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公理
阴阳五行说以哲学直观与思辨作为公理基础,不依赖事实经验并摆脱经验事实而存在,中国传统的各门学术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把阴阳五行引为构造理论学说的基本工具。古典针灸学在构建理论体系时也引入了“阴阳”“五行”的基本定律作为公理——创造性地引进而非直接照搬。
【阴阳公理】
公理1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S5)
——此为阴阳对偶定律,阐述阴阳的普遍性,也如《太平经》所言:“天下凡事,皆一阴一阳,乃能相生,乃能相养。”
公理2-1
阳中有阴,阴中有阳。(S66)
公理2-2
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故阳强不能密,阴气乃绝,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S3)
——从此条公理不难看出阴阳之中更偏重于阳。“重阳”的理念在古典针灸学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血气说”的重心由“血”向“气”的偏移;在身形的实体与虚空之间,同样也表现出从实体向虚空的偏移。因而古典针灸学的身体观更注重虚空结构——经脉行虚空,气行虚空,邪客虚空,针游于虚空,气穴在虚空,落实在针灸上则表现为更注重“气”的调节。
公理2-3
阴阳表里上下内外左右雌雄相输应也。(S4;S75)
——这一命题在《黄帝内经》凡两见,一见于《金匮真言论》曰“阴阳表里内外雌雄相输应也”,又见于《著至教论》作“阴阳表里上下雌雄相输应也”。《太素》传本作“阴阳表里外内左右雌雄上下相输应也”,此表达最为完整,故以此为据。
此组公理阐述的是阴阳互根律,体现在人体有如下应用:
夫言人之阴阳,则外为阳,内为阴。言人身之阴阳,则背为阳,腹为阴。言人身之藏府中阴阳,则藏者为阴,府者为阳。肝心脾肺肾五藏皆为阴,胆胃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府皆为阳。所以欲知阴中之阴阳中之阳者何也?为冬病在阴,夏病在阳,春病在阴,秋病在阳,皆视其所在,为施针石也。故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此皆阴阳表里内外雌雄相输应也,故以应天之阴阳也。(《金匮真言论》)
故邪在府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阳气太盛则阴不利,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能荣也,故曰关。阳气太盛,则阴气弗能荣也,故曰格。阴阳俱盛,不得相荣,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脉度》)
公理2-4
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太冲之地,名曰少阴,少阴之上,名曰太阳;中身而上,名曰广明,广明之下,名曰太阴,太阴之前,名曰阳明;厥阴之表,名曰少阳。(S6)
——此即“人体三阴三阳纵向分部律”。其阴阳分部原则为:四肢以内、外侧分阴阳;躯干以表、里分阴阳;头面无内外表里之分故而只有三阳之分部。
“人体三阴三阳纵向分部律”是阴阳公理在针灸中最重要的应用,主要用于规范十二经脉循行路径的描述以及“关”“阖”“枢”的确定。
公理3
重阴必阳,重阳必阴。(L74;S5)
——此为阴阳转化公理。四时的寒暑变化是体现阴阳从量变到质变的极佳实例,所谓“阴阳之往复,寒暑彰其兆”也。从表示一年四时变化的十二月卦的卦象中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四时交替中阴阳消长的规律,故《黄帝内经》言阴阳常与四时并举,如“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四气调神大论》)。
以上阴阳三公理阐述天地万物的总规律:万物对偶存在,有阴必有阳,有阳必有阴;万物的消长变化是阴阳二气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重阳必阴,重阴必阳。
三条阴阳公理,作为天地万物之道,是中国古代百科皆通用的公理。但古典针灸学在引用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了调整,将原有二值阴阳演为六值的三阴三阳,并总结出“人体三阴三阳纵向分部律”。
【五行公理】
公理4
肝生筋,筋生心;心生血,血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肾;肾生骨髓,髓生肝。(S5;S67)
——此为五行相生律: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公理5
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不可胜竭。(S25)
——此为五行相克律: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公理6
声合五音,色合五行,脉合阴阳。(S17)
——此为五行阴阳相合律。
以上三条五行公理,古典针灸学引入用以说明五脏、五脉、五输。
