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章节 67
五年后。
圆形的瞄准镜,在白色的刻度和红色的数字之间,一个亡命之徒将自己藏在人质的中间,使得远处建筑屋顶上的狙击枪无法准确的瞄准凶徒的头颅。凶徒用一个蓝色的呼啦圈,将十一个人质的单手绑在呼啦圈上,这样人质就刚好围成了一个圈,形成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人墙,凶徒站在人墙内,偶尔能从人与人狭窄的缝隙里,看到凶徒手里握着一把银白色的手枪。人质都是老人孩子和妇女,老人两腿颤颤,连路也走不稳,妇女紧紧捏着自己孩子的小手,小心挪动着步子。
凶徒好像没有绑紧小孩的手,小孩挣扎两下便将小手从呼啦圈上挣脱了出来,但吓坏了的妇女,大脑停止了思考,她依然紧紧拉住自己孩子的另一只手,小孩像一个可怜的小包袱,被拎在人质墙的外面。凶徒一边用银白色的手枪顶住人质的太阳穴,一边与不远处的警察,隔着一条马路对峙,他高喊着:“放了我,不然我就杀了这些人!快放了我!”
警察拿着扩音器,安抚着凶徒的情绪:“一切都好说,你放下手枪,千万别干傻事啊。”
“你们骗我!”凶徒似乎被警察的话激怒了,他咬牙切齿的说:“我犯的事,够枪毙十次了,我活不了,被你们抓住我就活不了,我要杀了这些人为我陪葬!老子这辈子作恶多端,死了也值了!我活不了,这些人质也别想活……”
一名警察背过身,用对讲机,悄声说道:“特警同志,情况非常危急,凶徒随时都可能暴走,请立刻击毙凶徒,刻不容缓,请立刻击毙凶徒,请立刻击毙凶徒!”
除了远处建筑屋顶上的狙击手,地下管道里,也有两名特警全副武装,手里拿着黑色的自动步枪,面罩遮脸,戴着头盔。一名特警轻轻推开下水井盖,露出半颗脑袋,那个被拎在人质墙外的小孩,距离这名特警,不到一步的距离,他压低声音对那个被吓坏了的妇女说:“松手啊,快松手,松开孩子的手!”
慌乱中的妇女,根本没听见特警的声音,她依然紧紧抓着自己孩子的手,反而是孩子,遇事还有几分睿智和冷静,他从母亲那里抽出自己的手,然后猫着腰,避过了凶徒的视线,然后倒退几步,靠近了下水口,被等在那里的特警抱了进去。
双腿发颤的老人,歪倒在花坛处,因为她的一只手和其他人质一样,被绑在蓝色的呼啦圈上,她一摔倒,连带着,也拽倒了其他的人质,现在只有凶徒还站在呼啦圈的中间,目标非常清晰,这机会也许只有一瞬间,错过了,就是万劫不复。因为凶徒已经给手枪上了膛,他的食指扣上了扳机,大概在下一秒,人质便会溅出鲜红的血和白色的脑浆……
特警像一匹黑色的狼,他迅速爬出下水井口,朝着凶徒飞扑而去,一把抓住凶徒拿枪的手,让枪口垂直向上对着天空,子弹穿透枪膛,在半空中炸裂。特警抬起膝盖重重击打在凶徒的腹部,同时从小腿上的刀鞘里取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刀刃割断了凶徒的手筋,然后趁着凶徒无力握枪的霎那间,夺下了那把银白色的手枪。特警将凶徒的双手压制在凶徒的后背上,解除了这场危机。
十一个人质还倒在地上,无法从惊吓之中回过神。
最先被解救出来的小孩,用纯真的声音对特警叔叔说:“那个抓我的女人,不是我妈妈,她也是坏人!”
