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化妆品原料与配方工艺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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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法规标准体系

2011年8月25日,为做好化妆品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了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下设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

2013年1月5日,针对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滞后、生产企业信息透明度较低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信息系统需求(征求意见稿)》,拟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卫生许可、产品审批、日常监管、监督检验、风险监测、信用评级和不良反应监测等监管信息数据共享。这些规定的实施和制定、修订可以看出国家层面对化妆品安全的重视。

2013年2月1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正式实施。

2014年1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简称“总局”)发布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在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第1批、第2批《已批准使用的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对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做了进一步梳理工作,形成了《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征求意见稿)》。

2014年1月23日,CFDA发布了关于征求调整化妆品新原料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的意见函。

2014年4月11日,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执行问题的意见函。指出了关于备案检验机构增补工作、关于美白化妆品注册管理相关工作、关于美白化妆品过渡期安排、关于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衔接。

2014年4月28日发布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于2014年3月1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对违反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须遵守该规定。

2014年5月12日,总局发布了关于增加指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的公告。

2015年12月23日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安全规范”),“安全规范”中纳入了总局已发布实施的所有检测方法和风险物质的最新风险评估结果,是我国开展化妆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技术依据。