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医学与伦理学:责任原理的实践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4.突破人类中心论

由于跨越了时空的近邻视野,人的权力的已经扩大了的势力范围打破了大部分早期伦理体系的人类中心论的垄断地位,不管这些体系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这曾经总是人类应受称颂的善,是应受尊重的他人的利益与权利,是应该被纠正的发生在他们身上的错误,是他们应该被减轻的痛苦。人类义务的对象是人,在极端情况下,就是人类,在地球上绝无其他(通常,伦理视野要狭窄得多,例如在“邻人之爱”中)。其中没有什么东西失去其约束力。但现在,地球上的整个生物圈以及新近揭露的所有大量物种受到人的过度侵袭,易受伤害的状态应该受到关注。这种关注是那些自身就具有目的的东西——所有有机体都应该获得的。人对人类的顾念和伦理敬重的特有权利,伴随着人对其他所有别的生命的一种几乎垄断式的权力的获得,完全被击得粉碎。地球的权力是头等的,人再也不能只想着他自己。尽管命令——不要给我们的后代遗留下荒芜的遗传素质,往往还在人对的义务这个意义上,表明这种伦理视野的扩大——是人际间对幸存、利益、好奇心、享受和惊讶的一种休戚与共。因为变得贫穷的非人类生命、退化的自然也意味着一种贫困化的人的生命。不过,正确地看,将富裕的生存本身引入人类的善中,因而把对它的保持纳入人的义务,这超出了有功利倾向的和任何人类中心论的观点。这种扩展了的视野使人类的善和整体的生活事件联系起来,而不是使前者与后者变得敌对起来,这种视野保证了非人类生命拥有自己的特有权利。对这种生活权利的承认意味着,任何任意的、不必要地消灭物种自身的行为都将是犯罪,它完全不考虑明智的自我利益这一原原本本的建议。而且,保护所有“资源”中最难再生、不可替代的资源——不可思议的丰富的、从亿万年的进化中储存下来的基因库,成了人的先验义务。这就是强加给人这种义务的过度权力。而恰恰针对这种权力——因而针对基因库本身——它的保护就是必需的。所以,技术这个冷淡的务实的人类狡计的作品,使人扮演了一个角色。而这个角色只是偶尔宣布:宗教属于人,人是万物的管理者或守护者。由于技术使其作用力强大到了这种程度:对于事物的整个照料而言,它明显危险起来,技术的影响力使人的责任扩大至地球上的未来生命,从现在起,地球生命无任何抵抗地遭受着滥用技术作用力的痛苦。人类责任因此首次成了整个宇宙的责任(因为我们不知道,宇宙是否还会另外产生一个同样的宇宙)。在新近兴起的、真正空前地出现在我们中间的环境伦理学,仍然是我们责任的空前延伸的迟疑表达。而这种责任是与我们行为的有效范围的空前的延伸相符合的。为了使我们发现(或再现)我们与一个令人羞愧的想法之间的一致性,就需要整体的危险逐渐明朗化,需要整体在事实上开始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