特警猛地转头,去看那个藏在人质里的女人,女人留着披肩长发,戴着一副红色边框的眼镜,和温婉平凡的面容形成强烈反差的,便是女人眼中的疯狂,她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把黑色的手枪,对着特警的心脏,扣动了扳机……
比女人开枪的动作更快一步的是,激光瞄准器的红点落在了女人的眉心,远在建筑屋顶上的狙击手,鼻尖嗅到了风的潮气和速度,他叹息一声,子弹呼啸着飞出,刺破了绵软的气流,然后准确的、分毫不差的从女人的眉心穿过,留下一抹殷弘的血点,女人眼里的疯狂还未褪去,她的食指甚至还没来得及扣下黑色手枪的扳机,便一命呜呼了。
远距离狙击枪的子弹,带着强大的贯穿力,将女人后脑勺的头盖骨掀飞了,白色的脑浆溅在了其他人质的脸上,子弹未作停顿,它从一位老人的脸颊处擦过,最后射入了花坛的砖缝里。
这一切发生在眨眼之间,被子弹误伤脸颊的老人,身下流出腥臊的尿液,她口吐白沫,翻起了白眼,医护人员将老人送上了救护车,最后的诊断结果是“惊吓过度导致的中风”,老人虽然被抢救了下来,但却因此患上了半身不遂,往后余生,都离不开轮椅。
因为这个小小的事故,那名狙击手和最先制服凶徒的特警,都受了处分,警队给这两人放了个长假。福兮是所祸,祸兮是所福,福兮祸兮,难以预料。
某日,一处火锅店里,热腾腾的红油汤底,咕噜咕噜的翻滚着气泡。
两名身穿黑色皮夹克的年轻男子,相对而坐,火锅的热气遮挡住他们的脸,两个人的后背都挺的笔直,且都剃着干净利索的平头。一名男子肤色白皙,眼角下还有一粒黑色的小痣,眯着狭长的丹凤眼,若有所思的看着坐在对面的男子。而另一名男子,皮肤是小麦色的,他抱着手臂,对着桌上摆放着的十几瓶啤酒,一努嘴,用烟熏味的磁性嗓音说:“今天是喝死还是撑死,你选一个吧。”
眼角下长着一粒黑色小痣的男子,一挑眉,不屑的说道:“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都要,来吧!”男人用筷子撬开了啤酒的瓶盖,与对面的男子碰杯,白色的啤酒沫从瓶口溢出来,落在男子断了半截的大拇指上。男人的喉结上下滑动,啤酒被他一饮到底,连喝了三瓶,才觉得舒畅又过瘾。
“爽!”叹了一声,男人拿起筷子从火锅里夹了一大坨肥羊肉,塞进嘴里,嚼了两下便咽进肚中。
坐在对面的男人,摇了摇头,喝下几口啤酒后,夹了几片羊肉,细嚼慢咽着。
“嗯?”眼角下长着一粒黑色小痣的男子,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几丝醉意,他颇为不满的说:“曹羽,你吃这么文雅作甚,当自己是大家闺秀呢,啊?”
“我去你的。”曹羽皱着眉头,瞪着坐在对面的男子,讽刺道:“以前那个忧郁的美少年王爵,死哪去了。你看看现在的你,还有一点儿从前的模样吗。就现在的你,白送给念奴娇,她估计都不要。”
“哈哈哈~”王爵漫不经心的嘲笑,不知是在笑他自己,还是在笑别人。
曹羽从小碟子里捡起一粒花生米,丢向王爵,刚好砸中王爵的额头,“我问你,你现在看人脸都是黑白灰颜色的毛病,好了吗?”
“能为我治病的人没来,我这病就永远好不了。“王爵抿起如刀锋一般的嘴唇,一双深邃的眼睛里那抹年少时的忧郁,从未消失,只是一直被他藏在心底。
“米尺还是没有回你短信吗?”曹羽知道,王爵从未间断过给米尺发短信,从五年前开始,这个习惯一直跟随着王爵。
“除了我发给米尺的第一条短信被她回复了,其他几千条发过去的短信,只显示了‘已读’,却没收到任何回复。”王爵苦笑着,他抬起那只拇指断了半截的手,继续说:“米尺答应过我,等我变强之后,她就会与我相见。可是,什么才算是变强,我现在有些搞不清楚了,或者说,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理解错了米尺回复我的那条短信,何谓变强?我的这根断了半截的大拇指,是一年前执行任务的时候,被一个拒捕的逃犯,用牙齿咬断的,我当时满手的血,然后亲眼看着那个发疯的逃犯,……曹羽,你说,我现在算变强了吗?”
