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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区域性新生儿转运网络体系
一、建立区域性新生儿转运网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区域性新生儿转运网络体系(regional neonatal transport network, RNTN)是指以Ⅲ级NICU为中心,向周围辐射,集现场急救、转运、通讯和培训为一体的特殊医疗服务系统,主要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对转出医院的危重新生儿进行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运至高级NICU,使危重患儿得到更好地诊疗和监护,是将“新生儿重症监护”送至患儿身边的一种技术服务体系,从而达到降低新生儿病死率和致残率的目的。由于危重疾病通常会发生在远离NICU的地区,特别是远离Ⅲ级NICU的地区,所以要保证患儿病情的稳定并得以进入适宜的NICU诊治,就必须进行院间转运以最大可能改善患儿的预后。
目前,新生儿转运已成为新生儿重症救护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发达国家较早建立的区域性危重新生儿转运系统已证明对保障母婴健康至关重要,只有统一认识新生儿转运体系的重要性,才能保证其健康快速发展。转运团队和接受医院NICU的实力和新生儿的预后明显相关,即应根据NICU的实力而开展相应规模的新生儿转运。不能将转运理解为一辆救护车再加上医师和护士这种简单的组合。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发达国家中,新生儿转运技术先进,并且医师的培养已达到产业化阶段;在英国,与新生儿转运相关的大学课程已经设立;在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学生可利用高仿真的婴儿模拟器来进行模拟训练。相较于国外对新生儿转运的重视程度,国内在这方面所做的工作显然还有待提高。
二、建立以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为核心的区域性转运网络体系
新生儿急救不仅费用昂贵而且需要大量人力,NICU的建设和管理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如果每家医院均设立高等级NICU,会因为床位使用率较低而造成卫生资源的浪费,所以应设立区域性的转运中心,即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newborn care center, NCC)。RNTN即是以NCC为中心,由区域内不同等级的NCC和相关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相应的医疗改革也将会进一步促使新生儿重症监护资源的更有效利用,并且推动危重监护单位区域化的深化发展,这也要求政府需要给转运体系提供更多的资源。
RNTN的主要特点包括:
(1)较高等级的RNTN可包含较其低等级的RNTN。后者可依次作为前者的分系统或子系统,既参与整个系统的运作,又组织各自局部系统的运作。NCC应遵照其层级所定义的医护服务条件和能力接收新生儿,一般病情患儿提倡按NCC等级逐级实施转运,特殊病情患儿可以根据需要越级实施转运。
(2)确定RNTN的范围应以“适宜、就近”为原则,在行政区划的基础上兼顾地方就医的习惯和地理距离。有条件情况下,同一区域可同时有多个RNTN提供服务;不要求RNTN中NCC与转出医疗机构之间是专属关系,可允许与其他RNTN之间有交互联系。
(3)RNTN所服务区域的大小受其层级限制,结合地理形态、人口密度、气候条件、区域经济、医保支付和可提供适当服务的NCC数量等综合考虑。转运方式依据不同的地理区域而有所不同,也取决于接收医院的距离、介绍和接收NICU的数量、位置、天气和人口密度。采用救护车转运,RNTN服务半径一般以200~400km以内为宜,除确认患儿病情许可且必须转运外,超出此范围应选用其他等更高速的交通工具。
(4)RNTN采用“综合、主动、全程、立体型”技术服务模式为宜。业务内容应为涵盖高危儿转运救治、人员培训和科学研究的全方位服务,转运形式以NCC接回患儿的主动转运为主,转运的服务范围应包括产房待产、新生儿转运和宫内转运,转运途径应逐步拓展为陆路、航空和水路结合的立体型交通网。2017年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颁布了我国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其内容涉及“各级区域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技术能力基本要求”和“新生儿转运工作要求”,即根据要求各区域设立一级、二级、三级甚至四级的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和转运中心,这对构建和规范我国区域性的危重新生儿救治服务体系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