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二十五岁那年,我明白了一个真理:想要,就得争取。当然,也有人说,是你的,就跑不了;但自打从我手里跑了几个美女之后,我就再也不信这类屁话了。三十岁这年,我又认识到一个真理:只要还有机会,就不要放弃。我觉得,这两条真理会让我受用半辈子;不过古人也告诫我们,瓦罐不离井上破,所以也难保我不被这两句话累死。
01年的春节前夕,我百无聊赖,在连续过了几个没劲的节日后,一想到漫漫长假,便觉得生无可恋。那时候,春节出游的人还没这么可怖,于是成天琢磨着应该去哪里走走。对于旅游,我跟别人的看法不尽相同,一是不要太苦太累,花钱买罪受的事情,我是不做的;二是喜欢结伴出行,平时一人呆够了,不能出去玩也跑单帮。
但是孤男有意,寡女无情,在蹭了一鼻子灰之后,我碰到了离离。离离像只莽撞的兔子,一头撞进了我的生活。我一度怀疑她是男扮女装;而且一直到现在,我也没机会亲自验证一下。
我很佩服离离的胆色,要是换作现在,有哪个萍水相逢的女孩子想和我结伴同游,即便我身为男人,也要掂量掂量;但在当时,我面不改色。这说明现在的我已经老了。
如果有人跟我讲这种事,基于男性的直觉,我八成认为那个女的奇丑无比。但是生活又一次教育了我们,生命中总有你预料不到的事;相信在这一点上,买房装修的人深有体会。离离居然生得并不丑,相反还算得上漂亮。
正因为有了上述的种种假像,我主观地以为离离是个开朗豪放、没心没肺的人,事后证明这只是表像。离离想去魔都,但此前我刚去过,从男性的角度,那个城市无法吸引我连去两次,但有离离在则不同,况且还可以去苏杭。
离离不是帝都人,但家离帝都很近,大学毕业后,她来到帝都工作,公司是一个机关的下属单位,除了工资以外,有着机关普遍存在的小毛病。不过好处还是有一点,放假长,而且早;我求之不得,因为我放假比她还长还早。
和离离初见时的饭馆我还记得,我们在那里商量出游计划,那地方我后来再也没去过,恐怕已经拆掉了。我不属于自来熟的那种人,但和离离却一见如故,至少我是这么认为。我们很快就彼此熟悉,我甚至觉得我有和美女交往的天赋,尽管把这个称呼用在她身上有点勉强(不知道离离看到会不会生气),但这并不防碍我喜欢她。从审美角度讲,我没能做到严格要求自己。
出发的前一天,我们已基本跨越了纯友谊,偶尔会手牵着手。我觉得离离也喜欢我,但我不敢肯定,我说过,我在这方面严重缺乏自信;贼心和贼胆都有,就是缺少贼的心理素质,做贼心虚这句话,说的就是我这种人。那时候她们单位已经放假了,当天下午我们一起去逛街,陪她买出游的用品。在把她送回宿舍后,我也回去准备行李。
刚到家,却又接到她的电话,原来她单位宿舍竟已关门了,放假期间一律不许人住;后来我知道,这叫做执行力。由于她头一天就没去上班,因此没接到通知,也没人告诉她,她只好灰溜溜地跑了出来。好在行李可以放在那里,不用随身带着,否则只好让她来我们家住。
为了陪伴无家可归的她,我也只能有家不回,但是心里面美不胜收;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外面过夜。我说的外面,指的是公共场所。到了晚上,我发现,帝都夜里还真没什么好去处。到旅馆开房间的胆我一直没有,我总是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吃完饭,我们跑去酒吧,这是我第一次带女孩子到这种地方。以前我一个人总不敢去,怕遇到女流氓。现在良家妇女怕我,可我还怕女流氓,不过我的姿色并不在女流氓的审美标准内。
酒吧里环境不错,坐着也舒服,最大的好处是灯光昏暗,环境幽闭;只要动静不太大,一般没人管。美中不足就是按时下班,但我们得熬通宵。为此我打电话问了几个老流氓,可他们也不知道有通宵的酒吧。这里面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真没有,也就是说流氓的体力支持不了一夜,因此也就没有需求。第二种可能就是,他们都不是真流氓,顶多比我流氓一点,但那时我除了思想流氓外,行为上显然和流氓扯不上关系。
上半夜我们在酒吧里度过,要了一筐薯条,我用嘴叼着喂她;这让我想起一句成语,含饴弄孙。到了后半夜,我们被酒吧轰了出来,只好来到永和豆浆,那时它居然24小时营业。室内灯光惨白,照耀着我们惨白的脸,我们喝着惨白的豆浆,回忆着刚刚被赶出来的酒吧。