曹羽默默吐掉了嘴里的食物,总之,这一口羊肉,他是怎么也咽不下去了。
王爵喷出的鼻息里带着浓浓的醉意,他用筷子敲击杯碟,催促道:“我问你呢,我现在算变强了吗?”
“强,很强!你把自己锤炼成了枪王,百步穿杨,弹无虚发,比武大赛上,你是当之无愧的狙击之王。别有丝毫怀疑,现在的你,真的很强。”曹羽笃定的说。
“可是,我已经变得很强了,米尺为什么还没有回来,为什么?回答我啊,为什么?”王爵彻底醉了,这个问题,他问错了人。曹羽用一双带着复杂神情的眼睛,注视着醉醺醺的王爵,他在心里说着,想再见到米尺的,不止你一个人啊,傻子。
两个失意的人,唯有借酒消愁,却更添了几分愁。
王爵扔掉手里的空酒瓶,萎靡不振的趴在饭桌上,袖子沾上了啤酒沫和火锅洒出来的汤汁。他和曹羽,两个人从早晨喝到傍晚,又从傍晚喝到深夜,再从深夜到天明,他们特意挑选了一家24小时营业的火锅店,因为一次处分而得来的长假,估计只能在这饭桌上消磨掉了。火锅店来来往往的顾客,走了一拨人,又来了一拨人,只有曹羽和王爵两个人,未曾变过。
曹羽带着浓郁的醉意,双眼布满了红血丝,他给齐帅打了电话:“猴子,来喝酒,王爵请客,地址是……”
“卧槽,现在才上午十点,喝个屁酒啊,老子还要上班呢!”
“废什么话,你来不来!”
“去,去,但得等我下班之后才行。”
挂断了齐帅的电话,曹羽又拨通了苟牧雨的电话:“喂苟子,嘛呢?出来喝酒,王爵请客~”
“没空。嘟嘟嘟嘟嘟……”
曹羽对着只剩下忙音的电话,大骂道:“他妈的,这只臭狗,挂我电话。”
“苟牧雨现在可是出息了,体育明星啊,瞧不上我们这些土鳖了,卧槽,一点面子也不给,说挂我电话就挂我电话!”曹羽醉的不轻,他眯起眼睛看着对面的王爵,只觉得出现了好几个王爵的虚影,他用筷子敲击火锅的金属锅沿,发出清脆的响音,引得店里几个服务员和顾客扭头看他,但他已经有些喝糊涂了,全然不顾别人投来的异样的眼神。
“喂喂王爵,你怎么从刚才开始,就不说话了,你说话啊!”
“老天爷太不公平了,咱俩就是无处可去的土鳖,你看看人家苟牧雨,再看看人家念奴娇,一个体育明星,一个电影明星,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金童玉女,可咱俩呢,就是无人问津的孤家寡人。明星谈个恋爱,能登上报纸头条,而我们呢,出生入死,拿命去保护他人,结果连一句‘谢谢’也没落着,这公平吗?哈,说出‘公平’两字的我才是傻子,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我何须去谈论公平不公平。再说,和那些在任务中牺牲的人相比,我活着,而他们死去了,这才是最大的不公平。老天本来就是不公平的,我真想变身孙悟空,拿起金箍棒,冲上玉帝老儿的凌霄宝殿,砸烂这鳖孙儿的老窝。”
曹羽挥舞着手里的空酒瓶,一个人发着酒疯。而王爵,虽然酒量比年少时好了不少,但喝醉后就开始昏睡的毛病,从未变过。
这边,曹羽和王爵,借酒消愁愁更愁。
而那边,苟牧雨、念奴娇、齐帅、白菲菲等人,他们也有着各自的烦心事。
对于人而言,这世间其实并没有轻松的活法。但对于那些不是人的东西来讲,它们丢掉良知和廉耻心,放纵内心的兽欲,倒是可以活得像头畜牲一样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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