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背景
社会工作专业认为,任何情况下人的尊严和价值都应该被认可。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和物质丰富,人与人的距离并没有拉近,而是人际关系的越来越复杂。社会工作之所以得到重视,也正是由于它能缓解社会问题带来的冲击,提升个人应对问题的能力,发挥稳定社会的作用。医务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分支,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日趋得到认可和重视。经过多年的发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提供也越来越将成为健康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健康观念与医学模式的转变
(一)全人健康观念的认可
随着医学模式由“生理医学模式”向“生理-心理-社会模式”的转变,意味着医疗卫生和健康照顾领域不仅关注生物学的疾病因素,也关注心理社会因素对健康和疾病的作用和影响。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1946年权威界定“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或身体不虚弱,而且是身体、精神和社会适应的完好状态。这一概念意味着健康是一个涉及生理-心理-社会多层面的议题,全人健康的概念随之被广泛认可。社会工作关注个体与环境的良性互动,协助个体更好地适应环境,促进社会福祉的提升。医务社会工作能回应医学模式转变以及全人健康提出后人们对医疗健康服务的新需求,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的转变也为医务社会工作参与到医疗卫生和健康照顾服务领域提供了契机。
(二)中国传统文化的整体健康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健康理论中有“天人合一”“天人感应”“阴阳平衡”“五行调和”“相生相克”“精、气、神”等说法。中国传统观念认为,身体健康是由于生命能量与气之间的平衡,并与外在的环境或大自然协调,而内心保持平衡是抵御身体疾病和精神困扰的重要基础。同时,根据身心互动理论,对于身体有疾病的人,不仅需要药物治疗,还应进行心理方面的调整。中国人的健康观念自古就是强调身心灵整体性、系统性的全人健康观念。因此,在中国开展医务社会工作,亦能契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健康观念。
二、中国医务社会工作宏观政策与制度保障的推动
无论是在全球范围还是在中国,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顺应了医学模式和健康观念的转变,中国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回应了当代中国人民对于医疗健康照顾服务体系的新需求和医疗卫生改革的新要求。同时,中国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始终也离不开政府相关政策的推动。
(一)国家层面的推动
国家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多部委就社会工作人才、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200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在新医改方案中明确要求开展医务社会工作;201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六大类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一支,以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201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8个部委联合发文《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明确指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可以在精神卫生、残障康复、人口计生等与医疗卫生直接相关的领域提供专业服务,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2017年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建立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提出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工岗位或部门,有专职医务社工提供服务,统筹协调解决患者相关需求,为患者提供支持服务。2018年《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医务社会工作制度。国家层面出台有关医疗服务、社会工作的相关文件中,明确了医务社会工作在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建设和发展医务社会工作为全人健康理念的落实、为医疗卫生系统改革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新的动力。
社会工作专业以促进社会福祉为使命,医务社会工作在健康服务领域运用专业理论和方法,服务患者及其家庭、服务医院、服务社区,将成为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专业力量。
(二)地方层面的探索尝试
广东和上海两个地区是我国最早开始由地方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推动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地区,并且两个地区探索了两种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模式,上海地区是医院内设置医务岗位,聘用医务社工为医院员工。广东地区是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工作机构派遣医务社工到医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200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推动社会工作在社会服务机构、学校、医院等场域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次年(2008年)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以第三方派驻形式聘请医务社工进入医院开展服务,以政府资助的方式在医院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之后,广东不同地区陆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医务社会工作,购买形式分为购买岗位和购买服务项目两种。在购买服务的政策支持下广东地区聘用专业医务社会工作开展服务,有效推动医务社会工作在我国的专业化发展。
2012年上海市卫生局(现上海市卫健委)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探索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该意见要求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推进上海市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之后在《上海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中提出优化卫生人力结构,加快医务社工新型队伍建设。《上海市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也同样提出,“要探索医务社工等新型人才岗位培训和发展制度”,加强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医务社工和医院志愿者的联动发展与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同时,上海市卫生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进一步明确医务社工定位和职业发展路径。围绕医疗服务体系进行全方位、精细化的设计与部署,建立医务社工入职培养制度,健全职业发展通道,推进优秀医务社工培养计划。《健康上海“2030”》也明确把医务社会工作者列为急需紧缺人才。上海地区医务社会工作相关政策的出台保障了医务社会工作嵌入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了医务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制度化建设。
在广东、上海两地的探索下,不同省、直辖市、自治区(如北京、天津、湖南等)的卫健委或民政部门均出台相应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支持性或指导性政策,以推动我国医务社会工作的全面发展。
由此可见,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是社会工作参与健康领域社会治理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方面,积极回应了健康中国的国家发展战略;另一方面,更有效的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全面健康的期待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