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本
很久以前,有个叫本的男孩。他住在一个灰色的大镇子边缘的一个灰色的大孤儿院里,那里的孤儿吃着灰色的食物,穿着灰色的衣服。即使在冬天,他们也光着脚。这虽然很悲惨,但也是幸运的。因为如果本穿着鞋子的话,这本书里面的大部分故事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每个星期天,孤儿们都被迫沿着运河走很长一段路。在本四岁那年的一个星期天,他们在运河边走时,本的脚被一块玻璃划破了。他在纤道中间停下,哭了起来。此时你可能以为其他孤儿会为他停下脚步,但孤儿院对迟到有着严格的惩罚规定,大家害怕惹上麻烦,因此他们只是继续往前走,把本孤身一人抛在身后——除了萨姆。
萨姆十一岁,他结实得就像靴子(尽管他没有)一样。他一点儿也不在乎麻烦。事实上,孤儿院的管理员说,大多数时候,萨姆就是个麻烦。
“别哭了,让我看看你的脚。”他命令道。本对萨姆极为敬畏,他照做了。
“我要把玻璃拔出来了。”萨姆说,“你怕不怕?”
“不怕。”本说。可他痛得嗷嗷大叫。
萨姆咧嘴笑了。他扔掉玻璃,蹲下来让本爬到他的背上。
“跳上来!”
他们来到运河的拐弯处。一艘新的窄船已经抵达,船舱里坐着一个男人,他正在木制的酒吧招牌上画一只狮子。萨姆停下来观看,本从他的背上滑下来,跳到河边。
这是一艘红绿相间的船。在一块猩红色的镶板上,它的名字“雀鹰号”被涂成了金色。名字上方有一只猛禽在飞翔,它强壮而优雅,橙色的眼睛闪闪发光,蓝灰色的翅膀伸展开来。本伸手去摸它。
“小心别掉下去了,”那个男人说,“你的脚怎么了?”这个人叫内森·兰顿。他拄着拐杖,留着胡子,戴着一顶软毡帽,他还有一只叫贝西的经常放屁的老狗。他清洁好本的脚,给他包扎好伤口,然后给孩子们倒了茶,还让本玩他的颜料,让萨姆参观他的船。
孩子们离开之后,内森在运河边上坐了很久,想了很多。
第二天,他去孤儿院,给两个男孩带了一盒颜料。他看到萨姆因为迟到被揍得鼻青脸肿,本脚上的绷带也脱落了。
他回到他的船上,又想了更多。
自从他的腿在雀鹰号和船坞码头之间被夹断之后,内森就靠绘画谋生。商店招牌、酒吧招牌、花盆……任何人们想画的东西,内森都会画。天气好的时候,他在外面的货舱工作。下雨的时候,他就在船舱里工作。
“改变一下也无妨。”他喃喃自语道。
他先给货舱搭了一个斜屋顶,在上面开了两扇窗户,然后在小小的前甲板上装了一扇门,在舱内铺了一层地板。他还做了一张大床,下面有几个抽屉,用来收纳他的衣服;一个书架,用来放他收藏的狄更斯的小说;几个架子,用来摆他的锅和刷子。最后他架起炉,支起画架。
这是内森第一次住上这么漂亮的房间,他很喜欢它。
在打造完工作室之后,内森开始打造船舱。在完工之后,他去购了物。然后他到孤儿院去找那两个孩子。
在本和萨姆第一次拜访雀鹰号一个月后,他们又回来了,并把它称作家。在船舱里,他们发现了靴子,穿起来软软的,大小基本合适,还有配套的袜子、暖和的毛衣、裤子和夹克。最棒的是,他们拥有了各自的床铺,它们并列地搭在墙上,萨姆的床在上面,本的床在下面。内森把他们的名字分别写在木板上,挂在他们的枕头上方,还在木板上给他们每个人画了一只鸟——萨姆的是一只灵巧的翠鸟,本的是一只脚上缠着绷带的知更鸟。
“现在你的脚好多了,如果你想改的话,我们可以改一下。”内森说。但是本很喜欢知更鸟,就像他喜欢雀鹰号一样。
萨姆长着雀斑,一头淡黄色的头发,满脸的淘气。本是黑头发,有着一双灰色的大眼睛,笑起来恬淡从容,缓缓绽放的笑容里,满见腼腆害羞。这两个男孩子截然不同,但他们像亲兄弟一样相亲相爱。随着雀鹰号在晨曦中驶出镇子,本紧紧地抱着贝西,他感到自己的心脏膨胀得要爆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