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医学与伦理学:责任原理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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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的强制运动状态

一般说来,拥有一种能力或权力(无论对个体还是对群体)还不意味着对它的使用。它可以安静长久地等待,准备着被使用,以便一有机会,按照愿望和主体的判断出现在行动中。有语言天赋的人不必喋喋不休,甚至可以完全缄默不语。任何知识(好像是)也能对自己保留它的运用。能力和行为、知识和运用、一种权力的拥有和使用的明确关系仍不适宜于一个社会的技术能力这一资源,像我们这个社会的全部工作和休闲的生活形态一样,它建立在各个部分相互配合的社会技术潜能的正在现实化这一基础上。事情与其说像能言语和言语的关系,不如说像能呼吸与必须呼吸的关系。而且什么被视为恰恰是现有的资源,还包括它的任何增加:如果有朝一日开发出这样那样新的技能(大多数情况下是通过科学),并且在行动中获得小小发展,那么,这种技能本身的特点就迫使人们大量地、越来越多地运用这种能力,并且使这种运用成为一个持续的生活需要。于是,这种处于不断活动中提高人类权力的技术,不仅(如前所示)拒绝伦理中立性的自由空间,而且拒绝权力之拥有和使用之间的善意分离。不断产生的新的技能方式的发展,不停地过渡到它在集体行为的血流中传播,后来,这些技能方式再也无法从这种行动中排除出去(除非借助性能优越的替代品)。因此,借助这种众所周知的原动力获得(Aneignung)新的能力以及给方法库的任何添加,在此已经使人们注意到一种伦理的责任,要不然,这种责任只会落在其运用的个别情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