窄是本病的重要病变特征,部分患儿可能合并后鼻孔闭锁,经鼻气管插管前应对鼻孔通畅情况进行评估。

(2)呼吸管理:婴儿及新生儿是“强制性”经鼻呼吸者,鼻孔狭窄如果合并舌根后坠对患儿来讲是致命的,用口咽通气道可解决舌根后坠的问题。由于患者还可能合并肺部感染及气管软化等呼吸道系统病变,在气道操作时应注意无菌操作。术后可能需要长时间呼吸机支持治疗。

(3)本病无特殊禁忌的麻醉药,由于生长发育障碍,应适当减少麻醉药用量。为避免术后长时间呼吸抑制,应限制使用长效阿片类药物。

3.术后管理

术后应在重症监测治疗室内严密观察,应待患者完全清醒后方可拔管。

(邓唯杰 郑利民)

参考文献

[1]SRINIVASAN LP,VISWANATHAN J.Hallermann-Streiff syndrome:difficulty in airway increases with increasing age[J].J Clin Anesth.2018,50:1.

[2]WONG DT,WOO JA,ARORA G.Lighted stylet-guided intubation via the intubating laryngeal airway in a patient with Hallermann-Streiff syndrome[J].Can J Anaesth,2009,56:147-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