那一夜,我觉得我老了,陪着一个女孩子,我却困得不行;这从侧面了印证了,我不是个占便宜没够的人。第二天的曙光终于来临了,我还是觉得一片惨白,好在心中一片光明。
我们各自回去拿行李,我趁机睡了一会,然后跑到约好的地方见面。火车开动了,一个美妙的旅行即将围绕我而展开。在车上,离离告诉我,到魔都她要去找几个朋友,他们约好了一起聚聚。她还说,她想到魔都工作。不知怎么的,我听了这句话,感觉心里咯噔一下,就像冬天小饭馆端上来的菜,刚吃就凉了。
晚上夜深人净,只有车声隆隆,听着像一帮人在起哄。我发现她把手机落在了我睡的下铺上,想要拿给她,却发现她已睡着,只好先留着。无意中我瞧见了一条魔都青年给她发的短信,极尽肉麻之能事,让我长了不少学问。我之所以没有被气炸,一来肺活量不够,二则从短信上可以看出,那小子只不过是单相思,相比之下我占有优势,不能自乱阵脚。
魔都。
由于这次没有本地朋友的陪同,从一下火车开始,我就感受到了魔都小姐姐的热情,也许是冬天的缘故,话听上去都凉飕飕的。我由此推己及人,想到全国人民进了帝都以后,免不了也要遭此待遇。不过据我观察,帝都大姐的表现方式略有不同,不管多冷的天,都不会有凉飕飕的感觉,只会火冒三丈。有暖气的地方就是不一样。
到了旅馆,俩人各要了一间房,收钱的居然说我其中一张钞票是假币,让我这个在金融系统混的人很没有面子,我翻来覆去,没看出一点问题,由此我判定此人神经过敏,有意要给我下马威,欺负阿拉外地人。
一起吃过晚饭,我们来到外滩;和永定河比起来,黄浦江看上去要大不少,江上还有轮船哞哞地叫着,像天黑了迷路的牛犊子。我隔着黑乎乎的江水,远远地眺望了一下浦东,又回过头来,狠狠地找寻了一下东方明珠。平心而论,黄浦江的夜色还是很美的,听说这里是魔都的调情胜地,青年们常在此餐风饮露,舔犊情深。
我有心拉着离离试一回,也不枉来魔都这第二遭,但又怕风大闪了舌头。逗留了一会,人逐渐多了起来,我怕有人指责我们窃居其位,不谋其职,拉着离离跑了。
回到旅馆没多久,她又要出去,说是和魔都朋友约好了。我怕她一个人跑丢了,又不知道那帮人的底细,劝她不要去,她固执已见,我只好放行,并决定把她送到指定地点。
她回屋洗了个澡,我看她一脑袋湿头发,担心她着凉,但不好节外生枝,只得愁眉苦脸地去送,她看我一脸的官司,哄了我几句。
老实说,离离真的很温柔,就是太任性。到了地头她不让我陪等,执意要让我回旅馆,我只得悻悻而归。看来她并没有把我介绍给朋友的意思。我们虽然很亲密,但是心间的距离,要比我想像的大。
回到旅馆我睡不着,躺在床上练习烙饼,一路由京东肉饼练到了阿三抛饼,终于不省人事。第二天一早起来,我跑去敲她的房门,门倒是开了,她却一脸通红,看上去不妙。我翻出体温表,果不其然发烧了。据说湿着头发往外跑,容易引发红斑狼疮,这消息未经过证实,但发烧与此有关,我绝对相信。
苏州是去不成了,但她说想看苏州的景色,让我去拍几张照片带回来。鉴于她温度不高,而对于她致病的原因,我又有些耿耿于怀,因此我决定自己去一躺苏州。在千叮咛万嘱咐之后,我留下一堆药,跑了。
魔都到苏州很方便,一下车,我就被当地旅行团截获,被他们牵着跑遍了苏州的主要景点。一番走马观花后,我被带到了一个卖紫砂茶壶的地方,里面都是些不禁摔打的玩意儿,我想起一句帝都老话:碰瓷儿,于是和他们分道扬镳。
心里惦记着离离,无心再去别的地方,拔腿向火车站跑去。在这次旅行中,我结识了两个汉文化圈的少女,她们在中国学汉语,也来自帝都,但我当时无心恋战,否则一定管她们要帝都的电话和地址。
最近一趟车已然没座,但为了能早点赶回魔都,我只好咬着牙上车。车上都是人,我夹在全国人民中间,站了四个小时,那时候还没有高铁。
期间有个大叔不停地扒拉我,口中振振有辞:334,334……我听了半天也没明白。他一边扒拉我,一边解文明扣,我看到这里才恍然大悟,原来他要上厕所。
回到魔都,我匆匆跑回旅馆,在楼下的超市里买了一盒哈根达司。不过我第一次吃这玩意,却是在三年以后。上楼后我发现,离离房间的门是敞开的,她正坐在床边,和一个本地青年友好地交谈。凭我的直觉,这家伙便是短信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