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曲的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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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古乐舞的特征

上文主要梳理了我国上古时期西周以前乐舞的发展历程,本节拟从乐舞的音乐结构体制、乐舞的表现形态和乐舞的承载群体三个层面对上古乐舞的总体特征进行探讨,以期对大曲前形态有更全面深刻的把握。

一、乐舞的音乐结构体制

乐舞的音乐结构体制,是指乐舞在音乐本体层面具有的规范性和程式性的结构特征,这种结构特征有较强的稳定性,在以后的发展中一直被继承。乐舞音乐结构体制的形成,意味着乐舞发展已经脱离了初级混沌的样态,具有了规范的音乐本体形态特征。上古乐舞多为大型的多段体形式,主要有八乐章、九乐章和六乐章三种主要的音乐结构体制,如葛天氏之乐为八个乐章,《九招》《萧韶》《夏籥》为九个乐章,《六英》《六列》为六个乐章[20],有关这些乐舞音乐结构记载的文献,详见于上文乐舞记事表。我们之所以称它们是音乐结构体制,并非只是因为它们是多段体的大型乐舞,而是因为它们的音乐结构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程式性,为后世乐舞发展所继承,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周礼·春官·大司乐》曰:

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示。再变而致臝物,及山林之示。三变而致鳞物,及丘陵之示,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示。五变而致介物,及土示。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于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21]

上述乐舞的三种音乐结构,不仅传承至西周,而且在经过周公制礼作乐规范之后,一直为西周以后历代礼乐所继承。

《隋书·音乐志》:

其圆丘降神六变,方泽降神八变,宗庙禘祫降神九变,皆用《昭夏》。 [22]

《旧唐书·音乐志》:

二十九年六月,太常奏:“准十二年东封太山日所定雅乐,其乐曰:《元和》六变,以降天神。《顺和》八变,以降地祇。” [23]

《宋史·乐志》:

淳化二年,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和山蒙上言:“兄岘尝于乾德中约《唐志》故事,请改殿庭二舞之名,舞有六变之象,每变各有乐章,歌咏太祖功业。今睹来岁正会之仪,登歌五瑞之曲已从改制,则文武二舞亦当定其名。《周易》有‘化成天下’之辞,谓文德也;汉史有‘威加海内’之歌,谓武功也。望改殿庭旧用《玄德升闻》之舞为《化成天下》之舞,《天下大定》之舞为《威加海内》之舞。其舞六变:一变象登台讲武,二变象漳、泉奉土,三变象杭、越来朝,四变象克殄并、汾,五变象肃清银、夏,六变象兵还振旅。每变乐章各一首。” [24]

由此可见,上古乐舞已形成规范性、程式性和稳定性的音乐结构体制,这些音乐结构体制为后世乐舞发展所继承,对后世大型乐舞乃至大曲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

二、乐舞的表现形态

诗歌、音乐、舞蹈均是猿进化到人之后感觉和意识的物化、外化、对象化,但在史前人类艺术的发生期,它们往往以乐舞这种综合性的艺术形式存在。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一书中指出:“音乐在文化的最低阶段上显见得跟舞蹈、诗歌结连得极密切。没有音乐伴奏的舞蹈在原始部落间很少见,也和在文明民族中一样”,“舞蹈、诗歌和音乐就这样形成一个自然的整体,只有人为的方法能够将它们分析开来。假使我们要确切地了解并估计这些原始艺术的各个情状及其功能,我们必须始终记得,它们并非各自独立,却是极密切地有机结合着”。[25]亚当·斯密认为:“由于舞蹈可以在所有野蛮部族里发现,并且总是和音乐、诗歌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没有其他姐妹艺术作陪伴的舞蹈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它具有一种出发点特征。在舞蹈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特征结合在一起,而这些特征都是在最早的其他艺术中出现过的。舞蹈,尤其是集体舞,需要节奏,因此无论从舞蹈本身来看或是从它的外部关系来看,都会包括到音乐和诗歌。”[26]

格罗塞和亚当·斯密对原始乐舞表现形态的认识虽然源于对西方社会原始部落的考察,但他们揭示出的现象具有乐舞艺术发展的普遍规律性。中国上古乐舞艺术亦主要是歌、舞、乐三位一体的综合形式,如帝喾的乐舞《九招》《六列》《六英》,《吕氏春秋·古乐》曰:“帝喾命咸黑作为《声歌》——《九招》《六列》《六英》。有倕作为鼙鼓钟磬吹苓管埙篪鼗椎钟。帝喾乃令人抃或鼓鼙,击钟磬,吹苓展管篪。因令凤鸟、天翟舞之。”[27]舜的乐舞《箫韶》,《尚书·益稷》曰:“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下管鼗鼓,合止祝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皇来仪。’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28]由此可知,在艺术发展的早期阶段,音乐、诗歌、舞蹈是紧密结合、相互依存的,歌、舞、乐三位一体是上古乐舞艺术的主要表现形态。

三、乐舞的承载方式

上古时期,生产力低下,个人难以在充满危险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人们需要以血缘为纽带组成氏族,并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过着生产资料公有、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生活。苗启明认为:“原始社会,作为一种自然形成的社会,主要由两方面规定着:其一,由其物质性的自然血统形成群体、氏族、胞族、部族、部落等,这种自然形成的血缘关系成了社会的组织行动基础。同时,在这个行动组织中,以血缘群体为单位、为主体,进行着共同劳作、共同享受的原始的共生、共存、共有的物质生活。”[29]正是“共生、共存、共有的物质生活”决定了原始社会的一切社会行为和社会活动都是群体性的行为,音乐活动亦不例外。

上古时期的乐舞艺术,不论是早期对社会生产活动模拟的“物质性”舞蹈,还是用于巫术、祭祀仪式的宗教性舞蹈,抑或是用于娱乐欣赏的世俗性舞蹈,均主要是群体性承载,由氏族内部成员集体表演。上文“乐舞记事表”所列相关文献对此记载甚多,如《吕氏春秋·古乐》: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30]《拾遗记》:“炎帝始教民耒耜,躬勤畎亩之事……奏九天之和乐,百兽率舞,八音克谐,木石润泽。”[31]除文献记载外,一些考古出土的史前乐舞图像对此亦有反映,如1973年青海大通上孙家寨出土的彩陶盘,据考古学家考证距今约五千多年,属于新时期时代晚期的马家窑文化。该彩陶盆内壁彩绘有十五个舞蹈人物形象,分为三组,每组舞蹈人物的动作相同,皆以左脚为中心向右按顺时针方向而舞。虽然彩陶盆上舞蹈图像的性质是祭祀舞蹈、狩猎舞蹈,还是劳动之余的娱乐性舞蹈,学界说法不一[32],但可以确定它是群体性承载的集体舞。又如同属马家窑文化的青海宗日彩陶盆,盆内壁上绘有两组舞蹈人像,分别为十一人和十三人[33],以及距今约三千年的沧源崖画五人舞图像[34],内蒙古白岔河岩画八人舞蹈图[35],贺兰山岩画群舞图[36]等,均是群体性承载的集体舞形式。这表明,由氏族社会内部成员集体表演,共同表现社会生活,表达共同的情感诉求是上古乐舞艺术的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