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方档案研究困境的纾解之道
(一)老老实实蹲档案馆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62)文献是研究的基础,文献不足则难以阐明事理。在我看来,华南学派所倡导的历史人类学,以及大家耳熟能详的“进村找庙、庙中寻碑、碑外访人”的研究方法,除了获得“现场感”外,很大程度上是在弥补文献的不足。而地方档案,虽史料浩繁,但也主题零散,非经一定时日不能理出头绪。因此,利用档案展开的研究,其“田野”的核心在“档案馆”,而不是其他。研究者只有老老实实埋首故纸堆,爬梳史料,不断考证、归纳和演绎,假以时日,方能有所获。遗憾的是,现在潜心档案馆的学者并不多。
(二)注意档案的时空范围
如前所述,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保存下来的地方档案不仅数量少,而且时间分布不均匀,绝大部分档案的保存时间集中在晚清(见表X3)。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注意的是,不能将晚清等同于整个清代。不仅如此,一个地区的档案记录的主要还是该地区的情况,“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空间变了,看似相同的事物,其背后的机理可能完全不一样,不可简单类比。进而言之,如果档案记录的时间局限在晚清,我们就不能苛求它能解决明代的问题;如果一地的档案记录的是生活琐事,我们也不可苛求它能解决一些重大问题。
表X3 清代各朝保存的《南部档案》《巴县档案》情况统计表
注:《南部档案》的数据依据南充市档案馆第三次档案整理统计得出;《巴县档案》依据四川省档案馆现存纸质目录卷首页“分类索引”统计而成。
(三)注意案卷内容的完整度
由于当时归档人员的疏忽、后期档案遗失等原因,一个案卷里的档案保存不一定完整,也会出现一个案情归到几个案卷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首先是按逻辑排列出档案顺序,再进行研究。对于不完整的档案,我们在立论时就不能想当然地把它当成全部。譬如,某一卷诉讼档案如果没有堂审记录,我们就不能贸然得出以“批词”完案的结论。不仅如此,有些档案记载的内容前后可能会不一致,比如道光二十一年(1841)巴县发生的“妇人刘彭氏殴伤伊女刘寿姑身死一案”,刘茂芳向巴县县衙的报状称,刘彭氏系因邻里纠纷不顺心,回家后将五岁的女儿寿姑“砍伤头颅毙命”。刑仵验尸和县衙初审也持此论。但县衙门上报府、省级衙门时却将刘寿姑死因写成“被树根尖戳死”(63)。所以,仅凭某一部分就断然下结论是很危险的做法。
(四)注意多种史料的综合利用
我们倡导将档案与其他文献置于同一平台进行交流,立足扎实的文献资料,鼓励跨学科研究,并致力于拓展相关研究领域的科际整合。具体而言,涉及三个层面:一是同一主题,不同史料记载的角度和详细程度不一样;二是同一事件,档案记录的是一套,而其他文献的记录是另外一套;三是对某一事件,档案不是什么都有记录(比如诉讼档案只是记录了司法程序中的部分情节,许多隐藏在档案背后的如刑讯逼供、衙役敲诈一类的情况就很难通过档案的记载来获得)。因此,我们强调对地方档案资料的利用,绝不意味着忽略对其他文献的阅读与利用,只有将档案与一般的传世文献,甚至包括族谱、碑刻、文学资料、田野调查资料等结合起来综合考察,才有可能更准确地认识所要研究的对象,得出的结论才有可能更接近历史的真实,而不是失之偏颇。
(五)理性看待档案的虚构问题
档案的可信度高,并不意味着档案不存在虚构。我们更不能因为档案存在虚构就贬低档案的价值,甚至弃而不用。史实有多面,史料有多种,记述不一,均是反映历史真相的一面。即使有心作伪,其有心亦为历史真相。其实,虚构中有大量的“现实”的话语与权力分析可以开展,只要我们处理得当,藉此揭示出虚构的社会理由及其背后所蕴含的社会机制,在“不真实”中找到“真实”,就能让这些文献获得更深层次意义的“再生”(64)。因此,我们在使用档案的时候,要尽量去探究它的形成受什么样的利益驱使,而不是一味执着于档案文献的绝对客观和权威性(65)。“尽信档不如无档”就是这个道理。在这方面,美国历史学家娜塔莉·泽蒙·戴维斯《档案中的虚构:16世纪法国司法档案中的赦罪故事及故事的讲述者》一书可资借鉴,她通过使用重建语境的办法,对16世纪的大量“赦免状”进行批判性分析,从而探寻了彼时法国的世情百态(66)。
(六)重史料也要重思想
随着地方档案的不断发现和刊布,以及研究成果的增多,学界对“区域史”与“整体史(总体史)”、“区域史”与“地方史”、“个案”与“共性”、“碎片”与“碎片化”等一系列问题也有一些理论上的反思。针对目前的困境,有研究者认为围绕长时段、全局性的、本质性问题展开,着眼历史主流,重视规律总结、理论概括和整体史研究是其解决之道(67)。其实早在十年前,华南学派对此就已有认识。他们强调,区域史研究从一开始就与单纯的地方史研究不同,它所关注的问题不是地方的特色、地方的特殊性,而是在中国历史上乃至人类历史上带有普遍性的、规律性的问题(68)。客观而言,这些思考说起来容易,要做到很难。因为档案不是我们想看就能看到的,对某一问题不是我们想解决就能得到解决的,更不用说要去做多地比较、上下贯通、大数据分析、重建中国和人类的历史叙事等一系列的奢望。但无论如何,历史学者要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借由海量史料筑起新的学术建构,即如何“出思想”。出思想与否,可能会成为新的学术时代衡量史学研究成果优劣高低更重要的尺度(69)。
综上,史料之于研究者,犹如食材之于厨师。同样的食材,由于烹饪者技艺的不同,做出来的菜品当然不可能一样。同样,每一种食材,各有其优长,也有其局限,不可能什么菜都可以做得出来。史料亦然。利用清代地方档案成为“预流之学问”,是20世纪20年代以来史料扩充与学术转型使然(70)。事实也证明,利用它进行的一系列研究,极大推动了历史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为构建中国特色历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清代地方档案作为一种史料,无论是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现存数量、史料价值,还是涉及的时间、空间、论域,都有其自身的边界,不要寄希望通过它去解决所有的问题。这也是目前学界特别是法史学界对这一问题展开持续不断讨论的原因所在(71)。简而言之,今后的研究,一方面,需注意这一文献在时间、空间、内容完整度等方面的局限性,不可赋予超越其边界的使命;另一方面,展开扎实的实证研究,充分挖掘它在历史研究中的独特性与重要性,进而发挥它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历史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