五输应五行:六阴脉五输,井应木,荥应火,输应土,经应金,合应水;六阳脉五输,井应金,荥应水,输应木,经应火,合应土。
五行通过与四时阴阳、五脏、五色的结合而应用于针灸的五色、脉诊、设方补泻等。
关于五行在古典针灸学的具体应用,《九针论》《宣明五气篇》有总括性的专论,此外《五阅五使》《五色》《五味》《五味论》《五音五味》《五禁》《阴阳二十五人》等篇也从不同角度加以论述。
【血气公理】
公理7
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S62)
——此条公理可视为古典针灸学的元命题。所谓阴阳在天为日月,在人为血气。“血气”为古典针灸学的元范畴,围绕“血气”提出了“色脉”“经络”“营卫”“形神”“虚实”和“补泻”等范畴,这些范畴皆由“血气”层层展开,构建了一个以“血气”为核心的针灸学理论体系。论证详见本书第7章第3节。
公理8
血气者,喜温而恶寒。(S62)
——此为血气属性公理。
公理9
气行虚空,正气不行则邪气客之。
——气行虚空,道家又称元气为“空气”。
公理9-1
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S58)
公理9-2
卫者,循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散于胸腹。(S43)
公理9-3
卫气不营,邪气居之。(L68)
气行虚空,阳气行表卫外而为固,阴气行里藏精而起亟。此据常识即可理解。正如血行有道,气行也有道。
所谓“气行虚空”不仅是正气所行,也是邪气所客之处。正气不充,邪必凑之,这是古典针灸学对气与虚空认识的重要理念。
躯体最大的两处虚空“分腠之间”和“分肉之间”既是卫气之行处,也是邪气所客处。体表卫气出入门户也是正邪共用的通道,若正气不足或不行而不能充虚空则邪气入而客之,所谓“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
【平人平脉公理】
公理10-1
脉之盛衰者,所以候血气之虚实有余不足。(L55)
公理10-2
九候若一,命曰平人。(S62)
——遍诊法以诊察独小独大独疾独迟独坚盛独陷下之“不与众同”之脉为“有过之脉”,是谓“诊独法”。
公理10-3
所谓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L9)
——人迎脉口及寸口诊法以脉顺四时为平脉,以脉逆四时为病脉。
【生气通天公理】
公理11-1
夫人生于地,悬命于天,天地合气,命之曰人。(S25)
公理11-2
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于阴阳。天地之间,六合之内,其气 九窍、五藏、十二节,皆通乎天气。(S3)
公理11-3
人以天地之气生,四时之法成。(S25)
——人以天地之气生,故有五藏。五藏以四时之法成者,应四时之气而养身。故曰:“苍天之气,清净(静)则志意治,顺之则阳气固,虽有贼邪,弗能害也,此因时之序”(《生气通天论》)。“气之逆顺者,所以应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也”(《逆顺》)。此乃《黄帝内经》“生气通天”“藏气法时”“四气调神”诸篇阐述之理也。
【选取刺灸处公理】
公理12-1
因病所在刺之。(老官山出土汉简643)
公理12-2
[视]其病所居随而调之。(S62)
——这两条公理意思相当,只是公理12-1原文出自针方书,故只言“刺之”,而不及“灸”。
公理12-3
视有过者取之,损有余,益不足。(L21)
——从字面上看,此条与公理12-2相同,只是从原文的语境看,这里的“视有过者取之”系特指诊有过之脉所在,即刺或灸此脉调其虚实以治其所诊之病,类似的表述在《黄帝内经》作为一条非常重要的定刺灸处的原则被反复强调,例如“察其所当取之处。病至,视之有过者泻之”“治之取手阳明、太阳、太阴、舌下少阴,视之盛者,皆取之,不盛,释之也”等,皆是“诊-疗一体”理念的具体体现。
公理13
治病之法,视先发者而治之。数脉俱发病,则择其甚者而先治之。(张家山汉简《脉书》)
——此条公理阐述针灸“治病求本”之理。古人发现,辨“标本”在很大程度上落实到辨“先后”,或者说从病症之先后来把握病之标本。由此确立了一条重要针灸治疗原则——先治先病处。先后难辨者则先取其甚者,例如诊得多个脉位有异常先取其甚者;痛有多处者先取最痛者。
在今人看来最为复杂的选穴设方,古人却只用两条原则全部概括,看似十分简单,然而随着诊疗经验的不断积累,对于“病所”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形成不同的诊法和分部理论以更精细地辨识“病所”,特别是经络学说流行后,辨“病所”要根据脉象结合病症特点定位在经在络在脏在腑,以及在哪一经哪一络哪一脏哪一腑,落实到选穴设方则有多种不同模式。
接下来,就让我们从“血气”这个逻辑起点出发,依据这13条公理一步一步地再现出两千年前中国针灸学理论大厦的构建过程。为满足不同读者的需求,特于上路之前提供本次探索之旅的导览图—— “血气说”逻辑之链(图 1)。
图1 思维导图——“血气说”的逻辑之链
图例:数字编号前“公”=公理,“命”=命题;“公”/“命”+数字为本书中公理及命题的编码。
图解:“血气说”以血气为地基;公理7为逻辑起点;以血气的度量为连接各延伸路径的枢纽;以输穴为血气调节开关;以经络、三焦为血气运行通道,以刺灸为调节手段,以毫针补泻调血气法为核心一以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