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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管理评审
一、概述
通过定期开展生物安全管理评审,评估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确保实现生物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确保管理体系做到持续改进。
二、管理要求
1.实验室设立单位应制定生物安全管理评审程序,明确管理评审的流程、输入和输出内容。
2.管理评审应由单位管理层策划和组织召开。正常情况下,应按不大于12 个月的周期进行管理评审。管理评审一般以集中会议形式开展。
3.参加管理评审的管理人员,按照管理职责应在管理评审会议前输入评审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与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内外因素的变化情况,包括国际、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更新与维持情况,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或实验室活动范围的变化等。
(2) 生物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实现情况。
(3) 管理体系的更新与维持,管理体系的适宜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4) 前次管理评审输出(改进)的落实情况。
(5) 最近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和内部审核结果报告。
(6) 最近外部检查或外部审核结果。
(7) 不符合项、事件、事故及其调查报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及持续改进情况。
(8) 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
(9) 员工的健康状况。
(10) 员工状态、培训、能力评估报告。
(11) 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
(12) 实验室工作报告。
(13) 安全计划的落实情况、年度安全计划及所需资源充分性。
(14) 风险评估报告。
(15) 服务供应商的评价报告。
(16) 其他相关因素,如监督活动、管理人员的其他报告。
4.管理评审会议应对输入内容进行讨论和评审,对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由此采取的改进建议及时进行记录。管理评审应形成管理评审报告,明确管理体系是否适宜、充分和有效,管理体系改进要求等。应将评审决议作为管理评审输出列入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中,并告知相关人员。
5.各责任科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执行管理评审决议,特别是管理评审中发现问题及由此采取的改进措施。
6.实验室管理层应确保所提出的改进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7.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做好各项记录,并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