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军事艺术和军事科学
用词尚未统一
(能力和知识。单纯以探讨知识为目的的是科学,以培养能力为目的的是技术)
这个问题虽然不难,但人们至今尚未决定,究竟采用军事艺术这个术语还是采用军事科学这个术语,也不知道应该根据什么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别的地方曾经说过,知识和能力是不同的。两者之间的差别极为明显,本来是不易混淆的。能力本来不能写在书本上,因此艺术也不应该作为书名。但是,人们已经习惯于把掌握某种技艺所需要的知识(这些知识也可能是几门独立的科学)叫作艺术理论,或者直截了当地称为艺术,因此必然会采用这样的区分,把凡是以培养创造能力为目的的叫作艺术,如建筑艺术,把凡是单纯以探讨知识为目的的叫作科学,如数学、天文学。不言而喻,在任何艺术理论中都可能包含某几门独立的科学。但值得注意的是,任何科学中也不可能完全没有艺术,例如在数学中,算术和代数的应用就是艺术,不过这还远远不是两者之间的界限。显然从人类知识的总和来看,知识和能力之间的差别极为明显,但在每一个人身上它们很难截然分开。
把认识和判断分开是困难的
任何思维都是一种能力。当逻辑学者画一条横线,表示前提(即认识的结果)已经结束,判断从此开始时,能力当即开始起作用。不仅如此,甚至通过智力的认识也是判断,因而也是一种能力,通过感觉的认识也同样如此。总之,一个人只有认识力而没有判断力,或者只有判断力而没有认识力,都是不可想象的。因而能力和知识不能截然分开。越是具体地体现在世界的外部形态上,它们的区别就越明显。我们再重申一下,凡是以创作和制造为目的的都属于艺术的领域,凡以研究和求知为目的的都属于科学的领域。由此可见,使用军事艺术比使用军事科学这个术语要恰当些。
对这个问题我们之所以谈了这么多,是因为概念必不可少。战争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人们正是看不到这一点,才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不知不觉地把战争同其他各种艺术或者科学等同起来,并进行了一系列不正确的类比推理。
人们早已感觉到了这一点,于是把战争说成是一种手艺。但这种说法弊大于利,因为手艺只不过是一种比较初级的艺术,它只服从于较固定和较狭隘的规律。事实上,军事艺术在雇佣兵时期带有手艺性质。但它产生这种倾向并不是由于内在的原因,而是外在的原因,更何况战史也已经证明,这在当时就是很不正常和无法令人满意的。
战争是人类的一种交往行为
我们认为,战争不属于艺术或科学的领域,而属于社会生活的领域。战争是一种巨大的利害关系的冲突,这种冲突是用流血方式来解决的,与其他冲突的区别也正在于此。战争与其说像某种艺术,还不如说像贸易,贸易也是人类利害关系和活动的冲突。然而更接近战争的是政治,政治也可以看成是一种更大规模的贸易。不仅如此,政治还是孕育战争的母体,战争的轮廓是在政治中隐隐形成的,就好像生物的属性在胚胎中就已形成一样。
区别
战争同艺术的根本区别在于:战争这种意志活动既不像技术那样,只处理死的对象,也不像艺术那样,处理人的精神和感情这一类活的、但却是被动的、任人摆布的对象,它所处理的既是活的又是有反应的对象。因此很明显,艺术和科学所使用的机械的思维方法很少适用于战争,力图从战争中寻找类似于静态的物质世界中所能找出的那些规律,必然会导致错误。然而,过去人们确立军事艺术时,正是以技术做榜样的。以艺术做榜样也行不通,因为艺术本身还非常缺乏法则和规律,而现有的几条法则和规律又往往是不完善和片面的,它们不断地被各种意见、感觉和习惯的巨流冲击而淹没。
至于在战争中发生和消失的这种活的对象之间的冲突是否服从一般法则,这些法则能否作为行动的有用的准绳,我们在本篇里将做一些探讨。但有一点很清楚,像没有超出我们认识能力的任何对象一样,战争这个对象是可以通过研究来阐明的,它的内在联系也或多或少可以弄清楚,而且只要做到这一点,理论就是名副其实的理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